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能
(一)研究制訂全縣教育事業的發展規劃、教育改革和實施素質教育的政策,提出教育事業發展的重點、結構、速度和步驟的意見,指導、協調並檢查實施工作。(三)統籌管理全縣高等教育、基礎教育、職業教育、成人教育以及社會力量辦學、掃盲等工作;指導、協調縣有關部門的教育工作;負責對下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和中等及中等以下學校貫徹執行國家教育方針政策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和評估;規劃、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教育教學改革和科研工作。
(四)統籌管理本級預算內教育經費和教育費附加及其他財政性教育經費;管理各種組織和個人外對我縣的教育援助、教育貸款和教育捐款;參與制訂教育經費籌措、教育收費和教育基建投資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對學校和社會力量教育機構的教育經費進行審計監督。
(五)負責和指導學校和其他各級各類學校黨的建設、領導班子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負責學校校級領導幹部管理;規劃並指導各級各類學校德育、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及國防教育工作;做好學校穩定工作。
(六)主管全縣教師工作,組織指導全縣各級各類學校教師資格證書制度的實施;負責學校的機構編制和勞動人事管理工作;統籌規劃、指導全縣各類學校教師和教育行政管理人員隊伍建設;指導教育人事制度改革;負責中國小(含幼稚園)、中專學校教師職稱評聘的有關工作。
(七)管理、指導全縣學歷教育及其考試、考核工作;管理全縣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和其他有關證書考試工作。
(八)編制地方各類教育事業的年度招生計畫,主管全縣高等教育、中等專業教育和縣區普通中國小的招生工作。
(九)統籌管理和指導協調全縣語言文字工作。
(十)負責全縣教育系統對外交流工作。
(十一)指導校辦產業、學校後勤改革;協調和指導學校安全保衛工作。
(十二)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班子
黨委書記、局長劉顯明:主持教育局全面工作。黨委副書記焦自國:負責黨委日常工作,分管紀檢、工會、組織、宣傳、統戰、老幹部、關心下一代、青婦、辦公室、安全生產、綜合治理工作,協助黨委書記、局長分管幹部、人事工作。
副局長姜宏偉:負責教育資源整合、生產基建、計審、助學、動遷、幼兒教育、信息和少兒活動中心工作,分管生產基建辦、動遷辦、幼教辦、計審股、信息站。
副局長吳印雙:負責基礎教育、職業教育、語言文字、藝術、體育、衛生、社會力量辦學、特殊教育學校的教育教學工作,分管藝體衛股、教育股工作。
紀委書記呂 傑:負責紀委和信訪全面工作,分管信訪辦。
工會主席王占林:負責工會和普法全面工作。
內部機構
黨委辦公室
負責黨委會議的組織安排和會議精神的貫徹、落實以及黨委工作的督辦;負責起草黨委檔案、文稿;負責局領導班子及基層班子的建設工作,協助局領導抓好機關幹部、所屬學校(單位)領導班子的考察、選拔、交流、獎懲、任免調動工作。負責教育系統黨的基層組織建設工作的具體實施,監督、檢查黨員和基層黨組織執行黨規、黨紀情況;負責教育局黨委的宣傳、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負責指導、監督全縣教育系統紀檢、監察工作;負責做好黨群部門的綜合協調工作;負責教育系統群團組織、關心下一代、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負責離退休幹部的管理和服務工作。行政辦公室
綜合協調機關重要政務、事務;負責檔案制發、運轉和管理;負責教育局工作計畫、工作總結、領導講話及有關文字材料的綜合;負責局長辦公會議等有關工作會議的組織安排並督辦重要議事和檔案;負責法制宣傳、依法治理、行政執法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綜合性或專題調研工作;負責信息、文秘、檔案、保密、後勤等工作。參與擬訂全縣教育經費籌措和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有關規定;負責全縣教育財務會計工作;負責編制全縣教育經費的預算和決算;協調、管理國家和省、市下撥各種教育專項經費;負責全縣教育捐資和貸款管理工作;負責全縣改善辦學條件和危房改造的檢查指導工作;負責基本建設及有關基層單位的設定、撤消、調整的財務審核工作;負責國有資產的管理和監督;負責教育系統內部財務審計工作;負責全縣教育事業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全縣教育基本信息統計、分析工作;指導、協調基層單位辦產業工作。
