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導信息
局長:陶大熔
主要職責
(一)對宜春市以下工商行政管理系統的機構編制、人財物和業務工作實行垂直管理。
(二)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工商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規、方針和政策,擬定、發布宜春市工商行政管理的規章制度,負責全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統行政執法的組織實施、協調和監督。
(三)組織管理工商企業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人的登記註冊,承擔國家工商總局授權的外商投資企業及外國企業的分支機構的登記註冊工作,依法核定註冊單位名稱,審定、批准、頒發有關證照,實行監督管理。
(四)組織監督檢查市場競爭行為,查處壟斷和不正當競爭案件,依照法律、法規打擊流通領域的走私販私行為和經濟違法違章行為。
(五)組織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組織查處侵犯消費權益案件,組織查處市場管理和商標管理中的經銷摻假及假冒產品行為。
(六)依法核定廣告經營資格,監督管理廣告發布與廣告經營活動,查處廣告違法違章行為,指導廣告審查機構和廣告行業組織的工作。
(七)組織實施各類市場經營秩序、各類市場交易行為(包括電子商務、網路經濟等特殊交易行為)的規範化管理與監督。
(八)依法組織管理經濟契約,組織查處契約欺詐行為,組織管理動產抵押物登記,組織監管拍賣行為。
(九)組織管理經紀人、經紀機構。
(十)組織管理商標註冊工作,推薦全省著名商標,組織全市知名商標的認定,組織查處商標侵權行為。指導商標代理機構和商標行業組織的工作。
(十一)依法組織管理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的經營行為。
(十二)承辦省局、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
1、協助局領導處理日常工作;
2、負責重要檔案起草、文書檔案管理、機要保密和會議組織;
3、承擔綜合性調研、信息宣傳、政務督查和信訪工作;
4、負責全系統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日常工作;
5、組織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
計畫財務科
制定財務工作計畫,學習和貫徹執行財務管理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做好財務人員的業務培訓和指導工作,組織起草財務工作方面的檔案;按許可權編報和下達基本建設計畫;負責制訂財務管理制度;負責市局機關的財務收支管理,認真履行財務監督職能;配合監察室實施對下屬單位領導幹部離任審計;定期對本局各協會、中心等獨立核算單位進行內部審計;對系統內各單位財務收支活動的真實性、合法性和完整性進行內部審計監督;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人事教育科
負責各縣(市、區)工商局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考察考核管理工作;負責市工商局備案幹部的備案審查和巨觀管理工作;負責本系統人事、勞動工資等項管理工作;負責本系統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和下屬單位機構編制、人事管理等工作;組織實施本系統基層工作、教育培訓工作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本系統基層隊伍建設和督查;指導本系統培訓中心工作;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政研法規科
參與工商行政管理立法調研,組織和承擔工商行政管理有關規範性檔案的擬定、協調和發布工作;負責對本局各行政執法機構辦理的行政處罰案件的核審、聽證及其他相關的執法監督工作;負責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行政賠償工作;組織法制宣傳培訓,指導本系統的法制工作。
機關黨委
宣傳和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宣傳和執行黨的中央、上級組織和本組織的決議和黨的基本理論;對機關黨員進行管理、監督,加強黨員廉政建設;做好發展機關黨員工作;做好機關工作人員的思想政治工作,推進機關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維護民眾的正當權益;領導機關工會、共青團等民眾組織,支持這些組織依照各自的章程獨立負責地開展工作;協調單位內部黨、政、群團組織之間的關係,充分調動各方面的積極性;支持和協助行政負責人完成本單位所擔負的任務;按黨組織的隸屬關係領導直屬單位黨的工作。
監察室
監督檢查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貫徹執行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制度情況;受理對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及其工作人員違法違紀行為的檢舉、控告以及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不服黨紀政紀處分的申訴;調查處理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及其工作人員違法違紀行為;參與配合搞好黨風廉政制度建設,並監督實施制定有關工商監察工作制度。
市場規範監督管理科
研究擬定規範市場秩序的規章制度及具體措施、辦法;組織規範管理各類市場的經營秩序;依法監督管理包括電子商務、網路經濟等特殊交易行為在內的各類市場交易行為;查處各類違法違規案件。培育和發展經紀人隊伍,同時監督管理經紀人、經紀機構和經紀活動,查處經紀違法案件;組織實施經濟契約行政監管,負責契約示範文本的管理工作,組織開展“守契約重信用”認定管理工作;組織查處利用契約欺詐的違法行為,組織管理動產抵押登記,負責監督管理拍賣行為。
企業註冊監督管理局
研究制定全市企業登記註冊監督管理措施,組織、指導、協調全市企業登記註冊和監督管理工作,查處企業登記註冊工作中的違法違章案件;依法核定在本局登記註冊的內資企業等各類市場主體的法人資格和經營資格,核發營業執照,對在市局登記註冊的企業實行企業年檢。審批冠市名的企業名稱,負責擬冠省名企業的上報工作。
公平交易局
研究擬定製止壟斷和不正當競爭、消費者權益保護的規章制度及具體措施,組織查處市場管理中發現的不正當競爭行為和銷售假冒偽劣商品行為;組織查處侵犯消費者合法權益案件,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組織查處流通領域走私販私及經濟違法違章行為;負責全市打擊傳銷和規範直銷工作。監督、協調和指導全市公平交易執法工作。辦理省工商局、市政府交辦和需要市工商局直接查處的重大經濟違法違章案件。
商標、廣告監督管理科
研究擬定商標和廣告監督管理的制度、具體措施和辦法,組織實施對商標和廣告活動的監督管理,依法查處商標侵權案件和虛假廣告;組織認定全市知名商標,推薦全國馳名商標、省著名商標,負責商標使用許可契約和商標印製的監管工作,負責廣告經營的審批和廣告發布的登記;指導商標代理機構、商標協會和廣告審查機構、廣告協會的工作。
個體私營經濟監督管理科
負責對個體經濟、私營經濟實行指導、監督和管理,依法查處企業違法違章案件,依法維護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的合法權益和合法經營。調查研究個體私營經濟發展與管理情況,研究擬定相關的監管措施和辦法;指導對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的登記註冊與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市直屬私營經濟協會工作。
直屬局
負責在市局登記註冊的特殊行業的監督管理工作;擬定規範利用計算機網路等特殊渠道進行經濟活動的具體措施和辦法;依法查處特殊交易中的經濟違法違章案件。(信息網路上的經營欺詐、變相傳銷、虛假廣告等)
外資投資企業註冊監督管理局
1、組織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外商投資企業登記註冊、監督管理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研究擬定相關具體措施,組織、指導、協調全市外商投資企業登記註冊和監督管理工作;
2、依法核准在本局登記註冊的外商投資企業等各類市場主體的法人資格和經營資格,並頒發營業執照;
3、依法核准全市冠市名的外商投資企業名稱登記工作;依法上報省局核准全市冠省名的外商投資企業名稱登記工作。
4、組織指導、查處全市外商投資企業虛報註冊資本、提供虛假材料或採取欺詐手段隱瞞重要事實騙取公司登記,虛假出資、抽逃出資等違反登記事項的違法違章案件;
5、指導、監管全市外商投資企業認繳註冊資本的出資期限、非貨幣財產出資的財產權轉移等管理工作;
6、辦理省工商局、市政府交辦和市局登記註冊的外商投資企業違反登記管理法規的違法違章案件;
7、組織、指導、辦理全市外商投資企業年度檢驗。
事業單位
三個中心
機關後勤服務中心、培訓中心、信息中心、
四個協會
個體私營經濟協會、消費者協會、商標協會、廣告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