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俗簡介
在中國,各民族人民都有著自己民族的風俗節日。各族人民按照自己的習俗,舉行各種各樣的慶祝活動,具有各自濃厚的民族獨特風采。其中婚嫁風俗最能代表各民族的文化特色。
少數民族的婚俗
少 數民族的婚嫁融入了他們自己的風情和民族文化。現對中國部分少數民族婚嫁禮儀簡單地介紹一下。
基諾族婚俗
基諾族是一個古老的民族。基諾族的婚姻為一夫一妻制,婚前戀愛自由,婚後很少離異,過去婚禮中仍保留著某些對偶婚和群婚殘餘。基諾族的青年男女舉行“成年禮”之後,即取得了談戀愛的資格。
羌族婚俗
羌族結婚操辦喜事,新郎要陪新娘回娘家,娘家要備好“回門酒”,親友要向新婚夫婦饋贈禮物,並致詞祝福。羌族民間有的地方還有“逗新郎”的習俗。即在回門酒的宴席上娘家人要給新郎用四尺長的筷子,而且還要在筷子的後面加幾個用馬鈴薯做的筷子墜,要新郎使用這種筷子,隔著幾盞油燈去夾用肉丁和豆粒做成的菜,如果因為筷子長,夾不起菜,或油燈燒著下巴,就要被罰酒,這種活動既是節日聚餐,也是一種娛樂[1]。
白族婚俗
當白族青年男子向姑娘求婚時,姑娘如同意,要向男方送粑粑;婚禮時新娘要下廚房製作“魚羹”;婚後第一個中秋節新娘要做大面糕,並以此表現新娘的烹調技藝。婚禮時講究先上茶點,後擺四四如意(即四碟、四盤、四盆、四碗)席。
瑤族婚俗
許多瑤族男女青年都借“耍歌堂”機會進行擇選意中人,一旦男女情投意合,雙方的家長就可通過媒人去說親,並以豬肉和酒為禮品。舉行婚禮時,都要大擺筵席,按傳統習慣,婚宴上必須要請寨老參加,新郎新娘飲交杯酒。
苗族婚俗
在青年男女婚戀過程中也必不可少的食品是糯米飯。湖南城步的苗族把畫有鴛鴦的糯米粑做為信物互相饋贈;舉行婚禮時,新娘新郎要喝交杯酒,主婚人還要請新郎、新娘吃畫有龍鳳和奉娃娃圖案的糯米粑。
彝族婚俗
男女青年訂婚之後,便要進行婚宴的準備。婚宴多用豬、雞肉,一般不用羊肉(喪事則用羊肉)。滇南石屏彝族有在出嫁前邀集男女夥伴聚餐痛飲之習;滇西的彝族,凡娶親嫁女,都要在庭院巾或壩子,用樹枝搭棚,供客人飲酒、吸菸、吃飯、閒坐,民間把這種用枝搭的臨時棚子稱“青棚”
仡佬族婚俗
男女青年結婚時,男方須請媒人攜帶雞、酒等物送給女家,如禮物被女方接收,就表示婚姻已經締結。居住在道真等地的仡佬族,在娶親嫁女或宴請賓客時還要辦“三么台”酒宴進行款待,即按特點順序共分三台,第一台稱茶席,喝清茶輔以各種糖果點心和香香(即核桃、板栗、花生、白果、葵花籽等);第二台稱酒席,渴白酒,拌以各種冷盤及酸、鹹、辣醃菜和香腸、鹽蛋等;第三台稱正席,上飯菜,菜中有扣肉吃“大菜”,招待客人時,客人不放筷,主人必須陪到底。
舊婚俗
“六禮”
舊時(明清時代),大戶人家的婚禮甚為講究,所謂行“六禮”方可完婚,即納采、問名、納吉、納徵、請期、迎親等。
納采——也叫行聘,是婚禮中的首禮。男方具求婚禮品,送到女家,請求採擇。在此之前,已由媒人撮合好了,只是行個程式,算是正式求婚。
問名——男方具庚柬帖,寫上姓名、出生年、月、日、時,送到女家。女方復以姓名、出生年、月、日、時的“回柬”。此謂問名。
