寧城縣教育局

寧城縣教育局

寧城縣現有各級各類學校306所,其中公辦普通高中5所,職業高中2所,民辦高中2所,普通國中44所,農職國中7所,國小245所,特殊教育學校1所,教學點46所,幼稚園22所(其中民辦所2所)。全縣在校學生92658名,其中高中生13057名,國中生40020名,小學生39524名,特校在校學生57名,在幼稚園6758名。

地理位置

寧城縣天義鎮鐵西區政府辦公大樓

教育數據

寧城縣現有各級各類學校306所,其中公辦普通高中5所,職業高中2所,民辦高中2所,普通國中44所,農職國中7所,國小245所,特殊教育學校1所.教學點46所,幼稚園22所(其中民辦所2所).全縣在校學生92658名,其中高中生13057名,國中生40020名,小學生39524名,特校在校學生57名.在幼稚園6758名。全縣在崗教職工7620名,其中固定工6876名,臨時工142名,自聘教師602名.專任教師5680名,教師學歷合格率國小100%,國中86.5%,高中63%.離退休教工1386名(含固定工1195名,民辦代課退休教師140名,離休教師51名)。

發展目標

(一) 以鄧小平"三個面向"教育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大力實施科教興縣戰略,進一步落實教育優先發展的戰略地位,增強加快教育事業發展的緊迫感和使命感。
(二) 堅持"教育學校發展為本、學校以教師素質提高為本、教師開學生潛力為本"的管理理念,堅定不移地把"兩為"、"兩結合"的教育方針貫穿於各級各類教育之中,使教育符合時代發展的要求。
(三) 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基礎教育改革與發展的決定》和《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村教育工作的決定》繼續鞏固提高"兩基"成果,科學處理教育事業發展的規模、速度、效益、質量之間的關係,力爭在較短的時間內實現從"兩基"到"兩高"的飛躍,使全縣的辦學條件、教育質量較大幅度的提高,實現"興辦赤峰一流教育,建設自治區級教育強縣"的宏偉目標。
(四) 合理調整教育布局,整和教育資源。我們按照對全縣教育布局的科學規劃,進一步加大農村學校撤併力度,撤掉所有教學點,人口在3萬以下的鄉集中辦一所初級中學,國小實行村際聯辦,大力發展寄宿制學校。
(五) 加強師資隊伍建設,夯實教育關鍵環節。以"三名"工程契機,不斷加大教師培訓力度。全面推進人事制度改革,全面推行校長、教師聘任制和中層幹部竟聘制,建立健全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能進能出、富有活力的教師管理制度,激發內部活力,全力打造一支政治合格、業務精湛、素質過硬、相對穩定、名師薈萃的教師隊伍。制定優惠政策吸引優秀人才到寧城任教.
1進一步完善校長負責制,改進和完善校長選拔任用制度,公開選拔、平等競爭、擇優聘任作為選拔任用校長的主方式,完善校長考辦法,加強履職考核,把考核結果作為對校長獎懲、續聘和解聘的重要依據。
2、強調依法執行教師資格制度,全面推行教職工聘任制度,積積探索建立教師資格定期考核制度,建立城鎮中國小教師到鄉村任教服務期制度和區域內"校對校"教師定期交流制度。制定與教師聘用制度相適應的校內分配方法,將教職工的工資待遇與其崗位職責、工作數量和工作業績掛鈎,體現多勞多得、優質優酬和兼顧公平的分配原則。
(六) 以課程改革為重點,強力推進素質教育。本著因地制宜、因校制宜的原則,深入探索課程改革的規律和實踐模式,落實培養學生創新精神、實踐能力和科學態度目標,研究出符合寧城實際,具有寧城特色的素質教育運行體系,努力培養出適應21世紀需要的高素質的人才,為寧城縣物質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設作出積極貢獻。
(七) 多渠道籌集經費,加快實施農村中國小現代化建設遠程教育工程,促進城鄉優質教育資源共享,提高農村教育質量和效益。力爭在五年內實現"校校通"工程,所有學校配備電腦設施,逐步實現無紙辦公目標。
(八) 賠植和壯大優質教育資源,權全力打造在自治區具有影響的品牌學校,帶動全縣教育協調發展。
(九) 繼續加大校園文化建設力度,進一步豐富校園文化內涵,營造校園文化氛圍,建設綠色校園文化生態環境。

