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履歷
1967年10月至1970年11月,商河縣城關公社水利員。
1970年11月至1971年04月,商河縣白橋公社團委書記、黨委常委。
1971年04月至1975年06月,商河縣委常委兼團縣委書記,胡集公 社黨委書記、革委會主任。
1975年06月至1975年10月,商河縣委副書記、革委會副主任。
1975年10月至1976年06月,德州團地委書記。
1976年06月至1977年02月,德州地委副書記、革委會副主任。
1977年02月至1978年08月,德州地委副書記、革委會副主任兼禹城縣委書記、革委會主任;
1978年08月至1985年09月,團省委副書記兼省團校校長(其間:1983年9月至1985年7月,山東大學幹部專修科學員)。
1985年09月至1987年12月,棗莊市委副書記。
1987年12月至1993年02月,棗莊市委書記。
1993年02月至1993年03月,省委政法委書記。
1993年03月至1995年05月,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其間:1994年9月至1994年11月,國防大學高級研討班學習)。
1995年05月至1995年09月,省委常委,濟南市委書記。
1995年09月至2000年12月,省委常委,濟南市委書記兼市委黨校校長。
2000年12月至2003年04月,省委副書記,濟南市委書記兼市委黨校校長。
2003年04月至2004年01月,中共濟南市委書記。
2004年01月至2008年01月,山東省第九屆政協主席。
2008年01月至2009年12月, 山東省第十屆政協主席。
2009年12月 被免去山東省政協主席職務,並被撤銷其省政協委員資格。
是中共第十五屆、十六屆中央候補委員,中共十四、十五大代表
人物事件
免職
2009年12月17日,政協山東省第十屆委員會常務委員會召開第九次會議,根據《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章程》的有關規定,決定免去孫淑義山東省政協主席職務,並撤銷其省政協委員資格。
繼廣東省政協主席陳紹基、貴州省政協主席黃瑤後,孫淑義成為2009年以來第三位被免職的省政協主席 。
原因
孫淑義因涉40億元非法集資案,和出面安排人事問題。被免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