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吉縣發展改革與經濟委員會

(六)研究和指導全縣企業技術進步工作;編制全縣技術改造投資規劃和引導目錄,負責全縣企業技術改造項目的報批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縣級以上重點技術創新、技術攻關等項目的實施,推進企業技術創新體系和能力建設;負責縣級優強企業及企業技術中心的培育和管理工作;組織、指導企業家隊伍建設和管理人員培訓工作;協調解決企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 衛(黨委委員、副主任):負責國民經濟及社會發展規劃、政策研究、社會事業發展、區域交流合作(招商引資)、服務業綜合管理、生產性服務業建設、信息化建設及信息產業發展、食品安全、市場監管等工作。 十七、椅業產業發展辦公室1、負責產業發展規劃和配套政策的制定及實施;2、負責推進產業發展的公共服務平台建設;3、負責行業龍頭骨幹企業的培育和產業集群的發展;4、負責產業關聯中介機構的引進、專業媒體的合作等工作;5、負責行業標準的組織申報、向上對接等相關工作;6、負責行業企業連鎖行銷網路建設的指導和協調;7、負責落實椅業區域品牌宣傳推廣和企業境內參展等工作;8、負責協調產業發展、區域發展的重大問題。

主要職責

(一)組織編制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提出總量平衡、發展速度和結構調整的調控目標及調控政策;負責組織編制、審核區域生產力布局、城市化、資源開發、國土整治、生態環境保護建設等專項規劃。
(二)研究提出年度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主要目標,負責編制年度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監測分析全縣經濟運行態勢,及時報告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提出並組織實施全縣工業經濟運行近期調控目標、政策和措施;負責巨觀經濟預測、預警和信息疏導,並提出運用財稅、金融、投資和價格等經濟手段調控經濟的政策建議。
(三)研究提出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和投資結構,規劃重大項目的布局;負責全縣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及基本建設和技術改造的綜合管理;提出縣財政性建設資金的規模和投向,安排建設資金並納入投資計畫管理;審核和上報政府投資建設項目和國家、省、市規定應報批及本縣需控制的項目;會同有關部門負責國有基礎設施資產權益轉讓項目的管理;參與項目用地指標的安排和項目竣工的覆核驗收工作;負責全縣招標投標的監督管理和工程諮詢評估管理;組織開展全縣重大建設項目稽察工作。
(四)研究制定縣域農業和農業資源開發、利用、保護、管理中的重大戰略,對全縣農業自然資源開發利用進行監督管理;負責全縣重要農產品進出口的計畫管理;負責農業區劃工作;參與全縣農業綜合開發工作;協調農業和農村經濟社會的重大問題。
(五)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產業政策,負責協調一、二、三產業發展的重大問題和重大政策;研究制訂並組織實施地方性產業政策;制定全縣工業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指導經濟結構調整,研究提出重大結構調整方案,以及重點行業、重點產品的發展規劃,牽頭提出工業轉型升級專項資金使用的重點領域和方向;組織協調工業環境保護和環保產業發展工作;指導協調推進全縣工業園區(平台)、塊狀經濟和產業集群發展,組織培育區域品牌。
(六)研究和指導全縣企業技術進步工作;編制全縣技術改造投資規劃和引導目錄,負責全縣企業技術改造項目的報批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縣級以上重點技術創新、技術攻關等項目的實施,推進企業技術創新體系和能力建設;負責縣級優強企業及企業技術中心的培育和管理工作;組織、指導企業家隊伍建設和管理人員培訓工作;協調解決企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
