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廣南

武警大校,歷任武警廣東省邊防總隊深圳支隊支隊長、總隊後勤部長、副總隊長。 涉嫌利用職務便利,非法收取、索取他人賄賂逾千萬元,一審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經四川綿陽中院審理查明,2003年至2010年期間,宋廣南在擔任武警廣東省邊防總隊深圳支隊支隊長、總隊後勤部長、副總隊長期間,利用職務之便,先後多次收受或索要鍾某、賴某某、任某某等10餘人所送財物總計人民幣1000萬餘元,為其在工程施工、設備採購、土地租賃等方面謀取利益。

武警大校,歷任武警廣東省邊防總隊深圳支隊支隊長、總隊後勤部長、副總隊長。涉嫌利用職務便利,非法收取、索取他人賄賂逾千萬元,一審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經四川綿陽中院審理查明,2003年至2010年期間,宋廣南在擔任武警廣東省邊防總隊深圳支隊支隊長、總隊後勤部長、副總隊長期間,利用職務之便,先後多次收受或索要鍾某、賴某某、任某某等10餘人所送財物總計人民幣1000萬餘元,為其在工程施工、設備採購、土地租賃等方面謀取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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