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定型試驗彈是指用於設計定型鑑定性飛行試驗的異彈。
要求
按照飛彈研製程式,在飛彈完成工程研製後,要進行設計定型鑑定性飛行試驗,全面考核飛彈武器系統的作戰使用性能。
技術狀態
定型試驗彈的技術狀態以彈上設備經過工程研製階段成功考驗過的狀態為基礎,並根據鑑定性飛行試驗的總體方案,由飛彈總體設計單位與試驗承擔單位共同商定。
特點
定型試驗彈通常以裝有遙測設備的遙測彈為主,可在鑑定性飛行試驗中獲得除戰鬥部以外所有彈上設備的試驗數據;也有安裝戰鬥部的試驗彈,即戰鬥彈,用於考核飛彈對目標的毀傷效果。
惰性彈
在實施兩發齊射(連射)的定型試驗彈中,常有一發彈安裝惰性戰鬥部,稱為惰性彈。在完成定型試驗彈的鑑定性飛行試驗和飛彈的其餘定型試驗後,就可以確定飛彈的設計定型狀態,開始成批生產供作戰使用的飛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