(七)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提出我縣利用外資、境外投資的計畫和結構最佳化的目標、政策;負責審核和上報重大外商投資項目、國外貸款項目及重大境外投資項目;按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審核建設項目、外資項目和用匯項目;承擔全口徑外債的總量控制、結構最佳化和監測工作。
(八)組織編制全縣服務業發展規劃,制定相關政策措施並抓好落實;負責全縣服務業的綜合管理。組織編制我縣電力、天然氣(石油液化氣)、成品油(含燃料油)、煤炭、新能源、可再生能源、糧食、化肥、農藥等重要商品的規劃,並提出和協調重要能源資源平衡的年度計畫;研究指導全縣市場流通設施建設規劃和總體布局;組織制定全縣成品油市場及加油站發展總體規劃,審批建設項目;負責重要經濟資源的調控和儲備管理;負責全縣資源綜合利用項目管理工作。
(九)協同科技局編制全縣科技發展規劃,研究提出科技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政策措施;制訂高技術產業發展規劃,組織高技術產業化項目實施,推進重大科技成果的產業化,推動企業技術引進、新產品開發;研究提出促進高技術產業發展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
(十)負責全縣文化、教育、衛生、體育、人口、人才和社會保障等社會事業及國防建設與整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銜接平衡;提出經濟與社會發展相互促進的政策;協調處理各項社會事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推動社會事業發展;負責協調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工作。
(十一)研究制訂全縣社會信息化發展規劃及分階段實施方案,協調全縣信息化建設中的重大問題;組織制訂工業信息化專項規劃,負責信息化建設的市場監管和服務能力建設;指導協調電子政務發展,推動電子商務和社會經濟各領域的信息化套用。
(十二)研究擬訂全縣經濟體制改革的總體規劃和實施方案,提出年度經濟體制改革的任務、重點和實施意見。經縣政府授權,負責協調上述規劃、方案的實施和主要任務的落實,指導主管部門和企事業單位研究制定改制方案,並組織實施。
(十三)負責研究制定投融資、計畫、價格等巨觀體制改革方案,參與研究完善社會保障體制、科教文衛體制、土地管理制度、收入分配製度、小城鎮綜合管理等體制制度改革的方案,起草行政規範性檔案,經縣政府批准,協調組織實施。
(十四)組織制訂並協調實施發展循環經濟的規劃及政策措施;貫徹實施上級應對氣候變化方案和政策措施,組織編制生態建設規劃,參與編制環境保護規劃,協調循環經濟發展中的重大問題;負責全縣資源的節約、開發和綜合利用工作,協調推進低碳經濟發展;參與全縣能源、原材料等重大建設項目的管理工作;協調全縣節能降耗和資源綜合利用,負責能源利用監察執法工作;指導新型牆體材料使用推廣工作。
(十五)負責對全縣範圍內商品和服務價格的管理,審核、制定、調整價格管理許可權內商品和服務的政策指導價、政府定價,規範和引導經營者定價行為;負責指導公用事業價格監測、監審和價格總水平運行趨勢的預測、預警工作;負責對全縣行政事業性收費的審核、管理;依法實施對價格和收費違法行為的監督檢查、行政處罰;負責對全縣涉案物品價格鑑證工作的指導、管理、監督工作。
(十六)參與省內外區域合作和交流工作,負責制定推進我縣對口支援、對口幫扶和參與中西部大開發等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
(十七)指導和推進中小企業發展的投融資服務體系建設,指導和監管中小企業融資性擔保業務;負責全縣企業上市工作,承擔縣企業上市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編制上報全縣企業債券的發行計畫,負責審核、監督、實施企業債券的發行工作;負責本縣股份有限公司的設立、改造、審核和報批工作,推進現代企業制度建設。
(十八)歸口管理社會矛盾化解、解困和穩定工作。
(十九)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領導分工

