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平縣國家稅務局成立於1994年9月,現有幹部職工124人。內設9個科(室),1個直屬機構,6個派出機構,1個事業單位。管轄中、省、市駐富及縣級企業、個體工商戶等3200戶納稅人的稅收徵收管理工作。今年來,在省、市局和縣委、縣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始終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和科學治稅觀,堅持“聚財為國,執法為民”的稅收工作宗旨,緊緊圍繞市局提出的“加快發展、強化素質、規範管理、構建和諧”、“信息管稅”這一總體要求,不斷加強“兩基”建設,各項工作取得長足發展,稅收收入穩步增長,征管基礎不斷加強,稅收執法更加規範,納稅服務不斷提升,隊伍素質全面加強,政風行風建設實現“七連冠”。 2011年被評為全省國稅系統先進基層黨組織,2010被評為全市國稅系統績效管理最佳進步獎,全市國稅系統創建學習型組織先進單位,全市國稅系統依法行政先進單位第一名,全市國稅系統稅種納稅評估先進單位。2004年至2010年連續七年在全縣執法單位行風測評中名列第一。
富平縣國稅局主要職能
(一)貫徹執行稅收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檔案,並結合本地實際情況,研究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
(二)貫徹執行稅收徵收管理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檔案,研究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組織實施本系統稅收徵收管理改革。
(三)根據本地區經濟發展規劃,研究制定本系統稅收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
(四)負責本地區中央稅、共享稅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基金(費)的徵收管理、稅源管理、納稅評估、反避稅和稽查工作,力爭稅款應收盡收;負責增值稅專用發票、普通發票和其他稅收票證的管理工作。
(五)監督檢查本系統的稅收執法活動和內部行政管理活動;負責稅務行政處罰聽證、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訟工作。
(六)負責規劃和組織實施本系統納稅服務體系建設;制定和監督執行本系統納稅服務管理制度;貫徹執行納稅人權益保障規章制度,研究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監督實施註冊稅務師管理制度。
(七)組織實施對納稅人進行分類管理和專業化服務,組織實施對大型企業的納稅服務和稅源管理。
(八)編制、分配和下達本系統稅收收入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本系統的稅收會計、統計核算工作。
(九)負責規劃和組織實施本系統稅收管理信息化建設;制定本系統稅收管理信息化制度;承擔本系統金稅工程的推廣和套用工作。
(十)負責本地區進出口稅收和國際稅收管理工作。
(十一)組織開展本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反腐敗工作及行風建設。
(十二)垂直管理本系統的機構、編制、人員和經費等工作。
(十三)承辦市局和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