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調查
2014年11月20日,山西省紀委監察廳網訊息,宣艮(原呂梁市地稅局局長)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組織調查。
違紀雙開
經查,宣艮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賄賂;收受禮金禮品。
宣艮的上述行為已構成嚴重違紀違法,其中受賄問題涉嫌犯罪。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大同市紀委決定給予宣艮開除黨籍處分,山西省地稅局決定給予宣艮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2014年12月,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大同市紀委決定給予宣艮開除黨籍處分,山西省地稅局決定給予宣艮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