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丘市教育局

研究室負責全市教育工作有關規範性檔案、規定等文字材料的起草、審核工作;負責教育工作簡報編髮、教育宣傳報導及考核工作;負責重大教育問題的調研工作,為教育決策提供依據和參考。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掛研究室牌子)

組織協調局機關日常工作;負責局領導班子會和其他重要會議的組織安排及會議議定事項的督辦工作;負責局機關文書、機要、保密、安全保衛和衛生工作;負責車輛調度、醫療、戶口管理、來人接待、傳接電話、取送材料、水電暖設施安裝及日常維修、辦公用品採購分發等工作;負責教育創優創新工作;負責全市教育系統人民來信、來訪的查處和接待工作。

(二)組織人事科(掛教師教育科牌子)

負責局機關及所屬單位的組織、機構編制、幹部人事、勞動工資、績效考核、檔案管理等工作;負責全市教師工作,完善中國小教師管理體制,指導各級各類學校教師、教育行政幹部隊伍建設和學校內部人事與分配製度改革及教師考核工作;負責全市教育系統教職工的調配工作;負責全市教育系統表彰獎勵、教師資格認定和教師系列職稱推薦、評審及聘任工作;負責中國小校長的管理、選聘、任職資格認定、職級評審認定、交流等工作;負責全市師範類高校畢業生、畢業研究生就業指導服務工作;負責全市中國小教師職業道德建設工作;負責老幹部工作;協助局黨委開展黨建工作,負責局黨委所屬支部黨員納新、轉正、培訓和黨費收繳工作;承擔有關學校的撤銷和更名的審核、報批工作。

教師教育科負責制定全市校乾和教師繼續教育的規劃、計畫和培訓基地建設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中國小教師、校長的培訓管理工作;指導教育系統對外交流及與港、澳、台地區的教育交流與合作工作;負責中國小教師學歷達標和提高工作。

下屬單位

(一)會計集中核算中心

負責編制教育部門預算,依法保障教育事業發展的各項經費;負責中國小校財務集中核算、支付和收費管理工作;負責教育系統固定資產管理工作;負責義務教育保障經費的撥、管、用工作;負責中國小校特困學生的資助、救助工作;負責教育系統有關數字的統計、上報、存檔工作。

(二)教育督導室

負責貫徹執行國家、省、市關於教育督導工作的有關政策、規定,並對全市貫徹執行教育法律、法規、方針政策情況進行督導檢查;負責對各鎮(街道)政府的教育工作和各級各類學校的工作進行監督、檢查、評估、指導;制定全市教育督導和評估工作的規劃,並組織指導實施;負責全市教育執法目標責任制貫徹落實情況的督導檢查。

(三)招生辦

歸口管理全市的學歷教育及考試工作,規劃、指導繼續教育、社會力量辦學、自學考試工作;制定全市各級各類學校招生計畫和政策,並組織指導實施。

(四)電教站

負責制定全市電化教育發展規劃、計畫,對學校開展電化教育進行業務指導;組織信息技術教育教學;利用衛星電視教育傳輸手段,為基礎教育、職業教育、成人教育提供教學服務;負責本市計算機網路建設及全市教育城域網的規劃、設計、施工、維護;負責推廣先進的現代教育思想、方法、經驗。

(五)儀器站

負責指導全市各級各類學校實驗室及各種功能用室建設、改造、內部設施配套;組織訂購、發放各類教學儀器、設施、器材;指導全市各級各類學校開展實驗教學;組織培訓實驗教師及實驗室專、兼職管理人員;指導各級各類學校進行實驗室內部規範化管理;各種新型教學儀器的推廣套用。

(六)托幼辦

負責制訂全市學前教育發展規劃並貫徹實施;負責全市幼稚園創建、審批註冊及升級達標工作,協調有關部門做好對全市幼稚園的管理工作;負責全市幼兒師資隊伍的培訓考核等管理工作及全市幼兒的管理工作;負責幼稚園玩教具、設備設施的配備及圖書資料的征訂、幼稚園收費的管理等工作;負責全市幼稚園督導和規範辦園行為工作;負責幼稚園安全衛生保健工作,宣傳科學育兒知識,做好家園共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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