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賓市翠屏區農牧局

(四)加強農牧產品和農牧業生產資料的質量安全監管,提升農牧產品質量安全水平的職責。 (六)加強對生態農業、循環農業、農業生物產業的指導服務和監督管理,促進農業資源合理配置和農業可持續發展的職責。 (十一)管理農牧業和農村經濟信息,監測分析農牧業和農村經濟運行;開展相關農牧業統計工作,負責農牧業信息體系建設,指導農牧業信息服務。

簡介

根據《中共宜賓市翠屏區委宜賓市翠屏區人民政府關於印發〈翠屏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和〈關於翠屏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實施意見〉的通知》(翠委發〔2010〕17號),設立宜賓市翠屏區農牧局(簡稱區農牧局),為區政府工作部門,正科級。宜賓市翠屏區農牧局掛宜賓市翠屏區農業機械管理局牌子。

職責調整

(一)將原區水務農機局承擔的農業機械管理職責劃入區農牧局。
(二)取消已由省、市、區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三)加強農牧產品產需調控,引導農牧業產業結構調整,促進農牧產品有效供給和總量平衡、結構合理的職責。
(四)加強農牧產品和農牧業生產資料的質量安全監管,提升農牧產品質量安全水平的職責。
(五)加強發展現代農牧業,著力發展優勢特色效益產業,提高農業機械化水平,促進農民持續穩定增收的職責。
(六)加強對生態農業、循環農業、農業生物產業的指導服務和監督管理,促進農業資源合理配置和農業可持續發展的職責。
(七)加強農牧業轉基因生物的安全監督管理的職責。
(八)加強監測分析農業農村經濟運行、農產品市場信息收集發布及農產品品牌創建的職責。

