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城區財政局

執行財政、稅收的方針政策;擬訂全區財政、稅收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改革方案及其他有關規定;提出運用財稅政策實施有效調節和綜合平衡社會財力的建議;擬訂和執行區與鄉鎮(街道)、政府與企業的分配辦法。

主要職責

(二)擬訂財政、國有資本金基礎管理、政府公共財產管理、財務、會計管理的地方規範性制度辦法草案;制定和執行財政、財務、會計管理的有關規定。

(三)編制年度區級預(決)算草案並組織執行;受區政府委託,向區人民代表大會報告全區預算及其執行情況,向區人大常委會報告決算;管理區級各項財政收入,根據預算安排,確定財政稅收收入計畫;在國家規定的許可權內,提出對全區財政影響較大的臨時特案減免稅的建議;管理退稅、稅收返還等各項工作。

(四) 負責政府非稅收入管理,按規定管理政府性基金、行政事業性收費和其他非稅收入;負責政府性基金預算編制和管理工作;管理財政票據;擬訂彩票管理政策和有關辦法,管理彩票市場,按規定管理彩票資金;參與治理亂收費、減輕企業和農民負擔工作。

(五)管理區級財政公共支出;擬訂和執行政府採購辦法並對政府採購工作實施監督管理;受政府委託,負責全區政府採購市場的運作管理等工作。管理行政機構、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非貿易和非經營性外匯;制定行政事業單位經費開支標準和財務管理辦法;監督執行《行政單位財務規則》、《事業單位財務規則》。

(六)擬訂和執行國有資產管理的規定、改革方案、管理辦法;監督執行《企業財務通則》,負責全區企業財務制度的制定和監管;負責國有企業的清產核資、資本金權屬界定和登記的有關管理工作;負責國有資本金的統計、分析,指導財產評估業務;管理、監督國有資產產權交易市場。

(七)管理區級財政基本建設支出;制定和監督執行基本建設財務管理制度;負責城市維護建設資金與財務管理。

(八)管理財政社會保障和就業及醫療衛生支出;擬訂和執行社會保障資金(基金)的財務管理制度;組織實施對社會保障資金(基金)使用的財政監督。

(九)研究制定財政支農涉農政策並負責相關資金管理;負責農業綜合開發資金管理,參與農業綜合開發規劃與項目管理;指導全區鄉鎮財政建設工作。

(十)參與制定國有土地等國有資源收入政策;參與國有土地等國有資源使用政策的研究和改革;參與研究住房保障政策,負責區住房公積金運行監管。

(十一)負責財政各項專項資金的安排和監督管理;擬訂部門、單位和項目資金的財務管理辦法;協助有關部門進行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和效益分析,監督項目實施中資金的管理使用情況;監督有關部門、單位的財務運行和收支預算執行情況;審核有關部門的財務決算。

(十二)研究建立預算績效評價體系和財政資金績效管理機制;負責制定財政資金績效管理工作的有關政策、規定和實施辦法;組織開展財政資金績效管理和財政支出績效評價工作。

(十三)貫徹執行國家關於內債、外債管理的方針政策、規章制度和國債發行計畫,制定地方有關配套性辦法,防範財政風險;承擔外國政府貸款、世界銀行貸款以及其他國際金融組織貸款的對外談判與磋商業務。

(十四)依法管理全區會計工作,監督和規範會計行為;組織實施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依法管理和監督註冊會計師行業及相關工作。

(十五)依法監督檢查全區貫徹執行國家財稅法規、政策的情況,反映全區財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加強財政管理的政策建議,依法處理財政違紀違規問題。

(十六)制定財政科學研究和教育規劃;組織財政人才培訓;負責財政信息和財政宣傳工作。

(十七)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領導分工

施 勇:黨組書記、局長 主持全面工作,分管辦公室、預算科、黨務、人事、教育、金融工作,負責全局招商引資工作。

王加斌:黨組成員、副局長(正科級) 分管行財和社保科、基層財政管理局(農業、農村、農發、扶貧、南北掛鈎)、工會工作。協助施勇同志分管融資工作。負責接應市財政局行政政法處、社會保障處、教科文處、農業處、基層財政管理局(農發辦、農村綜改辦)。指導掛鈎聯繫雙莊、倉集、屠園、中揚財政所工作。

郝傳江:黨組成員、副局長(正科級) 分管經貿科、國有資產管理、產權交易、宿城經濟開發區財政分局。協助施勇同志負責全局招商引資工作,主持局招商引資辦公室工作。負責接應市財政局工貿發展處(金融處)、經濟建設處、國有資產管理處、產權交易中心。指導掛鈎聯繫洋北、項里財政所工作。

葛軍梅:黨組成員、副局長 分管綜合科(票證所)、國庫科、稅政法制、宿城新區財務審計局工作。協助施勇同志分管預算科、融資工作。負責接應市財政局綜合處、預算處(稅政法制處)。指導掛鈎聯繫河濱、埠子、龍河財政所工作。

