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驟
一般的,如果某一實際問題中的所求量U符合下列條件:
(1)U是一個變數x的變化區間[a,b]有關的量;
(2)U對於區間[a,b]具有可加性,就是說,如果把區間[a,b]分成許多小區間,則U相應的分成許多部分量,而U等於所有部分量之和;
(3)部分量近似值可表示為,那么就可以考慮用定積分來表達這個量U。通常寫出這個量U的積分表達式的步驟是:
1)根據問題的具體情況,選取一個變數例如x為積分變數,並確定他的變化區間[a,b];
2)構想把區間[a,b]分成n個小區間,選取其中任一個小區間並記作[x,x+dx],求出相應於這個小區間的部分量△U的近似值。如果△U能近似的表示為[a,b]上的一個連續函式在x處的值f(x)於定積分dx的乘積,就把稱為量U的元素且記作dU,即
3)以所求量U的元素為被積表達式,在區間[a,b]上作定積分,得
這就是所求量U的積分表達式。
上面所用的方法就是元素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