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義
美國學習困難聯邦委員會在1988年把學習困難定義為:學習困難是多種異源性(heterogeneous)失調,表現為聽、說、寫、推理和數學能力的獲得和使用方面的明顯障礙。這些失調源於個體的內部因素,假定是中樞神經系統的機能失調,並且可能存在於一個人的一生。伴隨學習困難,人可能會在自我調節、社會知覺、以及社會交往等方面出現可問題,但這些問題本身不構成學習困難。儘管學習困難可能同時還伴隨其他的障礙(如感覺損傷、智力落後、嚴重的情緒紊亂),或者同時受到某些外部因素的影響(如文化差異、教學的不充分或不適當),但學習困難並不是由這些障礙和影響因素造成的。根據歐美的醫學統計顯示,我們每六個人之中就有一個會受到不同程度的學習困難所影響。究竟學習困難是什麼?美國國家衛生研究院(NIH)定義:學習困難是歸因於神經系統造成的,特徵是辨認字的正確性及流暢度有困難,以及無法拼寫,語言的拼音組成有困難。我們所講的“學習困難”一般是指由於有讀寫障礙、多動症及阿斯伯格等症狀所產生的學習能力低落、注意力不集中、肢體協調不佳,以致缺乏社交能力等的具體表現。
兒童學習困難的病因
學習困難的原因到目前尚不清楚,仍處於探索階段,普遍認為是多種因素綜合作用的結果,既有內因,又有外因;既有個人生理心理方面的因素,也有家庭社會等環境因素;既有先天因素,也有後天因素;總之,造成學習困難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是內外因素綜合作用的結果。到目前為止,關於兒童學習困難的原因有如下一些研究成果或認識。
1.生理因素:(1)兒童在胎兒期、出生時出生後由於某種病傷而造成輕度腦損傷或輕度腦功能障礙。(2)遺傳因素。有些學習技能障礙具有遺傳性,如兒童的父親、爺爺或其他親屬可見到類似情況。(3)身心發展落後於同齡兒童的發展水平。乳牙脫得慢、走路說話遲、個子特別矮小等;感覺器官功能的缺陷或運動協調功能差。(4)身體疾病。孩子若體弱多病,經常缺課,會使得所學的功課連續性間斷,學習的內容聯繫不起來,自然會導致學習困難;有的孩子上課小動作多,或存在注意缺陷,不能集中注意力,也會導致學習困難。
2.環境因素:(1)不良的家庭環境。由於父母長期在外工作或家庭成員關係緊張等原因,使兒童從小就未得到大人充分的愛撫,特別是缺乏母愛。(2)兒童在幼年時未得到良好教養,在兒童早年生長發育的關鍵期,沒有提供豐富的環境刺激和教育。(3)不適當的學習內容和教育方法使兒童產生厭學情緒。有些父母望子成龍心切,他們拔苗助長,不按兒童的身心特點進行教育,常在是教育的內容、方式、方法上違反教育規律。如學前兒童國小化,國小兒童國中化等。
3.營養與代謝:近來研究證實,兒童學習困難與營養代謝相關,某些微量元素不足或膳食不合理,營養不平衡可影響智力發育。過去認為碘攝入不足影響兒童智力,鋰元素影響兒童的性格特徵,進而影響學習。有研究表明學習困難兒童發中微量元素鋅、銅的含量顯著低於正常兒童,而鐵也是影響學習成績的重要因素。
4.心理因素:兒童學習困難與心理因素密切相關過去已有認識,近來大量研究得以進一步證實,兒童學習困難存在普遍的心理問題。普遍觀察得到的結果是學習困難兒童學習動機水平低學習動力不足,學習興趣差,情緒易波動,意志障礙,認知障礙,自我意識水平低等。
5、近年來的科學研究顯示,學習困難是由於腦部發展遲緩造成的,腦部功能若無法有效發揮,將導致各類的學習困難。因為每一個人的腦部發育程度不同,所以每個人的學習困難的症狀也不會完全相似,症狀也常常相互重疊。
