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履歷
1980.09—1982.09 保定師範專科學校化學系化學專業學習
1982.09—1982.11 畢業待分配
1982.11—1988.08 共青團保定市委宣傳部幹事(其間:1985.12—1986.12掛任市印花皮件廠團委書記)
1988.08—1989.08 共青團保定市委統戰部幹事、保定市青聯秘書處負責人
1989.08—1990.08 共青團保定市委統戰部幹事、保定市青聯副秘書長
1990.08—1993.09 共青團保定市委統戰部部長、保定市青聯秘書長
1993.09—1994.08 共青團保定市委副書記
1994.08—1995.12 河北省保定市婦聯副主席
1995.12—1998.01 蠡縣人民政府副縣長
1998.01—2001.06 中共蠡縣縣委副書記(1996.09—1999.06在河北大學成人教育學院函授大專法律專業學習;1998.08—2000.12在中央黨校領導幹部函授本科班經濟管理專業學習;1997.09—1999.07在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投資系投資經濟專業研究生課程班學習)
2001.06—2008.06 中共容城縣委副書記、縣長(其間: 2001.09—2004.07在省委黨校在職研究生班經濟管理專業學習;2002.02—2002.07在省委黨校中青年幹部培訓班學習)
2008.06—2013.03 中共望都縣委書記
2013.03—2013.04 河北省保定市人大常委會黨組成員,中共望都縣委書記
2013.04—2014.09 河北省保定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黨組成員,中共望都縣委書記
2014.09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組織調查。
系十屆保定市委委員
人物事件
違紀違法
2014年9月,河北省保定市人大副主任孟曉靈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組織調查。
依法逮捕
2014年12月,河北省人民檢察院依法對河北省保定市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孟曉靈(副廳級)涉嫌受賄犯罪決定逮捕。案件偵查工作正在進行中。
提起公訴
2015年7月,河北省廊坊市人民檢察院決定,依法對河北省保定市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孟曉靈(副廳級)以涉嫌受賄罪、濫用職權罪向河北省廊坊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孟曉靈享有的訴訟權利,並訊問了被告人孟曉靈,聽取了其委託的辯護人的意見。河北省廊坊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指控:被告人孟曉靈利用其擔任容城縣縣委副書記、縣長、望都縣縣委書記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額財物;利用其擔任望都縣縣委書記等職務便利,濫用職權,致使國家財產造成重大損失,依法應當以受賄罪、濫用職權罪追究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