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賓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一)負責市場監督管理和行政執法的有關工作。 (九)指導廣告業發展,負責廣告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 十、商標廣告監督管理科職責:

工作職責

(一)負責市場監督管理和行政執法的有關工作。
(二)負責各類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人以及外商投資企業等市場主體的登記註冊並監督管理,承擔依法查處取締無照經營的責任。
(三)承擔依法規範和維護各類市場經營秩序的責任,負責監督管理市場交易行為和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行為。
(四)承擔監督管理流通領域商品質量和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的責任,組織開展有關服務領域消費維權工作,按分工查處假冒偽劣等違法行為,指導消費者諮詢、申訴、舉報受理、處理和網路體系建設等工作,保護經營者、消費者合法權益。
(五)承擔查處違法直銷和傳銷案件的責任,依法監督管理直銷企業和直銷員及其直銷活動。
(六)依法查處不正當競爭、商業賄賂、走私販私等經濟違法行為。
(七)負責依法監督管理經紀人、經紀機構及經紀活動。
(八)依法實施契約行政監督管理,負責管理動產抵押物登記,組織監督管理拍賣行為,負責依法查處契約欺詐等違法行為。
(九)指導廣告業發展,負責廣告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
(十)負責商標註冊和管理工作,依法保護商標專用權和查處商標侵權行為,處理商標爭議事宜,加強馳名商標的認定和保護工作。負責特殊標誌、官方標誌的保護。
(十一)組織指導企業、個體工商戶、商品交易市場信用分類管理,研究分析並依法發布市場主體登記註冊基礎信息、商標註冊信息等,為政府決策和社會公眾提供信息服務。
(十二)負責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經營行為的服務和監督管理。
(十三)指導協會、學會、保護消費者權益委員會的工作。
(十四)管理全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統各項工作;
(十五)承辦省市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定

