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光[原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

1938年入中共中央青年工作委員會舉辦的安吳青訓班學習。次年加入中國共產黨。抗日戰爭、解放戰爭期間,先後任延安抗日軍政大學校部政治指導員,山東軍區保衛部副科長,東滿軍區直屬支隊政治部主任等職務。

宋光,1915年9月生,山東省萊西市人,1938年入中共中央青年工作委員會舉辦的安吳青訓班學習。次年加入中國共產黨。抗日戰爭、解放戰爭期間,先後任延安抗日軍政大學校部政治指導員,山東軍區保衛部副科長,東滿軍區直屬支隊政治部主任,鳳城縣縣長,旅大市公安總局政治部主任,丹東市委社會部部長,丹東市公安局局長。建國後,歷任瀋陽市公安局局長,瀋陽市副市長、市長、中共瀋陽市委書記,中共遼寧省委委員、省政府委員,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兼經濟庭庭長、審判委員會委員、顧問。1986年離休。是第五屆全國人大代表。2002年4月17日,因病醫治無效在北京逝世,享年88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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