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十八屆四中全會將依法治國作為核心主題提到前所未有的高度。為了給全民提供更權威、更實用的法律幫助,中國民主法制出版社日前隆重推出重要普法讀物系列:《中華人民共和國重要法律知識宣講系列》,該系列由原全國人大副委員長王漢斌擔綱總顧問,最高人民法院常委副院長沈德詠擔任總主編。
該套叢書將為讀者帶來豐厚的法律維權的超值服務:
第一,作者權威:該系列組建的法律專家團隊具有富有豐富的司法經驗,主要包括法官、檢察官、專業律師,將為讀者提供權威實用的法律維權指導。
第二,涵蓋面廣:緊密結合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結構特徵,以憲法為統帥,內容緊扣憲法相關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經濟法、社會法、刑法、訴訟與非訴訟程式法等法律部門,結合百姓相關的生活維權熱點,選取了50多部重要法律,對其法律知識的運用和含義做了深入、實際的解讀。
第三,緊扣熱點:該系列緊扣百姓法律訴求,分別從權益保護、損害賠償、責任認定、風險防範、罪與罰、用證據說話方面對法律維權 之道逐一破解!
第四,鮮活適用:該套叢書以宣講要點、典型案例、專家評析、法條指引的形式,緊緊圍繞法治建設的重點、民眾關注的焦點、社會關注的難點、司法實踐的亮點問題,對法律規定、法律原則、法律精神及其套用問題進行了全面闡釋。
第五,形態多元:同步推出微信和二維碼免費閱讀。該套叢書封底可掃描中國民主法制出版社的官方微信平台和立法縱橫微信平台,將為讀者帶來法律資訊的超值免費體驗。
第六,滿足需求:該叢書的出版有助於廣大司法實務工作者準確把握法律套用方面的最新情況,解決實際工作中存在的司法疑難問題;有助於廣大法律工作者進一步最佳化知識結構,豐富相關法律知識儲備,提高司法工作水平;有助於公民了解最新的法律規定,掌握多樣的權利救濟途徑,依照法定程式理性表達訴求、維護合法權益。
圖書目錄
第一章學生受教育權益保護
1.父母不讓未成年人接受義務教育,應當承擔什麼責任?
2.父母經濟困難,能否以此為由拒絕女兒入學?
3.父母強行讓孩子輟學,應當如何處理?
4.父母離婚後,應否繼續承擔教育子女的義務?
5.父母如何對未成年子女進行法制教育?
6.父母應當如何處理未成年人智育與德育的關係?
7.父母應當如何引導未成年人正確地面對網路?
8.父母應當如何處理未成年人的早戀問題?
9.學校以殘疾為由拒收符合錄取條件的學生,是否合法?
10.學校擅自篡改高考志願,侵犯了學生的何種權利?
11.學校不讓差生進課堂,侵犯了學生的哪種權利?
12.學生未交集資款,學校能否因此拒絕其入學?
13.學校強迫學生開弱智證明留級,侵犯了學生的何種權利?
14.學校沒辦准考證致使學生未能參加中考,應否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章學生受撫養權益保護
1.應當如何確定未成年學生的監護人?
2.父母對未成年人的監護職責和撫養義務包括哪些內容?
3.父母離婚後拒不履行撫養義務,應如何維護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權益?
4.父母雙亡的非婚生子女,應由誰來撫養?
5.父母離婚後,未成年子女的撫養費應如何分擔?
6.依法指定監護人後,未成年人的母親可否要求變更?
7.離婚後擅改子女姓氏並阻止另一方進行探望,應當如何處理?
8.生母死亡後未成年子女拒絕隨父親共同生活,應當如何處理?
9.子女上學後,可以要求增加撫養費嗎?
10.祖父母代父母撫養子女的,能否追索撫養費?
11.未成年人的母親尚健在,村民委員會能否指定其他近親屬作為監護人?
12.未成年父母及其家長無力履行撫養義務的,能否將監護權轉讓給社會福利機構?
13.父親長期離家出走且拒不履行撫養患病女兒,是否構成遺棄罪?
14.離婚後父母一方拒不履行協助探望義務,應當如何處理?
15.夫妻一方拒不執行輪流撫養子女的協定,應當如何處理?
16.妻子離婚後將原協商做人工流產的孩子擅自生下,前夫是否應當承擔撫養義務?
17.離婚後,丈夫是否應對人工授精的子女承擔撫養責任?
18.如何運用親子鑑定技術維護未成年人的受撫養權?
第三章學生財產性權益保護
1.監護人用被監護人的財產炒股,是否侵犯了被監護人的財產權益?
2.未成年學生獲得大額獎金,應當歸誰所有?
3,未成年學生受贈的錢物,能否作為夫妻共有財產加以分割?
4.未成年學生擅自購買貴重物品,其買賣行為是否有效?
5.未成年人用貴重首飾抵償欠款,該行為是否有效?
6.未成年學生如何維護自己獲得勞動報酬的權利?
7.企業招用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是否違法?
8.成年人出資讓未成年人抽獎,中獎獎金應當歸誰所有?
9.宿舍發生火災致學生財產損害,學校應否承擔賠償責任?
……
第四章學生人身性權益保護
第五章學生人格性權益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