內設機構

辦公室

協助領導處理機關日常工作;協調機關政務工作;負責局機關的會議組織、檔案起草和處理、機要保密、文秘檔案、政務信息工作;負責局機關安全保衛工作;負責局機關財產管理工作;負責教育對外宣傳工作;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老幹部、計畫生育等工作。

黨委辦公室

貫徹黨委的決議、決定和工作部署,完成上級有關部門所布置的工作任務;起草、呈報、下發黨委工作計畫、總結、決議、決定等檔案;為基層服務,調查研究,掌握情況,為領導決策發揮參謀作用,搞好黨員、入黨積極分子的教育培訓工作;做好黨員管理、黨的組織發展和黨費收繳工作;指導所屬黨組織開展精神文明建設工作。

人事股

指導全縣教育系統人事制度改革和教師隊伍建設與管理工作;按幹部管理許可權,負責教育幹部的選拔、培養、考核、任免和管理;統籌制定全縣教育幹部培訓規劃,組織實施校長培訓工作;負責全縣教師資格認定工作;負責全縣師範類畢業生的就業指導和招聘、考錄畢業生工作;負責全縣教育系統人員的表獎、教學能手、學科帶頭人和特級教師的評定推薦工作;負責教育系統機構編制、人員調動、工資審核、檔案管理等工作;負責組織協調教育系統繼續教育和專業技術人員職務評聘以及技術工人的職業資格鑑定、考評申報工作。

計財股

負責全縣教育事業的規劃、計畫和統計工作;負責對全縣教育專項經費和其它教育經費的管理;對全縣教育項目進行管理、檢查和指導;負責全縣教育收費情況和教育經費的使用情況及教育系統各單位財務的監督、檢查和指導;對教育局機關財務進行管理;負責全縣教育基礎建設和教育裝備等的計畫、預、決算和指導、監督;負責教育固定資產管理;負責有關教育經費“三個增長”和教師工資發放情況的監測。

基礎教育股

負責管理全縣基礎教育(特殊教育),鞏固普及九年義務教育成果;指導和實施基礎教育改革及德育工作與團隊工作;制定全縣基礎教育發展規劃、實施辦法和措施;負責中國小校管理,制定學校管理的標準和有關措施;負責全縣特殊教育的規劃、管理和指導;負責中國小學生學籍管理工作;負責全縣義務教育和高中階段招生及管理工作;負責制定基礎教育的評估標準及評估指導工作;按上級有關規定,負責中國小教材和教輔用書的使用管理;指導教育教學研究和教育科研工作;指導民辦(普通中國小)教育教學工作。

職業與成人教育股

統籌規劃、綜合管理,並協調全縣職業技術教育與成人教育工作;落實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的檔案和教學評估標準;統籌管理民辦教育辦學工作,指導民辦教育舉辦各類職業教育、成人教育工作;按上級有關規定,負責職業教育教材和教輔用書的使用、管理和指導工作;負責對職業學校、民辦教育、成人教育學校的檢查、指導和評估;規劃、協調並指導職業教育、民辦教育和成人教育師資隊伍建設工作;負責實施農牧民文化、技術教育培訓工作;負責職業學校招生計畫的擬定、教學計畫的實施、專業課程設定的統籌和學校布局調整指導工作;負責全縣中等職業學校的學籍管理、畢業證書的發放和驗印工作;負責招生廣告的備案工作;負責全縣涉外教育的管理與監督。

民族教育股

綜合管理全縣民族教育工作,統籌和指導民族教育事業發展規劃;貫徹有關民族教育的方針政策;協調製定有關民族教育的政策措施和評估標準。負責民族教育的行政管理、經費使用、師資培訓;負責對民族學校學制、教學計畫的制定,課程、教材、教學大綱的確定和使用的指導;協助計畫財務科,負責民族學校的基建項目的確立和落實;負責民族學校的學籍管理和畢業證發放等工作。

