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根據中共安慶市委辦公室、安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安慶市大觀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慶辦發〔2010〕12號)精神,設立安慶市大觀區人民政府辦公室(掛區民族宗教事務局、區扶貧開發辦公室、外事僑務辦公室牌子),為區政府工作部門。職責調整
(一)強化服務職能,加強應急、督查工作,進一步發揮參謀助手和運轉樞紐作用。
(二)加強指導監督全區政務公開工作職責。
主要職責
安慶市大觀區人民政府辦公室主要職責:(一)負責區政府會議的準備工作和會務工作;協調區政府會議決定事項的實施。
(二)負責組織起草或審核以區政府、區政府辦公室名義發布的公文;審查修改區政府各部門報送區政府的規範性檔案草案;組織起草重要的規範性檔案草案;承辦區政府規範性檔案的解釋工作;承辦市政府和區人大常委會交辦的規範性檔案草案的徵求意見工作;辦理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和區政府各部門規範性檔案備案審查和定期清理區政府規範性檔案工作。
(三)研究擬辦區政府各部門和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請示區政府的問題,提出審核處理意見,報區政府領導審批;圍繞區政府工作部署或根據區政府領導指示,組織開展專題調查研究,蒐集整理相關信息,及時準確地向區政府領導反映情況,提出建議。
(四)負責全區政務督查工作;審核區政府目標管理單位年度目標任務,組織實施督查和考核;督辦區政府重要部署和市、區政府領導重要批示事項;牽頭承辦市、區人大常委會和政協的議案、建議、提案等有關事項。
(五)負責區政府值班和區長公開電話工作及重要活動的組織安排,及時向區政府領導報告重要情況,協助處理區政府各部門和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向區政府反映的重要問題。
(六)牽頭協調和綜合管理全區信息化建設和電子政務工作。
(七)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民族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開展民族基本知識和民族政策及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工作,協助開展民族理論、政策和民族工作有關問題的調查研究。
(八)了解掌握全區少數民族總體情況和民族成份情況,負責民族成份認證工作。協調民族關係,保障少數民族的合法權益,促進各民族共同團結奮鬥、共同繁榮發展,協調處理民族關係中的重要問題,維護社會穩定。
(九)指導幫助少數民族和民族聚居地區發展經濟社會事業,協調推動有關部門履行民族工作相關職責。參與少數民族和民族聚居地區各類專項扶持資金使用與管理的監督檢查。
(十)聯繫少數民族幹部,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少數民族幹部的培養教育和使用等工作。協助開展有關少數民族的對外宣傳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處理民族方面的涉外事務。
(十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宗教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引導和促進宗教在法律法規和政策範圍內活動。調查、掌握全區各種宗教的現狀和動態,研究發展趨勢,提出政策性建議和意見。負責組織基層宗教工作幹部的學習培訓工作。
(十二)依法履行宗教事務管理職責,保護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動,維護宗教界合法權益,促進宗教關係和諧。
(十三)指導宗教團體依法依章開展活動,支持宗教團體加強自身建設,推動宗教團體在宗教界開展愛國主義、社會主義、擁護祖國統一和民族團結的自我教育,辦理宗教團體需由政府解決或協調的有關事務。支持、幫助宗教界開展對外友好往來,會同有關部門處理宗教方面的涉外事務。
(十四)組織、指導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規的督促檢查和宣傳教育工作。指導協助鄉鎮、街道辦事處及時處理宗教方面的突發事件和影響社會穩定的問題。協助相關部門做好防範利用宗教進行的非法、違法活動,抵禦境外利用宗教進行的滲透活動。指導各鄉(鎮)、街道辦事處的民族宗教工作。
(十五)宣傳貫徹執行中央、省、市關於扶貧開發工作的方針、政策;會同有關部門研究並擬定全區扶貧工作規劃和發展戰略,報經區委、政府批准後組織實施。
(十六)根據國家和省、市確定的貧困標準,確定扶貧對象,做好扶貧監測、統計工作。
(十七)管好扶貧項目,抓好項目的規劃、立項、申報、審批和實施,保證工程項目發揮效益。
(十八)加強扶貧資金的管理,制定年度扶貧資金計畫,擬定扶貧資金分配使用方案,監督、檢查扶貧資金使用情況。
(十九)動員組織區級機關、單位、社會團體參與扶貧,認真做好協調、管理、指導和服務工作。
(二十)掌握和反映全區扶貧開發工作信息,分析、研究、總結、推廣扶貧開發典型經驗。積極做好扶貧開發各項統計報表、資料等材料的組織上報工作的撰寫與編制。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安慶市大觀區人民政府辦公室設5個內設機構。(一)區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
協調區政府部門之間在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檔案執行中的矛盾和爭議;研究涉及政府行為共同規範的法律、法章、規章實施以及行政執法中帶普遍性的問題,向區政府提出完善制度和解決問題的意見,擬訂有關配套的規範性檔案和答覆意見。
依法辦理委託行政執法、重大行政處罰、行政執法檢查備案審查和行政執法統計工作;負責承辦區政府對行政處罰的監督檢查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對罰繳分離實施工作進行監督;負責全區行政執法人員行政執法證件的發放管理工作;承辦區政府推行行政執法責任制日常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辦理行政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和行政執法新聞曝光案件的追究工作。
依法辦理行政複議事項,受區政府委託依法出庭應訴。
(二)區人民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
負責區政府24小時值班工作,及時掌握各類突發性事件情況並按時報送區委、區政府和上級有關部門;負責編制全區應急管理總體預案;指導有關部門編制各類專項應急預案;組織開展全區性的應急演練和應急管理宣教工作;指導和督促檢查全區各級各部門搞好應急管理工作;協助區政府領導處置特大、重大突發公共事件,協調特大、重大突發公共事件的預防預警、應急處理、調查評估、信息發布、應急保障等工作;組織開展應急管理方面的信息調研。
(三)區政務公開辦公室
負責組織協調全區政務公開工作,辦理政務公開等方面的專題文電、會務和督查調研工作;負責全區政府系統電子政務建設的規劃、組織指導和協調工作;負責辦公室辦公自動化建設與維護管理工作。
(四)區外事僑務辦公室
貫徹執行我國的對外方針政策、涉外法規,以及區政府關於外事工作的指示和決定,會同有關部門執行有關外事政策的具體實施意見和辦法;當好區政府在外事工作中的助手和參謀,嚴格遵守外事工作規章制度;協調本區外事工作和涉外活動,督促檢查轄區內的外事活動;處理轄區範圍的涉外事項、僑情普查和華人、華僑、港澳同胞在轄區的捐贈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外事接待工作。
(五)秘書科
負責起草區政府、區政府辦公室各類文字材料;組織開展信息調研,為區政府領導決策提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