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行為

守行為

守行為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的一項法律。 吳鎮宇在入演藝圈前曾因偷鞋人贓並獲,罪名成立留案底及“守行為”。 陳小春因非禮未成年少女被留案底及“守行為”。

守行為

守行為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的一項法律。守行為的意思是,法庭要求當事人在一定時期內不再犯法。
舉例:甲乙兩人在路上相遇,發生口角,甲毆打了乙,沒有造成太大傷害,法院就會判決甲在一定時期內不要再犯法,比如期限是一年,就判決甲守行為一年。類似於內地治安處罰中的警告。

被判“守行為”的明星們

吳鎮宇在入演藝圈前曾因偷鞋人贓並獲,罪名成立留案底及“守行為”。

錢小豪香港著名武打演員。2000年因在超市偷拍女顧客裙底,判“守行為”兩年。
陳小春因非禮未成年少女被留案底及“守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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