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簡歷
復旦大學法律系畢業,獲法學碩士學位;獲華東政法學院法學博士學位。現為復旦大學法學院教授,民商法專業博士生導師。現任復旦大學法學院常務副院長,兼任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員、上海仲裁委員會仲裁員、中國法律診所教育研究會常務委員、上海市建委科技委員會委員、中國法學會法學教育研究會診所法律教育專業委員會常委。曾在德國康斯坦茨大學(2000-2001)和美國耶魯大學(2004-2005)訪問研究。獲“上海市優秀中青年法學家”榮譽稱號(2006);獲第三屆全國法學教材與科研成果獎“優秀作品獎”(2009)。
研究領域
季立剛教授長期從事商法、金融法、經濟法的教學與研究。開設的課程有商法、票據法、金融法、國際投資法、經濟法、外國法律制度等。
研究項目
《公、私法視野中的金融法制》 《建立與市場經濟相適應的金融法制體系》 《商事習慣研究》 《西方近代以來的私法學說》 主要研究成果有: 《契約法新編》、《九七後其他普通法適用地區判例對香港法的影響》、《國際貸款協定中的準據法問題》、《“物權行為”理論在房屋過戶登記中的意義》等。另外,還承擔或進行了《公、私法視野中的金融法制》、《建立與市場經濟相適應的金融法制體系》、《商事習慣研究》、《西方近代以來的私法學說》等課題與項目的研究工作
著作
《民國商事立法研究》,專著,復旦大學出版社2006年3月版。 《比較視野中的銀行破產法律制度》,譯著,法律出版社2006年3月版。 《銀行破產法律制度比較研究》,專著,學林出版社2006年4月版。 《契約法教程新編》,主編,上海教育出版社2001年4月版。 《外國法律史研究》,參編,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4年1月版。 《我國近代關於民商立法模式的三次論爭 》《法學》2006年第五期
代表性論文
《論東協六國<關於促進和保護投資的協定>》 (1991)、
《從“物權行為”理論看過戶登記在房屋買賣中的意義》(1997)、
《國際銀團信貸協定中的準據法問題》(1997)、
《論公共行政中的治德問題》 (2003)、
《德國民事訴訟法的最新發展》(譯文,2003)、
《跨國銀行破產法律制度基本原則之探討》(2004)、
《我國近代關於民商法立法模式的三次論爭》 (2006)、
《跨國銀行破產域外效力的衝突與協調》(2006)、
《金融監管與金融安全》(2006)、
《論診所法律教育在我國法學教育中的地位與作用》 (2005)、
《加強金融深化中的法律回應》(2006)。
科研課題
2007年度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規劃項目,《金融機構危機處置法律制度研究——以《企業破產法》第134條為基礎》,負責人。
2007年度上海市教委科研創新重點項目,《經濟全球化背景下的金融安全與金融監管法律問題研究――兼論金融中心建設之法律環境》,負責人。
2000年5月-2002年12月,上海市教育委員會的《公私法視野中的金融法律制度研究》項目(KBH3457501),負責人。
2003年12月-2004年12月,中國法學會與上海法學會共同的《銀行風險的法律防範對策研究》研究項目(KBH3457510),負責人。
2003年10月-2006年9月,中國法學會的《法律診所教育與社區》項目(KBH3457509),負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