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猇亭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二)負責區政府重大活動的組織安排、區政府重要公務接待和各種會議的組織協調工作。
(三)受區政府委託或交辦,組織政府重要工作事項的協調,提出處理意見,報區政府領導審定。
(四)負責各級來文的傳遞、交換和歸檔工作。組織起草或審核以區政府、區政府辦公室名義發布的公文。處理各街道辦事處和區直各部門上報的請示、報告,提出擬辦意見報區政府領導審簽。管理政府系統的機要通信和保密工作,負責機要檔案及公文的傳遞交換工作。
(五)負責起草《政府工作報告》以及區政府主要領導的重要講話和匯報文稿。根據區政府工作部署和區政府領導的指示,組織相關調研信息。向上級政府和區政府領導報送參閱信息,及時反映情況,提出建議。
(六)組織、協調辦理人大代表議案建議及政協委員提案。
(七)負責區政府法制工作。
(八)協助區政府領導組織處理突發公共事件、重大災情和各類應急事故,協調、督促相關應急管理工作。
(九)負責政府系統電子政務、政府網站、政務信息公開工作,指導、協調全區電子和政務公開工作。
(十)管理區政府公務用車、政府大院政務值班、安全保衛、環境衛生等各類後勤事務;協助做好政府大院的信訪維穩工作。
(十一)完成區政府領導同志交辦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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