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孔得紅以及犯罪團伙浮出水面,緣於一位受害當事人家屬的網路舉報。受害人家屬在甘肅省政府網站舉報孔得紅強姦多名女中學生,得到甘肅省省長劉偉平的高度重視。2011年2月9日劉偉平作出批示:“請省公安廳派專人調研,可採取暗訪,如屬實,堅決打擊,嚴懲犯罪分子”。
在舉報信中,舉報人稱“近期從不同途徑得知,在永靖縣活躍著一幫黑惡分子,在永靖中學、劉家峽中學、移民中學周邊活動,採取誘拐、威脅、強迫手段,強姦在校女生,並利用無知少女受到侵害後羞於聲張的心理,以及威脅家人安全等手段,繼續逼迫受害女生供其淫樂,甚至採取多種手段將受害女生髮展為其幫凶,為其物色、誘騙其他女生”。有女生由於羞於聲張的心理甚至直接“威脅”警察:“如果將此事告知家長,馬上跳樓”。據辦案民警透露,僅公安機關調查到的涉嫌被孔得紅強姦的女生就達10人左右,其中絕大部分是在校女生,且受害時大多未滿18周歲。
此後,甘肅省公安廳刑偵總隊介入秘密調查。此案後被警方定為“孔得紅惡勢力團伙專案”。首惡分子孔得紅很快進入警方視野,其“惡勢力團伙”也迅速走向末途。
生平罪行
早在2003年,孔得紅的兒子與其同學郭某發生矛盾,孔得紅得知後將郭某堵在放學路上,毆打致其耳膜穿孔。此後的2005年11月5日,因涉嫌犯賭博罪,孔得紅被永靖縣公安局取保候審。
2006年3月,永靖縣人民法院最終作出裁決:孔得紅犯賭博罪、判處有期徒刑兩年,緩刑三年,並處罰金3萬元。
2006年5月,劉某在孔得紅經營的劉家峽鎮龍匯山迪廳,與孔得紅因瑣事發生口角,後被孔得紅等人毆打致傷。
2011年4月24日10時被永靖縣公安局逮捕,通知家屬的原因是“因涉嫌非法持有槍枝罪”。據悉,為防止意外,孔得紅及其主要團伙成員已被押往臨夏看守所看押。
2011年8月21日,永靖縣公安局以孔得紅、孔德軍、馬國慶等三人涉嫌故意傷害、尋釁滋事、強姦、非法持有槍枝等罪名移送永靖縣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
2011年10月7日,永靖縣人民檢察院以永檢刑訴(2011)51號《起訴書》對孔得紅、馬國慶提起公訴,指控孔得紅犯故意傷害、尋釁滋事、強姦、非法持有槍枝罪,指控馬國慶犯非法持有槍枝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