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丘故城

北朝齊天保七年(556年)安丘縣並於昌安縣後此城改稱牟鄉城。 隋開皇十六年(596年),析昌安縣於牟鄉城置牟山縣。 隋大業三年,安丘縣治所移於平昌縣故城,安丘故城遂廢。

安丘故城位於安丘城西南8公里牟山北1.5公里處。牟山水庫建成後,故城遺址基本被淹沒。僅有水庫中間的一小部分仍高出水面1—2米,面積約1平方公里。安丘故城遺址發現殘磚瓦礫、土陶片及銅鐎斗和鐵制器具等,故城遺址周圍發現多座漢墓。安丘古稱渠丘,春秋時得名,時屬莒國,莒子朱封於此地,稱渠丘公。《左傳》:“魯成公八年,晉使申公巫臣如吳,假道於莒,與渠丘公立於地上”。漢置安丘縣。因安邱得名(或:因安丘侯國而得名)。安邱因其地在安平東邱,故名。據《史記》卷十八高祖功臣侯年表載:漢高祖八年(公元前199年)封將軍張說為“安丘懿侯”,食邑古渠丘地三千戶,國名“安丘”。《水經注·汶水篇》載:汶水“東逕安丘縣故城北,漢高祖八年,封將軍張說為安丘侯(侯國)”,漢武帝元鼎四年(公元前113年),因罪國除。東漢初,安丘縣治從今城區以南的大墩遷到此地。北朝齊天保七年(556年)安丘縣並於昌安縣後此城改稱牟鄉城。隋開皇十六年(596年),析昌安縣於牟鄉城置牟山縣。隋大業二年(606年)改稱安丘縣。隋大業三年,安丘縣治所移於平昌縣故城,安丘故城遂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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