體衛藝有教育股

統籌規劃和指導全縣學校體育、衛生、藝術、國防教育及幼兒教育工作,研究制定工作規劃和有關規章制度,負責組織實施並進行監督、檢查;督促各級各類學校、幼稚園貫徹落實《學校體育工作條例》、《學校衛生工作條例》、《學校藝術教育工作規程》、《幼稚園管理條例》、《幼稚園工作規程》和《幼稚園教育指導綱要》等法規檔案;規劃指導有關體育、衛生、藝術、幼兒及國防教育學科的師資培訓工作,組織指導體育、衛生、藝術、幼兒教育科學研究;負責建立和完善中國小培養體育後備人才的課餘訓練,協調指導體育後備人才試點學校和體育傳統項目學校有關工作;組織全縣學生體育競賽和藝術展演活動;組織參加市、區和全國性學生體育與藝術競賽;指導學校體育、衛生、藝術、幼兒教育基礎設施建設;負責全縣學生體質健康調查和監測,制定改善學生體質的有關措施,對全縣學校公共衛生及學生常見病進行監控;指導並協調學校國防教育和高中學生軍訓工作。

後勤管理辦公室

承擔全縣中國小校後勤保障與管理工作。制定全縣中國小校後勤發展規劃,制定學生食堂、宿舍、校園環境與文化建設等管理制度並實施監督檢查;負責全縣中國小“生產勞動實踐基地”和“寄宿制中國小蔬菜基地”建設。組織協調校方責任險的投標、理賠工作和中小學生參加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工作。

招生考試辦公室

貫徹執行招生工作的各項政策;負責組織全縣的大中專的考生的報名考試工作;負責組織高中學業水平教育工作;負責全縣各類成人考試自學考試、教心學考試、“3+2”五年高職招生考試的組織管理工作。

督導室

監督檢查下級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執行國家教育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情況,以及其他有關事項;評估地方和學校的辦學水平,教育管理水平和教學質量;反映下級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學校和教育工作者的要求,對教育工作的重點、熱點問題進行調查研究,向同級和上級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門報告情況,提出建議。

安監辦

全面掌握學校安全工作狀況,指定學校安全工作考核目標,加強對學校安全工作的檢查指導,督促學校建立健全並落實安全管理制度;負責安全責任狀的簽訂工作,建立安全工作責任制和事故追究制,負責檢查學校安全隱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指導學校妥善處理傷害事故;組織學校有針對性地開展學生安全教育,制定校園安全的應急預案,監督學校開展安全保全工作;協調當地人民政府組織對學校安全事故的救援和調查處理;會同有關部門抓好校園周邊環境整治和接送學生車輛的安全管理工作,負責教育系統治安協警大隊執勤巡邏工作。

關工委

負責加強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設,積極探索總結推廣學校教育與親職教育、社會教育“三結合”的經驗,辦好家長學校,提高親職教育水平;開展讀書徵文、知識競賽和主題教育實踐活動;負責對青少年進行愛國主義、團隊精神、社會主義教育,結合法制教育,不斷提高青少年思想道德素質。關注“留守兒童”,關心弱勢群體,關心他們的學習和生活。開展助學、助殘、助困等活動;辦好家長學校,幫助家長樹立正確的親職教育觀念,了解學生的心理、生理髮展特徵,掌握科學的教育方法和技能;指導家長為孩子的成長創造良好的家庭環境,定期組織家長學校教師培訓和專題研討活動,不斷提高家長學校教師的素質、科研能力、辦學水平和教學質量。

監察室

負責監督檢查教育系統教職工廉政建設和廉政風險防範管理執行情況,監督檢查教育系統各單位行風建設的執行情況;檢查處理教育系統各單位教職工違法違紀案件,負責督辦來信來訪及相關案件的查處工作;對教育系統各單位的招生、人員調動、職稱評聘、基建維修項目、收費、補課辦班、教輔資料和社會關注的涉及教育熱點等問題進行監督檢查及查處違規行為。

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負責落實中央、自治區、市制定的各項學生資助政策措施; 負責高校學生的生源地國家信用助學貸款的申請、認定、簽訂、初審、發放、催收、償還等工作;負責全縣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的助學金、免學費的發放管理、監督及相關月報工作;組織協調各類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工作;組織各類學校建立貧困生檔案,收集掌握貧困生信息;負責社會團體、個人對全縣教育系統資助情況的組織協調及統計工作,多渠道籌措資金,組織和發動社會各界仕人志士、有關部門增加對教育貧困生的資助工作。

審計室

負責全縣學校財務收支及有關經濟活動和各項非稅收入管理和使用監督工作;負責專項教育資金的管理和使用監督工作;負責對學校固定資產和維修資金的管理、使用和監督;負責學校負責人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和學校工作人員執行財經法規、財務制度、財經紀律的監督工作;負責監督檢查內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有效及執行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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