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概況察右前旗國土資源局於2002年7月由原旗土地局、地礦局撤併組建而成,是主管全旗土地資源、礦產資源的規劃、管理、保護與合理利用的政府工作部門。內設辦公室、用地股、地籍股、礦管股、估價交易所、國土資源執法監察大隊六個職能股室,及土貴、平地泉、巴音、玫瑰營、三岔口五個國土資源管理中心所和一個察哈爾生態工業園區土地管理所。全局現有在職幹部職工56名。
領導班子成員及分工局黨組書記、局長張啟,負責全面工作。兼管執法監察、信訪工作。
局黨組成員、副局長薛文殿,協助劉效雄同志工作負責,全旗各類礦權管理,甲類礦山的日常監督管理、礦山安全生產、環境儲量地質災害防治和政務信息工作、兼管三岔口中心所、稽徵股。
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劉成龍,協助劉效雄同志工作,分管全旗各類礦山的統計和年檢、辦公日常事務工作、兼管估價交易所、平地泉中心所、玫瑰營中心所。
局黨組成員紀檢組長賈耀,協助劉效雄同志分管執法監察和來信來訪工作。
副局長弓燕雲,協助劉效雄同志分管礦山企業、公路、各臨時用地的管理和耕地保護工作,兼管地籍股、土貴中心所。
局長助理李占宏,協助劉效雄同志分管用地規劃、土地儲備和巴音中心所。
主要領導簡歷
機構職能職責1、辦公室:組織協調局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有關檔案的起草、會議的組織、文電處理、秘書事務、信息綜合、信訪督查、保密、保衛、資產管理等工作;負責局機關及各中心所人事、機構編制管理,人事教育、培訓、考核等工作;組織擬定有關財務制度,對全局的財務和國有資產進行監督管理;承擔財政下撥的各項資金的財務管理工作,對全局徵收管理的各項行政事業性收費、土地出讓金、礦產資源補償費等進行財務監督管理。
2、用地、地籍股:負責統一管理全旗城鄉地籍地政工作;負責全旗土地調查,統計,分等定級和登記、發證工作;負責土地利用規劃、計畫的編制及土地後備資源和荒廢土地復墾規劃、計畫,並調查執行情況;提出土地供應計畫,制定耕地保護措施;負責全旗城鄉建設用地及臨時用地的統一管理;負責各類非農業建設用地的審核報批工作;組織實施土地用途管制和計畫管理制度,指導協調全旗建設用地及定額指標管理。
3、礦管股:依法進行採礦權審批登記、發證和採礦權轉讓審批登記,依法調處重大採礦爭議、糾紛;制定、考核礦山企業“三率”指標,並負責整理上報工作;組織實施礦山企業證件的年檢、換證工作,維護礦山企業正常生產秩序,保護採礦權人的合法權益;依法徵收礦產資源補償費。
4、估價交易所:負責管理全旗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出讓、轉讓、抵押及用途變更等管理工作;負責全旗國有土地的地價評估工作,並出具地價評估報告,依法確認土地使用價格;負責全旗採礦權的出讓、轉讓、評估管理工作。
5、國土資源執法監察大隊:組織對國家土地資源、礦產資源方面的法律、法規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組織開展對土地規劃、農地轉用、土地徵用、土地資源處置、土地使用權和礦業開發行為的監督檢查,依法組織查處違法案件。
6、國土資源管理中心所:為國土資源避的派出機構,負責城鄉建設用地的徵用、劃撥、協調的前期工作;組織實施土地用途管制和計畫管理制度;依法查處轄區內土地、礦產違法案件;依法徵收土地管理費、土地有償使用費和礦產資源補償費。
7、察哈爾工業園區土地管理所:負責察哈爾生態工業園區規劃範圍內所有的土地的初審、報批工作;對園區規劃範圍內單位及個人執行和遵守土地法律、法規的情況依法進行檢查;對園區規劃範圍內違反土地法律、法規的行為依法檢查;對園區規劃範圍內正在進行的土地違法活動依法制止;對土地違法行為和土地侵權行為依法實施行政處罰和行政處理。
內設機構及負責人辦公室主任:王鐵民 用地股股長:陳文
地籍股股長:曹振元 礦管股股長:席志有
交易估價所所長:楊林 執法監察大隊隊長:薛彥賓
土貴中心所所長:張志英 平地泉中心所所長:李凌飛
巴音中心所所長:吳大軍 玫瑰營中心所所長:姚琪
三岔口中心所所長:王巨海
察哈爾生態工業園區土地管理所所長:賈耀(兼)
察哈爾生態工業園區土地管理所副所長:燕喜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