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縣鹽務局

安溪縣鹽務局是安溪縣人民政府的鹽業行政主管機構,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鹽政執法和食鹽專營的行政管理工作,垂直管理單位,隸屬於福建泉州市鹽務局。

單位簡介

安溪縣鹽務局是安溪縣人民政府的鹽業行政主管機構,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鹽政執法和食鹽專營的行政管理工作,垂直管理單位,隸屬於福建泉州市鹽務局福建省鹽業公司泉州分公司安溪支公司負責轄區內食用碘鹽、多品種鹽、小工業用鹽、農牧漁業用鹽及其他用鹽的供應工作,隸屬於泉州鹽業公司。局司一套班子、兩塊牌子、職能分設、合署辦公。

主要職責

1、監督檢查鹽業法規、規章的貫徹執行情況;
2、負責全縣的鹽政管理和鹽政執法工作,受理鹽業違法行為舉報,制止和糾正各類涉鹽違法行為,維護好全縣鹽業市場秩序;
3、負責全縣食鹽專營的行政管理工作;
4、負責受理用鹽單位提報的用鹽計畫並加強監督管理,保障鹽業市場的有序供應;
5、負責全縣鹽業行業管理,合理開發利用鹽資源,統籌安排,合理調度,保障全市鹽產品供需基本平衡;
6、完成縣委、縣政府及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機構設定

辦公室、財務科、鹽政科、專營科、稽查隊等。

領導班子

林金田:福建安溪鹽務局局長、安溪鹽業支公司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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