縣發展改革與經濟委員會(物價局、中小企業局、竹產業發展局)領導班子成員工作分工如下:
伍水榮(主任、黨委副書記、物價局局長):主持委全面工作。
胡 炯(黨委書記、副主任):主持委黨委工作,負責委系統黨建、精神文明建設、社會穩定、幹部隊伍建設、兩新組織社會管理、離退休幹部管理等工作;負責重大項目前期工作。分管重大項目前期辦(鐵辦);聯繫康山煤礦退管辦。
蔡剛清(黨委副書記、副主任、中小企業局局長):主持中小企業局工作;負責工業經濟運行、鄉鎮及企業考評、企業家人才隊伍建設、企業服務、企業治亂減負、中小企業融資性擔保業務指導、安全生產、生態文明建設、循環經濟、節能降耗和資源綜合利用、有序用電管理、能源利用監察(檢測)執法等工作。分管經濟運行科(經濟研究室)、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科、能源監察大隊、企業服務協調中心;聯繫企業家協會。
方朝陽(黨委委員、副主任、竹產業發展局局長):主持竹產業發展局工作;負責竹產業、椅業產業、新興產業及工業行業管理等工作。分管竹產業發展科、產業發展科(椅業產業發展辦、新興產業<紡織業>發展辦)、竹產業發展服務中心;聯繫省椅業協會。
樓 軍(黨委副書記、副主任):牽頭物價管理工作,負責綜合改革、中心鎮培育、醫改、對外宣傳、行政後勤、效能機關考核、督查等工作。分管綜合改革科、辦公室(政策法規科);聯繫縣經緯投資開發服務公司、縣電力開發公司。
應秋平(黨委委員、副主任):負責固定資產投資(基本建設和技術改造)綜合管理、重點項目建設、工業項目推進、省際產業集聚區、工業園區(平台)建設與管理、企業技術創新、高技術產業發展等工作。分管投資管理科(行政審批科)、工業園區建設辦公室、重點工程建設辦公室、辦證中心視窗。
陳 衛(黨委委員、副主任):負責國民經濟及社會發展規劃、政策研究、社會事業發展、區域交流合作(招商引資)、服務業綜合管理、生產性服務業建設、信息化建設及信息產業發展、食品安全、市場監管等工作。分管計畫綜合管理科(地區合作科、國民經濟動員辦公室)、服務業發展科(信息產業科)。
馬貽松(黨委委員、副主任):負責農村經濟、農業資源區劃、美麗鄉村建設、防汛抗旱、經濟資源的調控與儲備管理,協助蔡剛清同志分管生態文明建設、循環經濟、節能降耗和資源綜合利用、有序用電管理、能源利用監察(檢測)執法等工作。分管農村經濟科(縣區劃辦)、協助分管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科、能源監察大隊。
黃 菽(黨委委員、紀委書記):負責紀檢監察、作風效能、組織人事、社會治安綜合管理、工會、婦聯、計畫生育、聯繫鄉鎮(開發區)、聯繫村等工作;協助黨委書記分管黨建、平安創建、信訪維穩、兩新組織社會管理、離退休幹部管理等組織人事工作。分管組織人事科;聯繫縣牆改辦。
張 靜(黨委委員):負責物價管理、價格監測與分析等工作。分管價格收費管理科。
阮紅權(黨委委員):負責價格檢查與執法、價格認證、委機關黨建等工作。分管物價監督檢查所,兼縣價格認證中心主任。
班子成員在完成分管工作的同時,完成主任、書記、局長交辦的其它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政策法規科)
1、協助委領導處理、協調機關日常事務;
2、負責內部管理制度的建立、考核與督查工作;
3、負責對接並落實上級有關部門及縣級機關的考核工作;
4、負責有關檔案和材料的起草與審核工作;
5、負責對外宣傳、信息綜合、文電處理、檔案管理等工作;
6、負責委機關和委屬各單位的國有資產及內部財務的管理等工作;
7、負責會務安排、車輛調度、用餐安排、公務接待等後勤工作;
8、參與系統內行政執法處理、普法工作和執法隊伍建設工作;
9、完成委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組織人事科(信訪室、綜治辦)
1、貫徹執行組織人事管理制度,負責處理黨務日常工作;
2、負責組織、統戰、精神文明建設等工作;
3、負責紀檢、監察和行風、效能建設等工作;
4、負責綜合治理、信訪、維穩、平安創建等工作;
5、負責機關、所屬單位黨組織的隊伍建設、幹部隊伍建設和工、青、婦等群團管理工作;
6、協助黨委落實幹部的培養、選拔、任用、招聘、考核及日常管理工作;
7、負責人員編制、幹部教育培訓、工資、出國(境)管理、幹部人事檔案管理及離退休人員管理等工作;
8、負責產業專家服務團政策落實及相關對接工作。
三、經濟研究室
1、負責全縣經濟和社會發展、改革開放等重大問題的調查分析,並提出政策建議;
