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名:寇蒂斯霍克Ⅱ
英文名:Curtiss HawkⅡ
機型概述:
1930年,美國陸軍航空隊進行戰鬥機招標,寇蒂斯公司以P-6中標,該機裝1台700馬力V-1570C型液冷發動機,最大速度320千米/時,該機首次採用帶整流罩的主起落架,兩挺機槍裝於發動機下方兩側。1932年9月,寇蒂斯公司向美國陸軍航空隊交付46架該機,一直用到1937年退役。當時正在寇蒂斯飛機公司考察的日本三菱公司設計師堀越二郎也從該機設計中得到教益,在他建議下,三菱公司也購入1架P-6作為參考。
在P-6E裝備美國陸軍航空隊同時,美國海軍航空隊也需要新型艦載戰鬥機,寇蒂斯公司在P-6E基礎上更換萊特SR-1820-F2氣冷發動機,增設海上飛行用無線電設備,尾著陸橇改用小輪,機尾增設著艦掛鈎,起落架換用大直徑主輪和高壓輪胎,以便艦上起降。1932年10月,美國海軍訂購27架,賦予型號F11C-1,這批飛機於1933年5月交付,駐“薩加托拉”號航空母艦。此後發展出改進型F11C-2/3和BFC-2戰鬥/轟炸機。
932年,寇蒂斯公司在F11C-2(BFC-2)基礎上略加改進,採用1台萊特R-1820-F3型710馬力發動機,拆除著艦鉤,推出外銷型霍克Ⅱ,工廠代號35號,共生產126架,出口107架給8個國家,價格在11825~15700美元之間。首先曾由土耳其購買,稱為“土耳其之鷹”,德國亦購買過2架進行研究。1932年1月28日“一·二八”事變後,南京國民政府急需更新戰鬥機,除政府出面購買外,還發動民眾捐獻。全國民眾及華僑熱烈回響政府號召,紛紛捐獻錢款。1933年3月,美國著名飛行家J.杜立特曾受寇蒂斯公司聘請來華,駕駛霍克Ⅱ飛機在各地作飛行表演,並於1934年上海獻機命名禮中,駕機升空表演。
國民政府用所得捐款購買了50架霍克Ⅱ(出口編號C/ns H-47~63,H-66~79),首批18架1933年3—5月到達,第2批17架同年6—7月到達,第3批14架同年8—9月到達(1架運輸中損毀)。與此同時,廣東地方政府也購入部分霍克Ⅱ,經廣州入關後在韶關飛機修理廠組裝,成為廣東空軍最先進的戰鬥機。1936年7月,廣東地方空軍併入南京國民政府空軍後,這批霍克Ⅱ集中編入空軍第5大隊第28中隊和中央航校驅逐機教官組成的暫編第34中隊使用,由於當時中國空軍部隊已主要使用霍克Ⅲ戰鬥機,因此霍克Ⅱ被稱為“老霍克”,而霍克Ⅲ稱為“新霍克”。
抗日戰爭爆發後,該機參加過上海、南京地區作戰,但主要用於廣州、山西戰場。1937年9月21日,中國空軍第28中隊中隊長陳其光駕駛該機在太原擊落日本“驅逐之王”三輪寬少佐。同年底,霍克Ⅱ因性能難以適應空戰需要,所存各機均調入昆明的中央航校作為教練機使用,直至最後消耗殆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