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福禮

宣福禮

宣福禮,又稱為宣福、列福、列福式,天主教儀式,是天主教會追封已過世人的一種儀式,用意在於尊崇其德行、信仰足以升上天堂。它是封聖的第三個階位

宣福禮(Beatification),又稱為宣福、列福、列福式,天主教儀式,是天主教會追封已過世人的一種儀式,用意在於尊崇其德行、信仰足以升上天堂。它是封聖的第三個階位。經過宣福的人,就可以享有真福者或真福品(Blessed)的稱號,其位階僅次於聖人
天主教徒相信,以真福者的名號禱告,真福者將會為你向天主說情。
《天主教教理》第828條指出宣聖的意思:“冊封一些信徒為聖人,就是隆重地宣布那些信徒曾英勇地修德行,並曾忠於天主的恩寵而生活過。教會藉此承認在她內的聖德之神的能力,並支持信徒們的望德,給他們提供聖人作為模範和代禱者。”
教會封聖的機制是在第十世紀才被制訂。之前,數百年來只需大眾認同就可被選為聖人,雖然這似乎較“民主”,但一些聖人的事跡卻常被傳說扭曲或甚至根本就不存在。因此,慢慢地就由主教們,最後由梵蒂岡取得封聖的決定權。
1983年若望保祿二世改變封聖的程式,這個程式由“候選者”死亡開始,通常歷時許多年。首先由教區主教調查“候選者”的生活事跡、著作及言行,再由梵蒂岡的神學家進行評估。經由評估小組及教廷封聖委員會的樞機主教們認可後,就由教宗宣布“候選者”為“可敬者”(venerable)。第二個步驟“宣真福品”,需要有一個奇蹟出現的明確事證(但殉教者除外)。由於奇蹟是“候選者”在天國及他替我們轉求的證據,因此奇蹟的出現必須在“候選者”死後及有特定代禱的結果。當教宗將“可敬者”宣為真福品後,“真福”就可被特定區域或團體選為特別崇敬。列入聖品則需要出現另一個奇蹟(包括殉教者),才由教宗宣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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