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履歷
曾任山西省煤炭基本建設局總工程師兼省煤炭規劃設計院院長。
2016年5月,山西煤炭職業技術學院院長。
任免信息
2016年9月,山西省人民政府決定,免去:宋軍的山西省煤炭基本建設局總工程師職務。
人物處分
2017年4月28日至5月28日,中央第二環境保護督察組對山西省開展了環境保護督察工作,並於2017年8月1日將督察發現的14個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移交山西省,要求依法依規進行調查處理。其中,2013年以來,省國土資源廳違規為泉域重點保護區內的9座煤礦續發採礦證;2014年1月至2016年2月,省煤炭工業廳違規為泉域重點保護區內的3座煤礦批覆同意竣工驗收;省水利廳未按要求對全省泉域重點保護區部分煤礦開採行為採取制止措施;太原市水務局及晉祠泉域水資源管理處,臨汾市水利局及郭莊泉域水資源管理處,晉中市水利局及介休市、平遙縣水務局未按規定製止泉域重點保護區內煤礦違規生產。
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給予省煤炭職業技術學院院長宋軍(時任省煤炭基本建設局總工)政務警告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