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都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宜都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根據《中共宜昌市委辦公室、宜昌市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的通知》和《中共宜都市委、宜都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的通知》,設立宜都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職責調整

(一)將原市建設局的職責劃入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二)加強住房保障職責,推進住房改革與發展,健全城鎮住房保障體系。

(三)加強城鄉規劃管理,推進建築節能,改善人居生態環境,促進城鎮化健康發展。

(四)將市民政局農村危房改造工作職責劃入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五)推進建築節能;指導協調污水處理的行業管理。

(六)加強為大企業、項目建設提供“直通車”服務的職責。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住房和城鄉建設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住房和城鄉建設的地方性政策和實施辦法,組織編制相關規劃和年度計畫,並指導和監督實施。

(二)承擔保障城鎮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責任。擬訂全市住房保障相關政策、發展規劃、年度計畫,指導並組織實施相關建設工作;參與國家、省、市有關廉租住房資金安排並監督實施;指導住房建設和住房制度改革。

(三)承擔規範房地產市場秩序、監督管理房地產市場的責任。擬訂房地產業的行業發展規劃、發展計畫和房地產市場監管措施,並監督執行。

(四)承擔城鄉規劃編制及監督管理的責任。負責擬訂全市城鄉規劃編制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規劃執法監察和對建設用地項目、建設工程項目規劃實施管理;負責核發“一書三證”。

(五)負責城市建設重點項目的前期研究工作

(六)承擔市政建設與發展的責任。研究制定城鄉建設和市政公用設施建設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實施措施;負責城市供水、排水、燃氣、園林綠化、市容和環境衛生等市政公用設施建設項目實施;負責城市防洪、排漬、污水處理工作。

(七)承擔城市管理的責任。負責城市環境衛生、市容市貌、園林綠化等行業管理工作;負責城建監察工作,查處違法違章行為。

(八)監督管理建築市場,規範市場各方主體行為。指導全市建築活動,負責建設工程招標投標活動的監督管理;制定規範建築市場各方主體行為的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組織協調建築企業參與域內外工程承包、建築勞務合作。指導監督建設工程標準定額的實施。

(九)承擔建築工程質量安全監管的責任。擬訂全市建築工程質量、建築生產和竣工驗收備案的政策、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組織或參與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

(十)承擔全市工程建設勘察、測繪、設計市場的監督管理和行業管理的責任。負責建設工程勘察、測繪、設計單位的資質審查審批;負責建設項目的設計審查和施工圖設計檔案審查的備案;管理各類房屋建築及其附屬設施和城市市政建設工程的抗震設計和施工;指導城鎮地下空間的開發利用;負責城市基礎測繪資料檔案的收集和測繪成果管理;負責全市測量標誌的檢查、維護及對測繪違法行為的查處。

(十一)承擔規範和指導全市村鎮建設的責任。擬訂小城鎮和村莊建設政策及發展規劃,並指導實施;指導村鎮規劃編制和實施;指導農村住房建設、農村住房安全及危房改造;指導小城鎮和村莊人居生態環境的改善工作。

(十二)承擔推進建築節能、城鎮減排的責任。負責房屋牆體材料革新工作,推廣新型牆體材料;組織實施重大建築節能項目;擬訂住房和城鄉建設的科技發展政策,負責建設科技的推廣和成果轉化工作。

(十三)為大企業、項目建設提供“直通車”服務。

(十四)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能,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設7個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文秘、會務、行政、後勤、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衛、保密、紀檢監察、新聞宣傳、督辦、政務公開等工作;負責局機關的車輛管理;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計畫生育工作;負責全系統電子政務、信息化建設工作。負責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負責有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其他訴訟工作;負責辦理提案、議案、信訪工作;負責行政許可實施的監督和評估;負責住房和城鄉建設法律法規實施的評估;組織住房和城鄉建設普法工作。

政工人事科

負責全系統黨務日常工作事務、精神文明建設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負責局機關和二級單位的人事、勞資、編制管理;負責建設行業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和管理工作;負責全系統的行政監察工作;抓好職工技術教育工作。

建築業科

(掛“牆改辦公室”牌子)

負責全市建築行業和建築市場管理;負責全市建築業企業及工程監理、造價諮詢、質量檢測、勘察設計等機構資質審核審批;負責工程項目報建和核發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負責預防與清理建築領域拖欠工程款;歸口管理全市建設工程質量、施工安全、工程造價、裝飾裝修;組織或參與工程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負責牆體材料革新和建築節能管理工作;負責建築科技信息的管理。

公用事業科

貫徹執行國家及上級有關城市市政公用事業的發展規劃、技術標準和規範;研究擬訂城市公用事業的發展規劃、年度城市維護建設計畫並監督實施;負責城市道路、供水、排水、燃氣、環衛等市政設施管理工作;負責市政公用、園林綠化、房地產等企業資質管理;指導城市綜合開發、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和城市防洪排澇工作。

村鎮建設科

擬訂全市小城鎮和村莊建設政策並指導實施,指導和監督各鄉(鎮)處規劃建設管理機構工作;指導村鎮規劃編制和實施;指導農村住房建設(農村住房安全及危房改造);指導小城鎮和村莊人居生態環境的改善工作;指導清潔鄉村工程和新農村建設。

計畫財務科

組織編制機關及全系統的財務收支計畫;按照《會計法》的規定管理機關財務,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指導監督局屬單位的財務活動,負責全系統二級單位財務內審;負責重點項目資金調度及管理工作;負責系統內《行政事業性收費許可證》的辦證、換證和年檢工作;組織城建資金,合理調度,確保資金運用合法有效;負責住房和城鄉建設統計年報工作。

辦公室

負責組織實施城市建設重點項目前期準備工作;負責組織項目的竣工驗收、審計結算;配合有關部門做好項目後評價工作。

人員編制

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機關行政編制為17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4名,總工程師1名。

另核定機關工勤人員編制1名。

其它事項

(一)將原宜都市建設局加掛的宜都市園林局牌子改掛在宜都市城市管理局,其職責一併劃轉。

(二)城市涉水事務的職責分工。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城市供水、節水、排水、污水處理管理工作;市水利局負責長江宜都城區堤防建設及水利設施維護,指導城市節水業務工作。

(三)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地理位置

地址:長江大道8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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