人事股
負責教育局所屬學校機構編制、教師資格審核認定工作;負責全系統各級各類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工作;負責中國小特級教師、教育專家推薦工作;負責師範類大中專院校畢業生就業、崗前培訓工作;負責全系統副科級以下幹部、職工年度考核和評定工作;負責全系統勞動工資工作、人事檔案管理、吸收錄用人員及人事調配工作;負責參與系統內專業技術人員繼續培訓、中國小校長培訓及合格校長、骨幹校長、專家型校長推薦等工作;負責支教和“三支一扶”工作。教育股
組織實施中國小素質教育工程;制定規劃並指導基礎教育工作和重點推動九年制義務教育及高中課程改革的實施,檢查、指導全縣基礎教育體制的綜合改革及基礎教育結構和教學改革;指導中國小、幼兒教育、殘疾少年兒童的特殊教育、工讀教育、基礎教育教研等工作;負責全縣國中的畢業證驗印、發放工作;檢查、指導中國小實施科學化管理工作和中國小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及安全教育工作;協助有關科室抓好基礎教育方面的評優選模工作;規範和管理中國小各類競賽;嚴格審核全縣內各類社會力量辦學機構的辦學資格、監督規範其辦學行為;參與中國小教師和幹部隊伍的建設與培訓工作;檢查、指導、管理少數民族教育工作。統籌管理全縣普通、成人中等職業教育、成人文化技術教育。指導中等職業教育在專業結構調整、教育教學改革、教材建設、教師培訓等方面工作;加強普通中專和職業技術學校的學籍、學歷管理工作;配合嫩江中華職業教育社工作;擬定並落實職成教育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指導、協調在職人員繼續教育,職工和農民初、高中教育工作;參與擬訂、落實中職學校招生計畫;協調和配合有關部門搞好職工和農民技術培訓工作;負責全縣遠程職業教育統籌規劃與發展建設工作;規劃、管理職業教育技術裝備工作。
貫徹國家關於語言文字工作的方針、政策,負責擬訂全縣語言文字工作的中長期規劃;監督、檢查 、指導語言文字的套用情況;負責實施語言文字改革;組織推行《漢語拼音方案》;負責推廣國語和國語測試工作;負責貫徹國家漢語和少數民族語言文字標準和規範以及信息處理套用與研究;指導和管理“注音識字,提前讀寫”教改實驗工作。
體育衛生藝術股
指導學校體育、衛生和藝術教育工作;制定有關體育、衛生、藝術教育教學的指導性檔案、計畫並組織其落實工作;檢查、指導體育、衛生和藝術教育的教學、教研、訓練、競賽、文藝演出及設施建設工作;檢查、 指導學校體育、衛生兩個“條例”、《中學生體質健康標準》的貫徹落實工作,考核學生體育成績的評定工作;指導學校衛生防疫及學生體質監測工作;檢查、指導學校的國防教育和學生軍訓工作。負責學校(幼稚園)食品衛生的指導、檢查、監督工作。配合縣衛生、防疫部門加強對學校(幼稚園)衛生保健的監控。安全信訪穩定辦公室
受理行政職權範圍內信訪人提出的信訪事項。協調辦理上級機關和上級領導批辦、交辦的信訪事項。向有關單位和部門、學校和本局各股辦轉辦、交辦信訪件。檢查、督促、協調學校和本局各股辦處理民眾信訪工作。分析研究民眾信訪情況和問題,排查重大信訪不安定隱患,及時向局黨、政領導和有關部門反映,並提出解決問題的建議。完成局領導和上級信訪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學校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安全工作的需要,及時制定出台有關學校安全的規定和方案,建立健全安全工作制度,完善安全工作檔案制度。依法對學校安全工作實施監督檢查,認真排查事故隱患,並監督整改,有效防範安全事故。按規定組織、指導全縣學校、幼稚園做好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定期開展安全宣傳教育、應急演練和培訓工作。及時協調突發事故的處理,防止事態擴大,並根據主要領導指示,積極做好善後工作。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做好對本系統的安全考核檢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