馮 軍:黨組成員、紀檢組長 分管紀檢監察、行風建設、民主理財、青年、婦女工作,協助施勇同志分管辦公室、幹部教育、培訓、黨務工作,配合王孝龍同志抓好財政監督檢查工作。負責接應市財政局辦公室(科研所、信息中心)、人事教育處、監察室。指導掛鈎聯繫陳集、鄭樓、古城財政所工作。

王孝龍:基層財政管理局局長 協助王加斌同志抓好基層財政管理局(規範化財政所創建)工作。分管會計科、國庫支付中心、政府採購中心、財監績效辦公室(財政監督檢查辦公室、績效評價科)。負責接應市財政局會計處、政府採購處、財監處、財政稽查辦公室、績效評價處、註冊會計師協會。指導掛鈎聯繫南蔡、耿車、幸福財政所工作。

曹翠蘭:副科級 負責國庫科工作。協助葛軍梅同志分管稅政法制工作。負責接應市財政局國庫處。指導掛鈎聯繫羅圩財政所工作。

內設機構

(一) 辦公室(掛“人事科”牌子)

處理局機關日常政務,負責有關重要會議的組織;起草有關重要報告和檔案;組織開展財稅政策執行情況的調查研究;管理財政信息、宣傳和新聞發布工作;負責文電、機要、檔案、保密、信訪、行管工作;負責局機關財務及國有資產的管理工作;檢查、指導局屬單位財務工作;會同有關科室負責財政檔案工作;負責局機關辦公自動化工作,並指導全區財政信息系統建設。

監督財稅法律、法規、規章、政策的執行情況;稽查財政性資金收支管理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加強財政管理的政策建議;依法查處違反財經紀律和打擊報復的案件;監督局內各科室在預算編制和執行過程中執行財政法規、政策和制度的情況;監督局屬單位財務收支管理情況。

負責財政系統機構編制和人事管理工作;調查研究全區財政系統幹部隊伍建設狀況,指導系統精神文明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組織實施財政系統表彰活動;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區財政系統的幹部教育、培訓規劃,指導鄉鎮、街道財政教育工作;負責局機關和局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二)預算科

分析研究財政經濟形勢,擬定財政政策、財政體制、預算管理制度;編制區級年度預算草案和辦理預算追加事宜,並牽頭組織實施區級預算執行監管;負責制定各部門各單位人員經費、公用經費支出標準和定額,匯總和審定區級部門預算;提出增收節支和平衡財政收支的政策措施與建議;負責區級預算指標的管理和政策制定;承擔對地方的財政轉移支付和結算工作;執行國家內債管理的方針政策、規章制度;制定地方有關配套性政策措施,防範財政風險;編制和匯總地方政府性債務報表;指導地方財政預算管理工作;負責預算管理信息網路體系建設;負責與財政審計有關的工作。

貫徹落實國家稅收政策,在許可權範圍內研究提出稅收政策調整方案;負責稅收政策的協調、銜接、審核工作;監督稅收法規和政策的執行情況;開展稅收調查分析;管理稅收減免、退稅、稅收返還有關工作;承擔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和管理工作;組織落實區級財政行政執法責任制;負責財政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承擔國家賠償費用管理工作;組織、監督、協調行政處罰、行政複議、行政訴訟、行政許可和行政審批有關工作;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政府採購工作的政策、法規、制度,指導開展政府採購工作。

(三)國庫科

研究和完善財政國庫管理和國庫集中收付制度;執行國家金庫管理制度和政府總預算會計制度;組織實施行政事業單位會計制度;負責區級財政資金管理、核算、調度;承擔國庫現金管理的有關工作;負責綜合性財政統計工作;彙編全區財政決算,定期做好財政預算執行情況分析;負責財稅庫銀橫向聯網系統建設;統一管理(開設、變更和銷戶)區級財政性資金賬戶和區級預算單位銀行帳戶;參與政府性債務相關管理工作。

(四)經貿科

研究提出支持全區企業改革、創新、發展和區級財政支持相關產業的財政政策,負責相關專項資金管理;參與研究產業政策和企業改革政策;貫徹落實國家與國有企業分配政策;組織擬訂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制度,編制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草案;參與制定區屬國有資產管理相關制度;組織實施企業財務制度;依法管理和監督資產評估行業及相關工作;研究擬訂財政投資的有關規定;擬訂基本建設財務管理制度和建設工程概、預、決算審核辦法,負責國家投資建設項目的財政財務管理;負責有關竣工項目的決算管理;負責城市維護建設資金與財務管理;負責糧食企業的財務管理,管理物資、糧食、棉花、食糖、豬(肉)、醫藥等專項儲備資金和政策性補貼;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提出經費開支標準、定額、年度經費預算和各種專項資金預算安排的建議;擬訂有關歸口管理部門、單位和項目資金的財務管理辦法,監督其財務運行和收支預算執行情況,審核其財務決算;負責科技三項費用、企業扭虧貼息資金、財政對企業的專項補助、星火和火炬貼息資金的有關管理工作;承擔外國政府貸款和世界銀行及其他國際金融組織貸款的談判磋商工作。

