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昌縣國小

孝昌縣國小,屬於教育機構,該學校的類型是國小。榮獲“全國教育科研先進單位”。

基本信息

學校概況

校樹立“為學生的終身發展打好基礎”的辦學宗旨,按照“辦學目標高起點,教師隊伍高素質,課堂教學高效率,校園文化高品味,教改試驗高境界,教學裝備高標準,學校管理高層次,全面育人高質量”的辦學目標,搶抓機遇,負重拼搏,取得了可喜的成果。近幾年,共獲得國家、自治區、吳忠市級獎勵近百項。先後榮獲“全國教育科研先進單位”、“全國藝術教育先進集體”、“全國創建平安校園先進單位”、“全國少先隊紅旗大隊”、“自治區校園文化建設先進單位”、“自治區衛生工作先進單位”、“自治區綠色學校”、“自治區語言文字工作先進單位”、“吳忠市示範學校”、“吳忠市文明單位”、“先進黨支部”、“學校德育工作先進集體”等稱號。教育科研、藝術教育、校園文化建設特色鮮明,成果顯著。教師和學生參加全國、自治區、吳忠市各類比賽屢獲大獎,已成為吳忠市乃至寧夏的一所名牌學校,為吳忠市的社會發展和經濟建設做出過積極貢獻。
悠久的辦學歷史,鮮明的辦學特色,積澱起豐厚的校園文化,裕民國小決心開拓創新,強化質量意識,突出辦學特色,打造書香校園,把學校辦成學生樂學,教師敬業,家長放心,社會滿意的一流品牌學校。

辦學理念

孝昌縣國小領導班子站在學校長遠發展的高度,帶領全體師生員工以“質量立校、特色興校、科研強校”為宗旨,以“做人民滿意教師,辦人民滿意學校”為目標,以“生本教育與有效課堂教學模式研究”為抓手,圍繞“做最好的自己”辦學理念,以人為本,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不斷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提高教育質量。2010年到2013年我校先後獲得“十堰市文明單位”、“十堰市人民滿意學校”、“十堰市先進基層黨組織”、“十堰市教育科研先進單位”“省第七屆黃鶴美育節學校藝術教育先進單位”、“省寫字教學先進學校”、少先隊“紅旗大隊”等多項榮譽稱號;教師及學生600多人次在省市級各類教育教學競賽中獲獎,學校教學水平不斷提升,辦學成果顯著。

教學思路

學校立足“生本教育”,秉承“以人為本,以愛為源,為學生成長奠基,為教師發展鋪路,為學校發展改革”的辦學理念,圍繞“教書育人、管理育人、服務育人”三條主線,用先進的文化激勵人、塑造人、感染人,用科學的理念引導人、啟發人、陶冶人。全面推進課程體系最佳化、師生髮展評價、德育領域拓寬、“全效課堂”打造、校本教研提升五大工程,努力讓我們的校園成為學生揚起生命風帆的港灣,成為學生溫暖快樂的港灣,成為學生多彩激情的港灣,讓所有的孩子發揮他們的所有潛能並能變成一個會學習的人。
學校正沿著“生本教育”理論的指引,行走在尋“未來教育”之根的道路上。著力營造一個飄逸著濃郁書香的校園,充滿詩意的精神家園,自由、和諧、情智共生的希望之園。

辦學特色

藝術教育是學校的辦學特色。學校教師編排的節目年年在各級比賽獲獎。經常代表市參加全省中小學生文藝調演,其中,舞蹈《祝壽》獲得文化部等13個部委的聯合表彰,獲得優秀節目獎。少兒京劇《智斗》獲得江蘇省中國小戲曲調演一等獎。歌伴舞《海娃的歌》獲得省一等獎。《三峽的孩子愛三峽》獲得省首屆校園新歌大賽一等獎。話劇《流淚的康乃馨》獲得全國“四進社區”文藝調演一等獎。校合唱團多次獲得省合唱比賽一等獎。每年我校的學生在各級各類藝術比賽中獲獎都在600人以上。參加省、市、區各類文藝演出每年都在十場以上。近幾年來,我校積極進行雙語教學的探索。從一年級就開設英語課,已經成為全市有較大影響的現代化雙語學校。

國小教育

初等教育機構最早產生於十六世紀的德國,由城鎮主辦,教習實用知識和新教教義。十七世紀初,這種學校逐漸增多,成為實施義務教育的機構。歐洲各國和日本在資產階級革命以後,也相繼成立。現代學堂和教育制度是西方傳教士和中國留日學生引入中國的。
19世紀末20世紀初,中國現代教育奠基人何子淵、丘逢甲等人開風氣之先,排除頑固守舊勢力的干擾,成功引入西學(美式教育),創辦新式學校,將平民教育納入滿清朝庭的視野。清政府迫於形勢壓力,不得不對教育革新網開一面,於1905年末頒布新學制,廢除科舉制,並在全國範圍內推廣新式學堂,宣統元年(1909年),地方科舉考試真正停止以後,西學逐漸成為學校教育的主要形式。
國小教育是教育事業的基礎,要提高整個教育事業的質量,必須從國小教育開始,國小教育的基礎地位表現如下:一是國小教育在實施義務教育中的基礎地位;二是國小教育在整個教育體系中的基礎地位。
國小教育除了教育特點外,還有獨特的基本特徵:一是全民性;二是義務性;三是全面性。
“國小堂”劃分為初等國小堂和高等國小堂,
國民政府於1915年改初等國小堂為國民學校,“以授以國民道德之基礎及國民生活所必需之普通知識技能為本旨”。六歲入學,修業四年,畢業後視具體情況可升入高等國小校〔修業三年〕。另設預備學校,同國民學校、高等國小校平行,“以施以初等普通教育、預備升入中學為本旨”。國民學校分前期〔四年〕和後期〔三年〕。1922年,國民學校仍改為初等國小校,取消預備學校。1940年,國民政府實行所謂“管、教、養、衛一體”,規定各鄉設中心國民學校(相當於中心國小),由鄉長兼任鄉壯丁隊長和校長,各保設國民學校(相當於村小),校長由保長兼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在鄉鎮(人民公社)一級設定一所中心國小,在各村(生產大隊)設村小。隨著老齡化加速,幼兒人口比重下降,小學生源減少,各村小開始撤併,很多地方僅保留寄宿制中心國小,使得路途遙遠的學生上學極為不便。
新中國的國小學制,廢除了民國時期的初小和高小之分,實行一貫制國小,先後有五年制和六年制國小。由於推行九年制義務教育,國小升國中不再實行考試。深圳市國小及國中已經不再收取本地戶籍學生的學費,只收取6元體檢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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