2、負責起草本委有關政策性、行政規範性檔案和報告;
3、落實縣委、縣政府及上級有關部門下達的課題任務;負責本委系統內的研究課題管理,提出年度課題計畫,組織和承擔調查研究、重大課題研究工作;
4、負責本委系統內刊物及有關史志的編撰和管理;
5、參與全縣經濟政策的調研、起草、制訂工作,並對相關法規、規章、政策的執行效果進行跟蹤與評估;
6、參與行業技術規範、行業標準的研究制定,指導和規範相關協會建設。
四、計畫綜合管理科(地區合作科、國民經濟動員辦公室)
1、研究編制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和生產力布局規劃,並對規劃實施情況進行監測與評估;
2、負責各類規劃的立項、論證、銜接、審核審批、評估調整等綜合管理工作,負責中長期規劃與年度計畫的銜接;
3、研究提出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年度計畫,協調和平衡各項專項計畫;
4、負責全縣國民經濟運行情況監測和預警,提出經濟形勢分析報告;
5、承擔縣國防動員委員會國民經濟動員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6、研究社會發展戰略,協調各項社會事業發展和改革中的重大問題;
7、會同有關部門制訂全縣各項社會事業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
8、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開展全縣社會發展水平的評價工作,組織實施社會發展年度評估;
9、負責申報社會發展事業建設項目,爭取社會發展專項資金;
10、研究擬定我縣對口支援、對口幫扶、“山海協作工程”及其他區域合作工作的規劃和政策舉措,並組織實施;
11、負責區域合作情況的調查和信息綜合,指導服務本縣企業開展區域合作和交流;
12、參與重大項目前期謀劃工作;
13、參與接軌上海、融入杭州的各項工作。
五、經濟運行科
1、監測、分析全縣工業經濟運行態勢並提出對策建議,定期撰寫工業經濟運行的綜合性報告;參與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和工業經濟政策起草工作;
2、負責對各鄉鎮(開發區)工業經濟指標的下達、統計匯總工作;負責鄉鎮工業經濟年終考核工作;
3、負責編制、印發全縣月(季)度“百強”工業企業報表;
4、負責鄉鎮統計報表報送工作;負責省、市直報企業數據審核、報送工作;
5、牽頭研究確定、組織培育縣級大企業大集團培育和成長型中小企業;負責省、市重點骨幹企業、明星企業、成長之星、優秀企業家等推薦、評選工作;
6、負責企業經營管理人才隊伍建設;牽頭實施“企業家素質提升工程”;制訂和實施企業經營者國內外培訓、考察計畫,指導企業開展自主培訓工作;
7、負責全縣中小企業綜合指導工作;指導本縣企業國內外市場開拓工作;參與組織和指導企業對外合作與交流;配合有關部門指導企業開展名牌產品培育和質量管理工作;
8、負責落實《安吉縣工業經濟三十條政策》有關考核工作;會同財政、工商、科技、質監等部門對企業廣告宣傳投入、連鎖專賣店設立、企業研發費用補助、品牌建設等進行考核;
9、負責中小企業融資性擔保公司管理及考核工作;負責擔保報表的上報工作;負責對全縣金融機構小企業貸款風險補償金向省級申報審核工作;
10、負責縣企業家協會日常工作;
11、負責省級小企業創業基地建設;
12、會同有關部門負責勞動爭議仲裁和勞動關係三方協調工作;
13、按責任分工,負責工業生產企業安全生產工作及指導和監督委下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
14、承擔縣發展現代家庭工業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六、投資管理科(行政審批科)
1、負責全縣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的綜合管理;監測分析全縣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狀況,研究提出固定資產投資管理的有關政策;
2、負責全縣政府投資項目的審批和綜合管理,牽頭編制全縣政府投資項目年度計畫;負責全縣政府投資項目代建制的綜合管理;
3、負責內資企業投資項目的核准、備案和審核申報工作;
4、負責外商投資項目、境外投資項目、國外貸款項目的核准和上報;