(五)行財和社保科

研究提出行政、政法、教育、文化、計畫生育、科學、體育、廣播電視等部門的經費開支標準、定額及年度部門預算安排的建議;擬訂行政事業性經費的財務管理制度和外事財務制度;負責財政支持項目的資金管理,協助有關部門進行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和效益分析,監督項目實施中資金的管理使用情況;擬訂有關部門、單位和項目資金的財務管理辦法;監督有關部門、單位的財務運行和收支預算執行情況;審核有關部門、單位的財務決算;負責行政事業單位“會計集中核算”和國有資產監管工作。

擬訂有關社會保障的財政規章和財務制度;編制區級社會保障預算草案;研究提出民政、衛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殘聯等有關部門的經費開支標準和定額及年度部門預算安排的建議;負責財政支持項目的資金管理,協助有關部門進行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和效益分析,監督項目實施中資金的管理使用情況;擬訂有關部門、單位和項目資金的財務管理辦法;監督有關部門、單位的財務運行和收支預算執行情況;審核有關部門、單位的財務決算。

(六)會計科

管理全區會計工作;貫徹執行國家的會計法令、規章和制度,起草配套實施細則和辦法;負責會計執法檢查和建賬監管工作;指導和管理社會審計工作;組織和管理會計人員的業務培訓;負責全區會計職稱、會計人員從業資格和執業資格方面的有關管理工作;指導和監督會計電算化工作;管理全區有關會計行為的技術鑑定工作。

(七)績效評價科

圍繞公共財政和部門預算編制管理,研究建立科學合理的財政資金績效管理機制;制定財政支出績效評價指標體系及評價標準,擬訂財政資金支出績效評價的有關政策、制度和實施辦法;負責指導、檢查財政支出績效評價工作,牽頭組織區級財政支出績效評價工作;建立事前審核財政支出項目績效目標,事中、事後實施績效評價的全過程績效評價體系;建立績效預算體系,將績效評價結果與預算安排掛鈎;建立績效評價工作資料庫,管理財政支出績效評價評審專家庫。探索運用評價結果,結合部門預算等,提出合理化建議;負責擬訂公共資源的統計評價政策;建立公共資源統計報告制度和統計評價指標體系;負責公共資源的統計分析;建立公共資源資料庫。

(八)綜合科

負責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政府非稅收入徵收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和制度,擬訂並執行政府非稅收入徵收管理的具體實施辦法和相關政策;負責研究財政分配辦法,編制中長期財政計畫和非稅收入收支計畫,擬訂財力綜合平衡方案,提出運用財稅政策調控經濟的建議;負責區級非稅收入的徵收和支出管理;負責審核、申報全區性和區級部門有關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並參與標準的確定;統一管理區級財政的銀行賬戶;監管彩票市場;統一管理全區行政事業性收費、罰沒收入和政府性基金票據,檢查指導票據的使用;參與住房、物價、工資等研究和制度改革,負責住房公積金的運行監管;負責辦理罰沒收入解繳入庫工作;負責綜合性財政統計工作。

(九)基層財政管理局

為區財政局內設副科級機構。負責鄉鎮、街道財政工作的指導和管理;負責到村的有關財政政策研究制定和項目資金管理;負責監督各項涉農補貼資金髮放;配合有關部門監督鄉鎮、街道專項轉移支付資金的使用,監督強農惠農資金使用情況;參與新農村建設相關政策的調研和制定;參與村級集體資產、資金管理、農民負擔政策的研究和制定。

負責農委、水利(務)、水產、農機等農口部門和單位的財務管理並擬訂相應的管理制度;負責區級國有農口企業的財務管理和國有資產基礎管理工作;參與財政扶貧資金管理,管理農業救災防災資金;研究提出有關部門的經費開支標準、定額及年度部門預算安排的建議;負責財政支持項目的資金管理,協助有關部門進行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和效益分析,監督項目實施中資金的管理使用情況;擬訂有關部門、單位和項目資金的財務管理辦法;監督有關部門、單位的財務運行和收支預算執行情況;審核有關部門、單位的財務決算。

貫徹實施國家農業綜合開發的有關政策資金、財政管理制度;參與編制農業綜合開發規劃和年度計畫;管理和統籌安排財政農業綜合開發資金;負責防洪保全資金、農業發展基金、水利建設基金的籌集、使用、管理;負責中央與省市級立項的農業綜合開發項目的資金及財務管理。

聯繫方式

地址:江蘇省.宿遷市.宿城區宿城區成子湖路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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