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算定額負債的方法
1.按支付間隔期的一半計算。
支付間隔期是指前後兩次支付費用間隔的日數。每月支付一次,間隔期為30天;每季支付一次,間隔期為90天。計算公式如下:
例如:煙臺市水泥廠計畫2003年應付稅金126 000元,按月繳納:計畫年度內每月應付管理費8 000元,按月交清。則定額負債數為:
4
兩項定額負債合計=5250+4 000=9250元
2.按最低占用天數核定。
也就是按應付款項目的結算日期和支付日期之間的間隔日數核定。其計算公式為:
例如:福山區地毯廠應付*款月末一次性結算,地方稅務局規定次月五日交清,最低占用天數是五天。該廠2003年度應付*為48000元,每月稅金在次月五日兌付。其計算公式如下:
3.按平均占用數核定。通常按上年度平均餘額計算。其計算公式為:
例如:煙臺市猴頭啤酒廠2003年度包裝物押金每月月末平均餘額之和為48684元,其定額負債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