由於人腦是學習過程中重要的訊息處理中心,能將我們的能力“自動化”。有了自動化功能,日常生活中的許多事物和技能,在我們學會後是我們不假思索就可以直接做出來的。一旦腦部無法有效自動化運作,每做一件事都要重新學習,那就很可能讓閱讀書寫、動作協調、人際關係等……這些一般人都輕易可學會的生活技能變成困擾,甚至變成災難與惡夢,不論怎樣奮鬥掙扎,卻總是陷在一籌莫展的困境。
影響
一般而言,有學習困難的人的智商都是正常的,甚至有時候超越常人,但偏偏一些普通人認為是很簡單的事情,他們卻要付出巨大努力仍難以做到。當普遍認為簡單的事情變成艱巨,對患者就會造成深遠的負面影響。他們的自信會大大降低,挫敗感會使他們變得孤獨或離群及產生煩惱及沮喪。這些都會進一步演變成嚴重的行為問題,從而影響人生道路的發展。
如果孩子受這些問題困擾,父母就更加痛不欲生。當望子成龍的期望幻滅,孩子從活潑可愛而變成孤獨、沮喪,那是多么痛心的事。所以,學習困難不但對本人的個人學習和工作造成嚴重打擊,亦會影響到他們的家人及朋友的正常生活。
具體體現在以下幾點
閱讀困難
閱讀是一個需要多種認知過程(如知覺、記憶理解、概括、比較、推理等)參與的學習活動,只要兒童在這些認知能力的任意一種上存在的問題,都會影響閱讀能力。因而閱讀困難在學習困難兒童中普遍存在。
1.閱讀習慣方面
閱讀時動作緊張,皺眉、咬唇、側頭閱讀或頭部抽搐;迷失位置,找不到是從哪裡開始閱讀的;閱讀時和所讀書本距離過近;以哭泣或其他問題行為來拒絕閱讀。
2.朗讀方面
常常省略句子中的某一個字或某幾個字;任意在句中加字插字;任意將句中的字以其他字替換;將詞組的前後字任意顛倒;閱讀不流暢,在不適當的地方停頓;聲音尖銳,喘氣聲很大等等。
3.回憶方面
首先回憶基本事實困難,無法回答文章中有關時間、地點等基本事實的問題;而且序列回憶困難,無法按故事情節的先後順序來複述故事;同時還有主題回憶困難,無法說出所閱讀內容的主題。
4.理解技能方面
逐字理解有困難,無法正確說出閱讀內容中的有些細節和一些特定信息;理解性理解技能不足,不能從閱讀材料中得出結論,無法比較觀點之間的差異、無法把新的觀點與學習過的觀點綜合起來;評論性理解技能不足,無法將閱讀材料與自己的生活結合起來、無法分析作者的意向和信念、無法將閱讀材料互相比較。
5.閱讀策略的運用方面
難以劃出重點、無法認識閱讀材料的性質、無法劃分段落等。
書寫困難
研究發現,許多學習困難兒童在精細動作能力上發展不足,造成了不同的書寫困難。書寫困難也叫書寫缺陷或視覺—動作整合困難。學習困難兒童典型的書寫困難一般有如下表現。
1.握筆方法不正確
手指過於接近筆尖,或過於遠離筆尖;只用食指來運筆;紙的位置不正確,常移動或放得太斜。
2.書寫姿勢不正確
身體與桌面的距離不當,太遠或太近;手臂與身體的距離不當,太貼近身體或太遠離身體。
3.力量控制不當
用在鉛筆上的力量過重,會折斷筆尖或戳破紙;肌肉過於緊張,手指僵硬,運轉不靈活;力量不夠,握不住筆或筆道太淺。
4.字不均勻
對單個字的結果缺乏理解,該大的不大,該小的不小,如“吃”的左右兩部分寫得一樣大,變成“口乞”;字與字大小不一,粗細不一。
5.字間距不當
每個字的組成部分之間距離太遠,如“明”的左邊部分與右邊部分距離太遠,變成了“日月”;字與字之間距離太大或太小。
6.筆順不正確
不遵循筆畫順序規則,如“國”字,先封口,再寫裡面的“玉”字;把一筆分成兩筆,或把幾筆連成一筆。
7.字跡潦草
