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概況
安仁縣畜牧水產局成立於1995年,局機關現有幹部職工48人,其中領導職數7個。根據《安仁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安仁縣畜牧水產局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桂辦發[2002]86號檔案精神,安仁縣畜牧水產局是主管全縣畜牧水產行業工作的縣人民政府職能部門,正科級事業單位,其機關管理人員參照公務員制度管理。
機構設定包括辦公室、政策法規股、畜牧股、水產股四個內設機構和動物防疫站、獸醫衛生監督檢驗所、飼料獸藥監察站、畜禽水產品檢疫站、漁政管理站五個直屬機構。同時,還有負責業務指導管理的鄉鎮動物防疫站39個,屬全額財政撥款編制的鄉鎮動物防疫員117名;鄉鎮畜牧水產站34個,屬差額撥款事業編制的鄉鎮畜牧水產站在職人員103人,退休人員54名。
我縣養殖業總產值從2002年的635.8萬元發展到2010年的14億元,在2010年生豬出欄109.6萬頭,突破百萬頭大關,並且連續7年被評為省養殖業先進單位, 2007―2010年連續四年獲得國家生豬調出大縣稱號,未發生重大動物疫病,未發生一起畜禽水產品質量安全事件,多次獲得市養殖業、動物防疫、畜禽水產品質量安全等先進單位;該局連續7年榮獲縣“先進單位”和“優秀領導班子”榮譽稱號。
工作職責
⑴負責組織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畜牧法》、《動物防疫法》、《漁業法》、《草原法》、《種畜禽管理條例》、《獸藥管理條例》、《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管理條例》、《湖南省漁業條例》等國家和省頒布的法律法規。
⑵研究全縣養殖發展動態,提出全縣養殖業發展戰略和年度指導性計畫的建議,經批准後組織實施;提出全縣養殖業產業化發展和全縣養殖龍頭企業發展建議,推動產業化進程。
⑶研究擬定全縣養殖業科技發展規劃;負責新技術、新品種的引進和推廣;負責行業的重點建設、技術改造、技術引進和利用外資項目的審查、申報和驗收。
⑷負責全縣養殖業種苗、牧草種子、獸藥、獸用醫療器械、飼料藥物性添加劑的質量監測、鑑定和執法監督管理。
⑸負責組織實施地方畜禽、水產品種和草地資源保護開發利用及監督管理;負責全縣漁業行政執法監督管理;負責漁業水域生態環境及水產野生動物保護。
⑹負責全縣動物及動物產品檢疫檢驗及其監督管理工作。
⑺負責全縣動物防疫及監督管理,組織實施全縣“五號病”等動物疫病的控制和撲疫工作。
⑻按照許可權管理養殖業專項資金,提出專項資金安排計畫,指導本系統各單位加強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指導各單位深化改革。
⑼協助有關部門管理本系統的組織、人事工作。
⑽完成縣委、縣政府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其它工作。
內設機構
⑴辦公室協助局領導處理機關日常工作,協調機關政務工作;負責編制養殖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區域開發規劃、年度指導性計畫建議,經批准後組織實施;負責文秘、綜合、信息、檔案起草工作;負責本級財務會計內部管理及下屬單位財務指導和內審工作;負責經濟信息的收集、綜合、發布和上報;組織新聞宣傳和調查研究;承辦機關文電、機要、保密、人大政協提案、信訪、收發、文書檔案等工作;負責計畫生育、綜合治理、資產管理、會議辦理、機關後勤等工作;負責本局重大事項和決定的督辦工作;擬定機關內部管理制度。
⑵政工股協助局領導抓好乾部職工思想政治工作;負責機構編制、人事、勞資、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工人技術等級考核等工作;負責局屬單位的班子建設;負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等社會保障工作;指導局屬單位有關工作。
⑶法制股負責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普及和實施;負責協調有關部門檢查養殖業法律法規的貫徹執行情況;調查研究養殖業法律法規執行過程中遇到的新矛盾、新問題;負責審查本級經濟契約等規範性法律檔案;負責全縣畜禽水產品質量安全工作;承擔養殖業行政複議工作和本局訴訟案件處理工作。
⑷畜牧股研究擬定全縣畜牧業發展規劃;提出畜牧業的品種改良、結構調整、區域布局、產品加工的思路和技術措施;負責全縣畜牧技術項目設計審定;組織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畜牧法》、《種畜禽管理條例》,負責種畜禽生產經營的監督管理,組織地方畜禽品種資源的保護與開發利用,組織實施《草原法》,負責草地資源保護,指導牧草地建設,牧草資源和秸稈資源開發利用,負責牧草種子的質量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畜牧業有關數據統計和情況匯報;負責新技術新品種的引進和推廣工作;負責全縣牛產業技術指導、技術服務工作。
⑸水產股研究擬定全縣水產業生產發展規劃;提出水產業結構調整、區域布局、質量改進、效益提高和養殖制度改革思路及技術措施;負責水產技術項目設計、審定;負責水產種苗質量監督管理,組織實施地方水產品資源的保護與利用;指導大水面養魚、稻田養魚、池塘養魚等資源的開發與利用;指導水產業產業化建設和水產品市場體系建設;負責水產新品種、新技術的引進和推廣。監督實施《漁業法》等法律法規,依法行使漁船檢驗和漁政監督管理權;保護漁業水域環境、漁業資源和水生野生動植物資源;按照許可權管理水生野生動物的開發利用、撲捉與運輸;負責水動物防疫檢疫工作。
直屬事業單位
⑴安仁縣動物防疫監督管理站(正股級)
主要職責是:組織實施《動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規,負責研究制訂動物防疫工作規劃、目標和措施;負責組織動物疫病調查、疫情報告、免疫程式和疫病診斷、化驗;組織實施動物防疫工作;負責動物及動物產品檢疫和動物防疫監督管理;負責種畜禽檢疫審批和疫病監測工作;負責預防用獸用生物製品的專供與管理;負責動物防疫員和動物檢疫員的技術培訓及監督管理;負責動物和動物產品生產經營單位及個人的動物防疫條件審查、辦證工作。組織實施《獸藥管理條例》,負責獸藥市場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獸藥質量的監測、鑑定工作;負責動物產品藥物殘留的檢測、鑑定和監督管理,確保動物產品食用安全;負責獸藥經營者資格審查和經營許可證的審批核發;依法調查和查處違法生產經營獸藥的案件。
⑵飼料行業管理辦公室
研究擬定全縣飼料生產發展規劃,負責飼料科研新技術推廣,組織實施《飼料和添加劑管理條例》,負責飼料藥物性添加劑的質量監測鑑定。
⑶安仁縣畜牧水產聯站(正股級)
主要職責是:負責鄉鎮畜牧水產站的聯繫和管理工作,負責全縣各鄉鎮市場檢疫工作。
歸口管理單位
⑴安仁縣種畜場,副科級,場長周文武,核定自收自支事業編制57名。主要職責是:負責種畜禽核心群建設;負責種畜禽繁育和供種;負責畜禽新品種推廣。
⑵安仁縣魚苗魚種繁殖場,正股級,場長陳力量,核定自收自支事業編制38名。主要職責是:負責魚苗孵化和培苗;負責水產新品種推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