5、負責全縣內外資項目的預評估、土地覆核驗收及後評價工作;
6、指導和協調全縣基本建設項目招標投標工作,核定審批許可權內建設項目的招標範圍和方式;
7、負責全縣工程諮詢業管理工作;
8、負責重大項目前期謀劃工作;
9、指導全縣企業技術改造工作;研究提出鼓勵企業技術改造的有關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考核;負責縣技術創新日常管理工作,負責全縣工業企業新產品開發、技術創新項目申報認定等工作;指導全縣工業企業技術中心建設;負責全縣企業技術中心、工業新產品的考核驗收;參與企業信息化建設試點(示範)項目的考核驗收工作。
七、服務業發展科
1、負責組織、規劃協調、綜合管理全縣服務業發展工作;研究擬定全縣服務業的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提出服務業運行情況分析;
2、牽頭組織服務業相關行業及重大項目的規劃和論證工作,統籌服務業各行業發展規劃的銜接平衡;
3、負責組織編報服務業相關項目,爭取國家、省政策扶持;負責對全縣服務業重大項目的實施進行監督、檢查與協調服務;
4、負責組織開展現代服務業集聚區建設和服務業優強企業培育;牽頭組織對全縣各鄉鎮、部門服務業目標責任制考核工作;
5、負責擬定縣級服務業發展專項資金使用計畫,落實扶持服務業發展的政策措施;
6、指導和組織服務業人才培訓,推進服務業品牌和標準化建設,指導服務業各行業協會發展;
7、承擔縣服務業發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八、農村經濟科
1、研究分析全縣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形勢,提出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戰略、重大項目布局、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並協調實施;
2、負責銜接平衡農口行業、部門發展規劃、年度計畫、公共建設投資計畫及政府投資計畫;
3、負責建設項目的農業自然資源開發利用可持續發展影響評價工作;
4、負責全縣農林水等農口項目的立項、審核、審批工作;
5、負責安排農村基礎設施建設補助項目,組織、協調實施農林水產業基地、農業產業化經建設設計畫和農業、農村現代化示範工程建設項目;
6、負責全縣農業資源調查、分析、監測與綜合管理和農業區劃工作,組織農業區域綜合開發示範區建設;
7、牽頭組織協調全縣農業綜合開發規劃評審、項目評估、審核檢查和管理驗收工作;
8、負責制定相關政策,協調、組織、實施政策性農業保險和政策性農村住房保險工作。
九、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科
1、負責全縣節能降耗工作年度計畫的制定和實施;
2、負責節能、節水、節材、循環經濟等政策措施的制定和實施;
3、負責組織工業、建築、交通、商貿等領域實施新能源、節能新技術、新產品推廣套用工作;
4、負責組織實施高耗能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節能評估審查工作;
5、負責開展能源利用監察(監測)和執法工作;
6、負責組織企業申報資源綜合利用認定;
7、指導熱電聯產項目建設;
8、參與有序用電工作;
9、承擔縣節能降耗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信息產業科
1、指導全縣信息化體系建設;協調指導套用信息技術改造提升傳統產業,組織實施信息技術推廣套用;
2、指導協調電子政務發展;推進電子商務和網路經濟發展、信息技術公共服務平台建設;承擔對信息化基礎設施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前置審核等工作;
3、承擔信息化建設市場監管,承辦信息系統集成和工程監理等資質認證;組織重大信息化項目的績效評估工作;
4、負責組織推動和促進企業電子信息產業的發展;負責全縣工業信息化工作,指導和協調全縣企業開展產品信息化、製造過程信息化、管理信息化、電子商務信息化建設;組織對列入縣信息化建設試點(示範)項目的考核驗收工作;
5、負責推動企業實施精細化管理,並組織驗收評估工作;
6、指導監督政府部門、重點行業的重要信息系統與基礎信息網路的安全保障和安全檢查等工作。
十一、綜合改革科
