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光駿

孫光駿

孫光駿,男,1960年4月出生,漢族,湖北應城人,1980年1月參加工作,1991年10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博士研究生文化,博士學位。曾任湖北省武漢市委委員,市政法委委員,市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2019年3月,孫光駿因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其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提起公訴。

基本信息

人物履歷

1980年01月-1982年08月,湖北省應城縣第一國小教師;

1982年08月-1986年06月,華中師範大學外語系學習

1986年06月-1989年08月,湖北省應城市第一中學教師;

1989年08月-1992年04月,中南政法學院法學碩士研究生學習

1992年04月-2001年04月,武漢市檢察院審查起訴處正科級檢察員,1997年9月審查批捕處副處長;(1996年8月-1998年12月武漢大學博士研究生在職學習)

2001年04月-2002年07月,掛任武漢市漢陽區檢察院副檢察長(2002年2月明確正處級);

2002年07月-2002年10月,武漢市漢陽區檢察院副檢察長;

2002年10月-2002年12月,武漢市漢陽區檢察院代理檢察長、黨組副書記;

2002年12月-2006年11月,武漢市漢陽區政法委副書記、漢陽區檢察院檢察長、黨組書記;

2006年11月-2007年01月,宜昌市人民檢察院代理檢察長、黨組書記;

2007年01月-2015年01月,宜昌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黨組書記;

2015年01月-2016年01月,武漢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檢察委員會委員、副檢察長;

2016年01月-2016年03月,武漢市政法委委員,市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副檢察長;

2016年03月-2017年01月,武漢市政法委委員,市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

2017年01月-2019年3月,武漢市委委員,市政法委委員,市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18年9月19日,據湖北省紀委監委訊息:武漢市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孫光駿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湖北省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19年3月,據湖北省紀委監委訊息:經湖北省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並報請湖北省委批准,武漢市人民檢察院原黨組書記、檢察長孫光駿因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其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提起公訴。

孫光駿違反政治紀律,安排親友轉移、隱匿涉案財物,對抗組織審查;參加迷信活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操辦婚喪喜慶事宜,並藉機斂財;違反組織紀律,不如實向組織報告個人房產、股票等事項;違反廉潔紀律,收受禮品禮金、違規擁有非上市公司股票謀利、縱容家屬利用其職務影響謀取利益、搞權色交易;違反工作紀律,違規干預、插手司法活動,以案謀私;違反生活紀律,道德敗壞。違反國家法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或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涉嫌受賄罪。

孫光駿身為檢察機關黨員領導幹部,喪失理想信念,不信馬列信鬼神,不信組織信“大師”,不為人民為“老闆”,甘於被“圍獵”,利用司法權,大搞以案謀私,嚴重損害司法公信力和社會公平正義,嚴重違反黨的紀律和國家法律,並涉嫌職務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頂風違紀違法,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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