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 長:
楊天儀職能介紹: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科技、智慧財產權、防震減災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制訂我市科技、智慧財產權、防震減災發展戰略,提出優先發展的領域和研究課題,編制全市發展中長期綱要、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開展相關宣傳普及和教育培訓;實施信息公共服務平台建設,指導信息的傳播和利用工作。(二)指導縣區開展科技、智慧財產權、防震減災試點示範及其他有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科技、智慧財產權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參與縣(區)科技副鄉(鎮)長的選派工作。
(三)加強對外合作與交流,負責組織實施、監督管理合作項目。
(四)負責經費預決算及經費使用的監督管理,會同有關部門提出資源合理配置的政策措施和建議。
(五)擬訂並組織實施各類科技計畫和重大科技專項與工程;負責統籌協調套用技術研究、社會公益性技術研究、基礎研究工作;牽頭組織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重要領域的關鍵技術攻關。組織科技專項實施中的方案論證、綜合平衡、評估驗收,對科技重大專項實施中的調整提出建議。
(六)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科技創新基地建設、科研條件保障、重點領域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的規劃和措施,推進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等科技平台和高新技術產業發展;推進技術創新體系建設和科技資源共享;負責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工作;指導和協調高新技術產業基地、科技(園)區工作。
(七)牽頭擬訂科技促進農業發展、社會發展的規劃,組織實施農業科技計畫、社會發展科學計畫,加強農業和社會發展領域科技創新與成果轉化體系建設;開展以科技惠民為重點的新農村建設工作,推動農業科技進步,促進現代農業發展。
(八)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促進產學研結合的相關措施,擬訂國家、省科技支撐項目課題計畫,提出科技成果推廣和技術市場管理政策建議,指導科技成果轉化工作,組織相關重大科技成果套用示範。
(九)擬訂科技成果獎勵和促進技術市場、科技中介組織發展的政策措施,指導民營科技機構的發展,負責科技保密和科技評估、科技統計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管理技術出口工作。
(十)開展經濟活動的智慧財產權審查;研究傳統知識、地理標誌等特定領域智慧財產權方面的相關問題;統籌協調涉外智慧財產權事宜,研究智慧財產權發展動向;負責智慧財產權工作的涉外侵權處理;承擔專利行政執法工作;指導專利技術推廣和運用,促進專利技術產業化;規範和管理專利中介服務機構的工作。
(十一)會同有關部門依法保護地震監測設施和地震觀測環境和建立震災預防工作體系;承擔市人民政府抗震救災指揮機構的相關工作;負責震情和災情速報,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地震災害調查與損失評估;參與制定地震災區重建規劃。
(十二)承辦市人民政府和省科技廳、省知識產權局、省地震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政務、文電、財務、機要、檔案、保密、督辦、會務、財務、固定資產管理、宣傳、培訓、目標考核、車輛、後勤服務、接待等日常工作;負責機構編制、幹部人事、勞動工資、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和服務等工作。
(二)發展計畫與高新技術科(重大專項辦公室)
開展科技發展研究,組織擬訂科技發展規劃、計畫,擬訂促進產學研結合、科技投入等相關政策措施;提出科技計畫經費巨觀配置意見;組織工業及高新技術產業化科技專項、基礎計畫、合作計畫的編制及管理;指導高新技術產業基地、工業園區等技術創新工作,聯繫國防工業軍轉民工作,推動高新技術產業化及技術創新體系建設;推進工業工程技術中心、企業孵化器等科研機構建設;開展工業、節能減排等領域科技攻關、火炬計畫、重大專項和相關科技項目的申報及管理;指導中藥現代化產業(工業類)建設;組織管理相關領域科技合作項目。
(三)智慧財產權辦公室(安順市專利執法隊)
研究智慧財產權事業發展措施,組織制訂、實施智慧財產權發展規劃、計畫;承擔市智慧財產權特別審查機制協調領導小組和特別審查機制專門委員會的具體工作;擬定專利執法制度,組織開展專利行政執法,立案調查侵權專利;承擔專利管理,指導企事業單位開展專利技術推廣和運用,促進專利技術產業化;承擔專利技術展示交易活動和推廣工作;組織協調企業事業單位智慧財產權工作,開展傳統知識、地理標誌等特定領域工作;開展智慧財產權試點示範工作;指導專利中介服務機構工作,指導和規範智慧財產權無形資產評估、質押等;統籌協調涉外智慧財產權事宜,參與智慧財產權的涉外談判;承擔智慧財產權對外交流。
(四)農村與社會發展科技科
擬訂農業與社會發展規劃、計畫;組織農業與社會發展科技重大專項、科技攻關、星火計畫、基礎計畫、合作計畫的編制和管理;開展農業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等平台建設和成果轉化工作,推進科技扶貧、石漠化治理及新農村建設科技示範工作,建設農村科技示範體系;負責醫藥衛生項目攻關、轉化研究套用及推薦申報工作;負責推薦和管理農業科技園區、富民強縣專項等工作;指導中藥現代化產業(農業類)建設;組織和管理相關領域科技合作項目。
(五)科技管理與技術市場科(科技保密辦公室、行政審批服務科)
擬訂科技成果、技術市場管理的政策措施,管理全市科技成果,組織申報、實施科技成果重點推廣、軟科學研究、科技特派員項目;負責市級科技成果鑑定、評審和獎勵,審查申報省級科技獎勵項目;負責科技特派員管理、科技進步考核工作;牽頭組織縣級工作目標的考核、評比;協調管理全市科技市場、技術契約等有關工作,負責相關科技統計;指導民營科技機構的發展;負責科技保密、技術出口項目的保密審查及保密檔案管理;協助有關部門開展科技人才隊伍建設和科技副職的選派、管理;負責本部門所有行政許可事項和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的受理、審查、決定並依法進行有效監督。
(六)防震減災辦公室
宣傳貫徹防震減災法律法規、方針政策;組織編制防震減災中長期發展規劃、計畫和地震應急預案;組織地震項目的申報、實施;組織開展地震應急、震後救災與重建工作;負責法律法規規定的工程建設場地的地震安全性評價和抗震設防要求管理;指導、管理地震監測站工作;承擔市人民政府抗震救災指揮機構的相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