1、研究經濟體制改革中的重大問題,並提出對策建議;
2、負責組織開展全縣經濟體制改革工作,組織協調企業股份制改造、兼併重組工作,推進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
3、負責組織編制全縣中心鎮發展規劃和實施方案,指導和推進中心鎮培育工程;
4、指導開展企業債券的申報工作。
十二、價格收費管理科
1、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價格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
2、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價格調控的方針、政策,提出全縣價格總水平調控預期目標及有關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
3、貫徹實施上級價格部門下達的價格改革和價格調整方案;擬訂全縣價格改革方案及有關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
4、負責全縣價格綜合平衡,指導、協調、監督縣直有關部門的價格工作;
5、按浙江省定價目錄分工,負責對全縣範圍內商品和服務價格的管理,審核、制定、調整價格管理許可權內的商品和服務的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規範和引導經營者定價行為;
6、負責對全縣行政事業性收費的管理,會同有關職能部門審核、上報本縣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制定、調整省許可權部門委託管理的收費標準;組織實施收費許可證制度和收費驗審制度;
7、負責全縣價格監測預警工作,定期分析研判價格形勢,提出對策建議;制訂全省價格應急預案,並組織實施;
8、負責全縣價格成本調查和監審工作,組織實施重要農產品成本調查和政府定價成本監審;調查分析重要商品和服務的成本費用變化情況。
十三、物價監督檢查所
1、負責宣傳貫徹國家、省、市有關價格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組織實施商品、服務和國家機關收費明碼標價制度;
2、負責組織實施全縣專項價格檢查和行業性價格檢查工作;監督檢查縣級各部門、企事業單位以及鄉鎮人民政府執行價格和收費政策情況;
3、負責對不正當價格行為進行監督檢查;
4、負責價格舉報電話“12358”的值守工作,受理並依法查處民眾舉報和投訴的價格違法行為;
5、承辦對各類價格違法案件的審理、行政處罰、價格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等工作;
6、負責檢查有關應對市場價格異常波動的價格干預措施的落實情況。
十四、企業服務協調中心
1、配合主管部門落實有關企業發展扶持政策並與統計、財政、科技、國土、環保、工商、質監、藥監等部門對接,牽頭負責企業考評;
2、負責對各鄉鎮企業協調分中心體系的組織建立、指導協調和考核管理;
3、負責協調處理鄉鎮服務協調分中心和企業在運行過程中碰到的困難和問題;
4、負責機關幹部服務指導企業工作的日常管理和年度考核;
5、負責為企業的技術和管理創新提供諮詢服務,為企業的合作與交流提供服務平台,配合開展新技術的推廣和貿易服務工作;
6、承擔縣減負辦日常工作,組織開展企業治亂減負工作檢查,協調企業治亂減負案件的查處。
涉企亂收費、亂攤派、亂罰款等違法行為舉報電話:5123550
十五、重點工程建設辦公室
1、負責全縣重點建設項目的綜合管理,重點建設項目中長期和年度計畫的編制及全程管理,並會同國土部門負責全縣重點項目用地指標的安排工作,建立重點項目儲備庫;
2、負責重點建設項目的初步設計方案審查、竣工驗收和後評估工作;協助指導和協調建設項目的招標投標工作;
3、負責全縣重點建設項目的檢查、監督、指導,定期進行督查通報,分析協調解決或上報重點項目推進過程中出現的問題;
4、負責組織重點項目的申報及政策、資金的爭取工作;提出重點項目政府性資金和財政專項資金扶持的安排建議,並會同財政負責資金專款專用的督查;
5、負責組織開展對全縣重大建設項目的稽察;跟蹤檢查相關行業和地方執行國家、省投資政策與規定情況及對國家、省安排的財政性建設資金投資實施情況的監督和檢查,對違規問題按有關規定及時制止,並督促建設單位整改落實。
十六、工業園區建設辦公室