字沒有結構,東倒西歪,不成比例;沒有筆畫,橫不像橫,豎不像豎,信手亂塗,有時連自己都認不出寫的是什麼。
8.字混寫
特別是在寫拼音字母或數字時,分不清6與9、5與2、b與 d、p與q等。
數學困難
數學學習也是一個需要多種認知過程參與的活動,特別需要具有良好的推理、分類、組合、抽象、概括等能力。另外,在解套用題和學習代數中語言能力有著十分重要的作用。兒童在學習數學前應該已具備了一些準備技能,如按大小、形狀、顏色、材料來比較、分類、配對、排列物體的能力,認識到總體是部分之和,認識10個阿拉伯數字並了解其涵義,把一種物體裡的所有個體一一分配給不同的對象,能模仿和回憶物體的空間排列等。
如果兒童這些準備技能發展不足,那么學習數學時就會受到影響。因此,家長應特別注意兒童這方面技能的發展情況,若有不足就要及早進行補救,從而避免對孩子正式的數學學習產生消極影響。
學習困難兒童在數學學習上的困難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閱讀與書寫數字困難
在讀和寫時,容易把5與2,6與9等相混淆。
2.數數困難
在大聲數數時,常會把一些數字跳過去;序數理解有困難,如不知道一周中的第二天是哪一天;無法正確地按一定的要求數數,如要求數出班上穿紅裙子的女孩、要求順序從l數到30但不能數含有4的數和4的倍數時,往往不能正確完成。
3.數位困難 ,
不能理解數位概念,不能理解相同的數字可以在不同的數位上表示不同的值。如4,在個位上時表示4,在十位上時表示40,在百位上時表示400。數位困難會影響到進退位的加減法運算。
4.計算技能不良
運算方法混淆,如在進行乘法運算中,會突然出現加法運算;運算法則掌握不好,不會退位減或進位加;省略運算步驟,如除法運算時省略了餘數等。
5.問題解決缺陷
解數學語詞問題和套用題時產生困難。這主要是由於語言技能的缺陷引起的。還有一些兒童則是由於缺乏分析和推理能力而造成問題解決困難。
6.空間組織困難
把數字顛倒或反向,如7 1讀成17;在運算過程中數字的位置排列發生錯誤,如54—36=22。
改善學習困難的方法
目前有很多方法可以改善學習困難,比如:
1.特教補救學習 (SEP)
2.藥物治療
3.其他替代治療方法:
功能治療、視覺治療、語言治療、物理治療、食物療法、感覺統合治療、針灸、大腦皮質測試 等等
長期來說,這些協助的方式並無法達到自身改善目的,因為這些療法大多是針對表現出的行為而忽略了真正造成這些現象的原因治標不治本。
近年來最新的研究報告提出很多證據,證明了腦部的整體外觀和形態在出生後已經很少改變,但腦神經的可塑性能讓細胞之間的組成層面產生巨大改變,並進一步影響認知。
經由適當的刺激,腦部能重新自我塑造擴充腦神經通路並促進連結,即是以刺激腦部神經的方式,針對特定的腦部控制區域施予適當的感覺刺激來持續鍛鍊腦部神經通路系統,使其達到正常人的水平。
學習困難的診斷標準
1.智力標準。標準化智力測驗成績智商下限為70-75。若智商低於70者,不屬於學習困難。
2.學業不良標準。採用絕對學業不良與相對學業不良相結合的方法確定學習困難兒童,學科統測是根據大綱命題的絕對評價,而以低於平均分25個百分等級為劃分學習困難兒童的標準是相對評價。
3.學習過程異常。學習過程是學生知覺信息、加工信息、利用信息解決問題的認知過程,學習困難兒童在這一過程中往往會在某些方面表現出偏離常態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