主要職責

宜賓市翠屏區農牧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種植業、畜牧業、農業機械化、農村能源等農牧業各產業(以下簡稱農牧業)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訂全區農牧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參與擬訂涉農財稅、價格、金融保險等政策,提出農牧業產業保護和農牧業機械化的政策建議,負責農牧業行政執法,推進農牧業依法行政。
(二)承擔完善農村經營管理體制的責任。提出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和穩定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政策建議,指導農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權流轉管理,牽頭耕地承包糾紛仲裁工作;指導、監督減輕農民負擔和村民籌資籌勞管理工作,指導農村集體資產和財務管理。擬訂農牧業產業化經營發展規劃與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扶持農牧業社會化服務體系、農村合作經濟組織、農民專業合作社、農業機械行業協會和農牧產品行業協會的建設與發展。
(三)指導糧油、畜禽、經濟作物等主要農牧產品生產,組織落實促進糧油、畜禽、經濟作物等主要農牧產品生產發展的相關政策措施,引導農牧業產業結構調整和產品品質的改善;會同有關部門指導農牧業標準化、規模化生產;負責提出農牧業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區級財政性資金安排的建議意見,編報部門預算並組織執行;提出扶持農牧業農村發展的財政政策和項目建議,經批准後與財政部門共同制訂實施方案並指導實施;擬訂農牧業開發規劃並監督實施;配合區級相關部門組織實施農業綜合開發有關項目;參與組織實施農牧業補貼和政策性農牧業保險工作。
(四)指導農牧業產業化經營,促進農牧業產前、產中、產後一體化發展;組織擬訂優勢特色效益農牧業發展、現代農牧業產業基地建設等政策與規劃並組織實施;提出促進大宗農牧產品流通政策建議,參與擬訂大宗農牧產品市場體系建設與發展規劃。組織協調“菜籃子”工程有關工作。
(五)負責全區農牧產品質量安全。擬訂全區“放心肉”工程項目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全區農牧產品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負責動物衛生監督管理,負責農牧產品質量安全監測,發布有關農牧產品質量安全狀況信息,指導農牧業檢驗檢測體系建設和機構考核,依法組織實施符合安全標準的農牧產品生產基地認定、產品認證和監督管理,培育、保護和發展農牧產品品牌。
(六)組織、協調農牧業生產資料市場體系建設;依法實施農作物種子、種苗、農藥、肥料、農用膜、食用菌種、蠶種、動物及動物產品、飼料、飼料添加劑、獸藥、農業機械等有關許可及監督管理;會同有關部門監督實施農牧業生產資料國家標準,參與農資市場秩序的整頓、規範和農資打假工作。
(七)擬訂農業機械化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承擔農業機械化新技術、新機具的引進、試驗、示範和推廣,負責指導農村機電提灌、機耕道建設工作,承擔農業機械使用安全監管責任。
(八)負責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治。承擔植物防疫檢疫體系建設工作,組織、監督對區內植物的防疫檢疫工作,監測疫情並組織撲滅,組織植物檢疫性有害生物普查,承擔引進農作物種子(種苗)檢疫審批的有關工作,牽頭管理外來物種。
(九)負責動物防疫檢疫體系建設,開展動物疫情監測,負責組織實施動物防疫檢疫工作和重大疫情的撲滅工作,負責動物防疫檢疫執法監督工作,承擔動物疫情應急處置工作所需物資的儲備和調撥。負責推進獸醫醫政工作。
(十)負責農牧業防災減災工作。監測、發布農牧業災情,組織種子、種畜、動物疫苗、化肥、農藥、飼料、獸用消毒藥劑等救災物資的儲備和調撥,組織農業機械抗災救災,提出生產救災資金安排建議,指導緊急救災和災後生產恢復。
(十一)管理農牧業和農村經濟信息,監測分析農牧業和農村經濟運行;開展相關農牧業統計工作,負責農牧業信息體系建設,指導農牧業信息服務。
(十二)擬訂全區農牧業科研、農牧業技術推廣的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區級農牧業科技創新體系、農牧業產業技術體系建設;負責組織引進農牧業先進技術,組織實施農牧業領域的高新技術和套用技術研究、農牧業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指導農牧業技術推廣體系改革與建設。負責農牧業動植物新品種保護和轉基因生物的安全監督管理。
(十三)負責農牧業資源區劃和資源保護工作。指導農用地以及農牧業生物物種資源的保護和管理,擬訂耕地及基本農田質量保護與改良政策並指導實施,依法管理耕地質量,運用工程設施、農藝、農機、生物等措施發展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農牧業,負責農牧業野生資源保護工作。
(十四)負責農村能源建設和資源環境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農牧業資源環境建設規劃,指導農村可再生能源綜合開發與利用,指導農牧業生物產業發展和農牧業農村節能減排,承擔指導農牧業面源污染治理有關工作,提出劃定農產品禁止生產區域的政策建議,指導生態農業、循環農業、休閒農業等發展。
(十五)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區農牧業農村人才隊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農牧業職業教育和農牧業職業技能開發工作,參與實施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工程;承擔農民科技培訓和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培訓工作,會同有關部門依法實施農業農村人才專業技術資格和從業資格管理的有關工作。
(十六)負責做好全區國有農場土地的保護、利用和管理,指導推進國有農場的改革與發展。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宜賓市翠屏區農牧局設6個內設機構:
(一)宜賓市翠屏區農牧局辦公室(信訪工作室)
負責機關日常政務的綜合協調。承擔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訪維穩、政務公開、效能建設、安全保衛、機構編制、人事管理、政務接待、離退休人員管理等工作;起草機關管理方面的綜合性檔案;負責重大突發事件應急綜合管理,負責防災減災工作;指導農牧業行業安全生產。會同有關主管部門依法實施農業農村人才專業技術資格和從業資格管理,指導農牧業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培訓工作;組織辦理黨代表、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
(二)宜賓市翠屏區農牧局政策法規股(行政審批股、宜賓市翠屏區農牧業行政執法大隊)
負責農牧系統依法行政和法制建設工作;組織開展農牧業產業政策研究,提出農牧業產業保護和發展的政策建議;組織開展農牧業農村經濟重大問題調研,提出深化農牧業農村經濟體制改革的建議;負責耕地資源的保護和管理;承擔機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負責農牧業投入品監管、動物衛生監督、農機監理和獸醫醫政工作,負責農牧業綜合執法和執法監督,參與全區農資市場秩序的整頓和規範;承擔行政應訴、行政調解等相關工作和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三)農牧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股(宜賓市翠屏區無公害農產品質量管理辦公室)
負責農牧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組織開展農牧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工作;負責動植物防疫檢疫工作;承擔組織、指導農牧業檢驗檢測體系建設和考核工作;承擔依法實施符合安全標準的農牧產品生產基地認定、產品認證和監督管理等有關工作;負責組織農牧產品生產地方標準的擬訂;負責農牧產品質量安全風險評估和信息發布工作;負責無公害農牧產品、綠色食品、有機食品和農牧產品地理標誌發展建設和監督管理工作;培育、保護和發展農牧產品品牌;負責“放心肉”工程有關工作。
(四)宜賓市翠屏區農牧局農村經濟管理股(市場與信息股、宜賓市翠屏區土地流轉管理辦公室)
負責農村經營管理工作,負責農民負擔監督和籌資籌勞管理,指導農村集體資產和財務管理,指導全區農村土地承包、耕地流轉,牽頭耕地承包糾紛仲裁;指導農牧業產業發展和主要農牧產品生產,引導農牧業產業結構和產品結構調整;指導農牧業產業化經營;負責農業機械化發展工作;負責農牧業產業重大項目的儲備、包裝、推介和管理工作;負責農牧業產業政策諮詢;擬訂農牧業和農村經濟信息體系建設、農牧產品市場體系建設、農牧產品行銷促銷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規範農牧產品市場運行,指導農牧產品市場標準化建設與管理;負責監測分析農牧業和農村經濟運行;承擔農牧業生產統計有關工作;管理農牧業和農村經濟信息工作,指導農牧業信息服務;組織協調“菜籃子”工程;負責農牧業經濟合作與交流相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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