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房產管理

學校房產管理是指學校房產的建設、分配、使用和維修等方面的計畫、協調活動。基本內容分四個方面。(1)公用房的管理。包括學校的教學、科研用房,圖書館、實驗室、校辦工廠、物資倉庫、生活福利設施、行政辦公用房等的管理。在優先保證和滿足教學、科研用房需要的前提下,由職能部門按實際需要和可能,統一規定各類用房的定額標準、分配原則和程式以及公用房的管理制度, 保證重點,協調解決各種矛盾。

(2)學生宿舍管理。要使學生宿舍成為學生學習、生活、休息的具有多種職能的綜合性活動場所,以有利於學生的全面發展和健康成長為出發點,調動各方面的積極性,齊抓共管。有些國家實行學生公寓制度,即學生住宅商品化。中國有些學校也開始實行學生公寓制, 一般採取兩種方式,一是已有的學生宿舍公寓化,宿舍的服務、設施、床上用品等由學校統一安排,學生住宿適當收費,但不以盈利為目的;二是由地方投資興建學生公寓,收取學生少量租金,由學校配合實行管理。(3)教職工住宅管理。建立和健全房產管理機構,配備房產管理人員,制定房產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實行民主分房原則。對所有房產建立準確、可靠的房產檔案和房產帳。(4)根據國家房改政策制定學校房改的實施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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