一、辦公室職責:
負責文秘事務、督查督辦、文書檔案、機要保密、政務公開、新聞發布、內外接待等工作。協助局領導處理日常工作,擬制審核全局性文電。負責全市系統效能建設及績效目標管理工作。負責全市系統及局機關綜合治理、安全生產、定點扶貧工作。負責非紀檢監察來信來訪接待處理。承擔全市系統綜合性宣傳調研及協調工作。負責市局機關固定資產等的採購、登記、管理工作(資產帳抄送計畫財務科)。負責市局機關辦公物品的購買、登記、分發工作。負責市局會議安排及會務工作。負責市局機關大、中、小會議室使用管理。負責市局機關報刊、書籍、信件的收發工作。負責市局節假日及應急值班安排工作。
二、信息中心職責:
負責全市系統信息化建設與套用的規劃實施和信息網路的安全管理、運行維護等工作。負責全市系統綜合業務套用系統的管理維護及培訓工作。負責全市系統綜合業務套用系統軟體的初步開發、管理維護工作。負責市局網站安全監管、運行維護和信息發布工作。負責市局機關信息設備資產管理及登記工作。負責市局機關計算機、印表機等相關信息設備及耗材的購買、報帳及設備報廢處理工作。負責市局機關會議室音像設備管理維護工作。負責指導區、縣工商局(分局)信息化建設與套用和信息網路、綜合業務系統的安全管理、運行維護工作。
三、法制科職責:
負責有關工商行政管理地方法規和規章的調研、協辦工作;負責本局受理案件的核審工作;承擔行政複議和有關本局行政訴訟案件應訴的組織工作;組織開展工商行政執法監督檢查和行政處罰聽證工作;負責制定法制學習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執法責任制,指導本系統法制工作;負責系統的法制宣傳工作,擬定法制學習計畫並組織實施。
四、公平交易科職責(掛經檢支隊牌子):
依法查處本局登記企業的各類經濟違法案件;組織實施制止壟斷、不正當競爭的規章制度及具體措施、辦法;組織查處市場中的壟斷、不正當競爭、走私販私、傳銷和變相傳銷,承擔監督管理直銷企業和直銷員及其直銷活動工作及其他經濟違法案件;依法保護商標專用權和查處商標侵權行為;查處虛假廣告等違法行為;依法查處無照經營行為;監督、協調本系統查處經濟違法違章案件工作;會同法制科承擔案件的複議工作;會同計畫財務科做好辦案經費和緝私罰沒上交款的管理及工商系統辦案裝備工作;指導經濟檢查大隊的辦案工作。辦理省局直接交辦的案件。
五、消費者權益保護科職責:
消費者權益保護科(掛12315指揮中心牌子): 組織實施保護消費者權益的規章制度及具體措施、辦法;組織查處嚴重侵犯消費者合法權益案件;組織並實施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管管理,承擔流通環節食品安全重大突發事件應對處置和重大食品安全案件查處工作;組織監督流通領域商品質量及商品抽查和後處理工作;查處假冒偽劣產品等違法行為;負責接受消費者申訴、投訴和舉報,指揮調度消費者投訴案件的查處工作;指導消委會工作。協助經檢支隊查處業務範圍內的各類違法違章案件;辦理省局直接交辦的案件。
六、市保護消費者權益委員會秘書科職責:
(一)向消費者提供消費信息和諮詢服務;
(二)參與有關行政部門對商品和服務的監督、檢查;
(三)就有關消費者合法權益的問題,向有關行政部門反映、查詢,提出建議;
(四)受理消費者的投訴,並對投訴事項進行調查、調解;
(五)投訴事項涉及商品和服務質量問題的,可以提請鑑定部門鑑定,鑑定部門應當告知鑑定結論;
(六)就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支持受損害的消費者提起訴訟;
(七)對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通過大眾傳播媒介予以揭露、批評。
七、市場監督管理科職責:
組織實施規範市場秩序、交易規則的規章制度及具體措施、辦法;承擔規範維護各類市場經營秩序的工作;承擔監督管理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行為工作;監督管理經紀人、經紀機構;組織實施契約行政監管,查處契約欺詐等違法行為;組織管理動產抵押物登記,組織監管拍賣行為;組織指導商品交易市場信用分類管理工作;組織指導市場專項治理工作。
八、企業註冊監督管理科職責:
組織實施企業註冊監督管理的規章制度及具體措施、辦法;組織指導企業註冊監督管理工作;核准規定範圍內企業名稱及企業註冊登記,並對其登記註冊行為進行監督檢查;指導、協調全市企業的登記註冊和監督管理工作。對市局登記的企業進行年度檢驗,查處違反登記法律、法規的違法行為。
九、外商投資企業註冊科職責:
組織實施外資企業登記管理、監督管理的規章制度及具體措施、辦法;查處違法外商投資企業登記管理法律、法規的行為和非法經營組織,負責本轄區內外商投資企業名稱預先核准;負責本轄區內外商投資企業及其分支機構(辦事機構)和其他經營機構的核准登記、頒發有關證照和年度檢驗及其日常監督工作。
十、商標廣告監督管理科職責:
(一)商標監管工作職責
1、組織實施商標法律法規和規章的制度及具體措施、辦法;協助法制機構宣傳商標法律法規;
2、依法組織查處本轄區商標侵權及假冒案件;指導本系統的商標辦案工作,保護商標專用權;
3、依法負責商標侵權糾紛案件的行政調解工作;
4、依法組織實施對商標印製企業的監督管理;
5、具體辦理知名商標的認定工作;具體辦理著名商標的推薦和上報工作;
6、指導企業、個人和其他經濟組織商標申請註冊工作;指導、扶持企業、個人和其他經濟組織爭創馳名商標、著名商標和知名商標;
7、組織對商標和特殊標誌的使用及商標使用許可契約的監督管理;
8、指導商標協會工作;
9、完成上級局以及本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廣告監管工作職責
1、組織實施廣告監督管理法律法規和規章的制度及具體措施、辦法;協助法制機構宣傳廣告法律法規;
2、依法查處虛假和違法廣告;指導本系統的廣告辦案工作;
3、依法組織對戶外廣告發布的登記及監督管理;
4、依法組織對有關廣告經營單位發放廣告經營許可證;
5、依法對新聞媒體廣告發布情況進行收集、監測、分析和管理;
6、依法組織實施對網際網路、移動通信等新興媒體廣告經營行為進行監督管理;
7、初審、上報中外合資、合作廣告企業,外資廣告企業;
8、指導企業依法開展和實施廣告戰略;
9、對廣告經營單位進行年度經營資格檢查;
10、指導廣告協會工作;
11、完成上級局以及本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一、個體私營經濟監督管理科職責:
組織實施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登記、監督管理的規章制度及具體辦法;調查掌握當地個體、私營經濟發展狀況;指導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登記註冊與監督管理工作; 組織指導個體工商戶信用分類管理工作和查處取締無照經營工作;指導個體私營經濟協會工作。
十二、人事教育科職責:
組織管理本系統及本局機關、直屬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幹部人事、勞動工資等工作;承擔縣(區)工商局正副局長及相應級別幹部的管理工作;負責本系統組織建設、隊伍建設、政治思想工作及“四好班子”建設工作;指導基層單位開展評比表彰及爭先創優和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負責本系統事業單位專業技術職稱評聘及工人技術等級評定的申報管理工作;負責制定全系統及市局機關教育培訓計畫並組織實施工作。
十三、機關黨委辦公室職責:
負責市局機關和直屬單位黨的建設工作;負責市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精神文明建設及文明單位的創建工作;負責市局機關工、青、婦等群團組織工作;負責局機關計畫生育工作;負責制定局機關黨員組織生活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黨支部工作目標管理、督查督辦、考核評比等工作。
十四、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科職責:
負責全市系統及市局機關離退休人員服務管理工作;負責全市系統離退休人員信訪接待處理工作;負責全市系統離退休人員宣傳、信息調研、統計等工作。
十五、市局監察室職責:
監督檢查全市工商系統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依法行政和遵守黨紀國法的情況;負責紀檢監察工作,受理對管轄範圍內的黨組織、黨員和行政監察對象的控告、檢舉、申訴,按照有關規定查處各種違紀行為;對所在單位黨組及其成員和其他領導幹部實行監督,發現問題及時向上級紀檢監察報告,經同意後有權進行初步核實;指導全市工商系統廉政建設,做好行風評議、治亂減負、預防職務犯罪等項工作;監督相關部門做好系統財務、經費、基建的審計及領導幹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開展效能監察;加強系統廉政風險和監管風險防範;辦理局領導和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六、計畫財務科職責:
組織實施財務監督管理的規章制度及措施、辦法;管理本系統經費、財務、裝備和國有資產;負責區縣局領導離任審計、協會經費監督管理;編制本系統經費預算及審查決算方案;辦理各項經費的領撥;監督檢查本系統各單位財務、會計、制度執行情況;負責本系統物資裝備、票據等管理工作。
十七、機關後勤服務中心職責:
1、負責機關後勤服務保障工作。具體工作是:負責局機關公共設施設備(除機房)的使用管理及維護工作;負責局機關檔案、材料的複印工作;負責市局機關公用汽車使用管理工作。
2、承擔機關委託管理的部分行政事務性工作;
3、承擔機關交其使用的國有資產管理工作,使經營性資產保值增值;
4、負責市局機關辦公樓的公共衛生管理及局機關衛生單位創建工作;
5、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