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遠縣行政服務中心

縣行政服務中心現實有人員9人,其中主任1名,主任科員1名,副主任2名,科員5名。

中心簡介

一、 成立時間:定遠縣行政服務中心成立於2002年8月23日,見定編字【2002】7號。

二、 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情況:

根據《中共定遠縣委、定遠縣人民政府關於定遠縣黨政機構改革方案的實施意見》檔案和縣委常委會2002年8月23日會議精神,組建定遠縣行政服務中心。縣行政服務中心為縣政府派出機構,正科級建制

主要職責:

1、 負責制定行政服務中心各項規章制度、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

2、 負責對服務視窗、工作人員的管理、考核和獎懲。

3、 負責對進入行政服務中心服務項目的確定、調整,對項目辦理情況進行協調、督查。

三、 內設機構:

根據定編字【2002】7號和定編字【2009】10號檔案精神,同意定遠縣行政服務中心內設“綜合管理股、督查股、諮詢受理室”。

四、 人員編制:

根據定編字【2002】7號,定事業編制6名。另根據定編字【2009】10號檔案“增加全額事業編制3名,計全額事業編制9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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