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責
(一)負責承擔市政府大型綜合材料和領導講話的起草、審核、修改工作,組織和進行調查研究,及時掌握、綜合重要情況,蒐集、篩選、傳遞各種信息,為領導決策提供依據和建議。
(二)負責市政府黨組會議、全體成員會議、常務會議、市長辦公會議及市政府重大會議的會務工作和市政府重大活動的組織安排。
(三)督促檢查市政府重大工作部署、會議決定事項和領導重要批示的執行情況,並做好落實過程中的綜合協調。
(四)負責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辦理及辦理情況的反饋工作。
(五)協調市政府領導審核或組織起草以市政府、市政府辦公室名義發布的各類檔案;負責市政府及辦公室的公文處理、機要通信、印信管理、保密、文書檔案工作。
(六)負責市政府公務接洽;協助市政府領導組織處理各部門和各鄉鎮反映的重要問題,特別是做好突發事故情況的反映和處理。
(七)負責地方性法規的審核、制訂及貫徹執行工作。
(八)負責外事、僑務、民族宗教事務和經濟體制改革工作。
(九)直屬機構及承辦市政府領導交辦的其它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