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都市人民法院政治處

四、負責本院人事檔案的建立、管理工作; 七、負責本院工作人員年度考核、考評工作; 十四、負責本院離退休工作人員的審批和管理工作;


一、負責本院思想政治教育宣傳、制定理論學習計畫、幹部培訓工作;
二、負責本院幹部獎勵的考核呈報工作;
三、負責本院人事編制和人事統計分析工作;
四、負責本院人事檔案的建立、管理工作;
五、負責本院工作人員錄用、交流、晉升、任免的考核呈報工作;
六、協助黨委和上級法院做好考核本院領導班子的工作;
七、負責本院工作人員年度考核、考評工作;
八、負責黨組民主生活會和中心組理論學習工作;
九、負責人民陪審員的選任、培訓和管理工作;負責人大代表、政協委員、黨代表的溝通、聯繫工作;
十、做好典型培養、考察推薦和立功受獎材料的呈報工作;
十一、負責本院的計畫生育工作;
十二、負責機關黨委的日常工作,負責黨建工作,加強對黨員的教育、管理與監督,抓好黨的組織建設和黨員活動的開展,監督黨支部對黨組、機關黨委決議的執行情況;協助做好本院機關黨委目標管理考核和黨員管理考核工作;
十三、負責本院工作人員工資、津貼、福利待遇、保險工作;
十四、負責本院離退休工作人員的審批和管理工作;
十五、負責本院工作人員的出勤考核、休假、傷病員慰問等工作;
十六、負責人事、工資、教育、培訓、黨建、隊伍建設和先進典型的信息、宣傳、調研材料的撰寫和報送工作;
十七、完成本院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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