1、研究制定全縣工業園區布局、園區運作機制及園區相關政策措施;
2、負責制定工業園區建設目標計畫,指導與協調工業園區建設工作,督查各責任部門工作的落實情況,協調解決或上報園區建設中發現的相關問題;
3、負責組織全縣工業園區的總規劃和詳規初審,審核入園企業的項目設計方案,組織重點園區入園項目規劃設計會審;
4、負責督查園區各類優惠政策和措施的執行與落實;
5、負責對工業園區的建設、管理、服務等工作的考核;
6、負責跟蹤掌握工業園區的建設進度,定期通報全縣工業園區平台建設情況;負責推進園區配套設施建設;
7、按《安吉縣工業園區建設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規定,會同縣財政局負責資金的安排使用和監督管理工作;
8、負責全縣駐園幹部管理、監督、考核工作;
9、負責制定發展工業先進村的考核細則,並組織實施。
十七、椅業產業發展辦公室
1、負責產業發展規劃和配套政策的制定及實施;
2、負責推進產業發展的公共服務平台建設;
3、負責行業龍頭骨幹企業的培育和產業集群的發展;
4、負責產業關聯中介機構的引進、專業媒體的合作等工作;
5、負責行業標準的組織申報、向上對接等相關工作;
6、負責行業企業連鎖行銷網路建設的指導和協調;
7、負責落實椅業區域品牌宣傳推廣和企業境內參展等工作;
8、負責協調產業發展、區域發展的重大問題。
十八、新興產業(紡織業)發展辦公室
1、研究新興產業及產業技術的發展現狀及趨勢,編制新興產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年度計畫和重大政策並監督實施;
2、負責推動裝備製造業、新型紡織、新能源新材料、生物醫藥、綠色食品等新興產業企業實施技術創新、新產品開發和高新技術產業化並參與指導企業智慧財產權工作,組織協調產學研合作創新工作;
3、負責推動並引導新興產業共性核心關鍵技術的研發,推進產業發展的技術、信息、諮詢中心等公共服務平台的建設;
4、牽頭指導和培育新興產業內重點企業,推動新興產業大企業、大集團、行業龍頭、重點骨幹企業和產業集群的形成與發展,最佳化縣域內新興產業的功能布局;
5、負責對接和協調新興產業各行業管理部門,指導全縣新興產業的行業管理,組織新興產業類企業參加國內外重要會展和經貿洽談;牽頭對接協調上級相關部門與委內科室,落實重大項目和資金等各類資源的爭取工作。
十九、重大項目前期辦公室(鐵路規劃與建設辦公室)
1、負責協調推進重大前期項目天荒坪抽水蓄能電站二期的前期工作,協調天二配套項目實施中存在的問題;
2、負責協調推進重大前期項目商合杭客運專線的前期工作,溝通、協調與國家、省、市鐵路管理部門及周邊省市縣的規劃爭取、項目實施等工作;
3、承擔縣天二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和縣鐵路規劃與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二十、竹產業發展科(竹產業服務中心)
1、負責竹產業發展規劃和配套政策的制定及實施;
2、負責整合竹產業資源,協調解決竹產業企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
3、負責推進竹產業發展公共服務平台建設;
4、負責行業龍頭骨幹企業培育和產業集群發展;引進中介投資機構、合作專業媒體;
5、負責竹產業企業連鎖行銷網路建設的指導和協調;
6、組織實施竹產業區域品牌宣傳推廣和企業境內參展等工作;
7、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全縣竹產業技術進步、行業標準組織申報,竹產業智慧財產權的管理與保護等;
8、會同科技部門落實竹產業技術改造投資計畫和引導目錄的編制、竹產業技改項目報批、制訂新產品開發和新技術推廣計畫並組織實施;
9、會同林業部門做好竹類資源保護、開發與合理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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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吉縣靈芝西路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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