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宋周去非《嶺外代答》記述南方民間伴嫁唱歌習俗:“嫁女之夕,新人盛飾廟坐,女伴亦盛飾夾輔之,疊相歌和,含情悽惋”;湖南《嘉禾縣誌》記載:“嫁女前夕,具酒饌,集婦女歌唱,歌闕,母女及村姑伯姨,相向而哭,循疊相繼,達曙乃止。”由此可見,在漫長的封建社會歷史階段,就普遍流傳著演唱婚嫁歌的習俗。
形式
根據民間婚嫁禮俗形式和程式,婚事中的女方包括有新娘獨唱和新娘與母親對唱的哭嫁歌、出嫁歌等,眾伴娘主唱的伴嫁歌、陪嫁歌、送嫁歌、陪十姊妹歌等。婚事中的男方包括有親戚和朋友們演唱的“賀新郎”、“陪十兄弟”、“婚禮歌”、“祝婚歌”、“喜曲”等。
程式
婚嫁歌通常順應婚事禮儀程式成套的歌唱。一種情況是全過程使用結構、規模不等,但體裁形式相同的一類曲調來演唱,從而形成音樂上互有聯繫的套曲體。如廣西梧州水上居民的一套婚禮歌,由11首小調式的婚嫁歌組成,音階、調式相同,音調相近,其不同程式的情緒和內容表現,則主要通過音樂的節奏、節拍、速度和結構的變化來完成。另一種情況是全過程使用多種音樂體裁,既包括朗誦性敘事歌調,亦包括山歌、小調和歌舞曲。如湖南嘉禾地區的一套“伴嫁歌”,其中包括中、老年親友演唱的“長歌”,其音樂為反覆變化歌唱一個基本曲調,具有敘事歌風格。另有伴娘唱的耍歌、射歌和新娘唱的哭嫁歌、罵媒歌。音樂都屬於小調類型,結構短小、方整、規範。耍歌和射歌情趣活潑、詼諧;哭嫁歌和罵媒歌音調悲切哀怨。此外,還有民眾頌讚、祝賀時唱的舞歌,伴隨簡單舞蹈動作。節奏鮮明、結構規整,具有歌舞曲特色。婚嫁歌的演唱形式主要有獨唱、對唱、齊唱、一領眾和及配合舞蹈表演的跳唱等。土家族的哭嫁歌具有同聲二重唱形式,景頗族的婚禮歌具有輪唱疊合形式等。
跳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