納吉——為正式訂婚禮儀。問名之後,以雙方的生辰,掐算合宜,定下吉日,男方備定婚禮品送往女家,算作婚姻已定。
納徵——即納聘之意,定婚之後,經過一段時間,雙方年齡、時機合宜成婚。男方便具禮品,到女方家告知,準備聘娶了。
請期——納徵後,女方沒意見,男方選定吉日,寫一迎親帖,寫明迎親日、時,請求女方答應。女方回帖同意,即可進行最後一禮。
迎親——即成婚禮。這天,男方到女家迎新娘過門,行交拜合卺禮。
舊時“問名”的“庚柬”(亦稱“庚帖”),即八字帖,是用一小張紅紙。對摺成大信封的樣子。封皮上寫“庚函”二字。
迎親帖,也是寫在一張紅紙上。
結婚的年齡一般在14至20歲之間。富家多為小女婿(10至16歲)娶大媳婦。舊時大戶人家講門當戶對,經媒妁之言,父母之命方可成婚。
苗族舊婚俗
原版的古俗婚俗雷山苗族婚姻有其獨特的形式和風俗。雖然社會已經進入21世紀。但嫁娶方式還保留古俗。民族習俗,鄉土風情依然非常濃厚。通常把苗族婚俗分為以下六種:
1、傳統婚姻。這是由父母做主的婚姻。
2、雞眼婚姻。這是居住在橋港、掌批、桃江等地苗族的婚俗、青年男女長大成人後,媒說定親。
3、還娘頭婚姻。這是姑表妹嫁給舅表兄即血表兄妹婚姻。
4、偷親。經自由戀愛而造就的。
5、古俗婚姻。這是新時代常見的婚禮現象。
6、半路酒。這是苗族婚俗中的另一種形式。
婚禮
一般人家婚禮。定婚之前,雙方先見面,詢問對方的門戶,包括門第、門風、狐臭、性病,認為門第(職業)相當,由媒人從中牽線。待男女雙方家人同意後,媒人即取女方庚帖,詳載女之生年、月、日、時辰,送到男家。男家請算命先生或私塾先生,按男女八字算吉利否,屬相相合否,俗稱“合婚”。合婚妥,報知女家。定婚前還有“相女婿”和“相媳婦”之說。在換庚帖後,男家備酒席,請媒人陪女家父母、親戚來家相親。席間未來的女婿出來拜見。逾數日,女家備酒席,請男家到女家相親,席間未婚媳婦出來拜見。雙方相親後,沒意見,男家送定婚禮到女家,女方盛情款待。至此,正式定婚。
男家欲完婚,就請“先生”(鄉村中搞卜星、占卜類的人)看“好”(即看日子),選定吉日,寫在一片紅紙上,買兩包點心,請媒人給女家送去,並與女方父母商量“行禮”之事。取得女方同意,就寫下行禮日期。有人把行禮也叫“周札”,大約指周代傳下來的禮儀。
男家還是拿兩架食盒,裡面彩禮大體和許口時一樣,不過多為結婚時女方所用的衣物,數量、質量比許口時更多更好。
行禮這天,若女家是“咬嘴人”,就會挑剔禮品多少、好壞,甚至吹毛求疵,這時香不能燒,炮不能放。媒人若能說通女家則罷了,若是懸殊大,媒人只得專程回男家說知,男家如慨然接受,答應增加禮品,女家也就罷了。如男家吝嗇,不答應,媒人得做雙方的工作。說不好,男家食盒當天不能回,有的在女家停放三、五天之久。為爭彩禮,出現糾葛。
一般情況,女家在行禮這天,設豐盛的宴席(八八席——八盤八碗),款待媒人。來客多為女家舅父、姑父等。女方親屬來時,有的送首飾、衣物等,名曰“添箱”。
女家接受完婚的日子後,男家即開始籌辦婚事應有之事:定嗩吶班、定花轎、定總管、廚師、備食品等。
迎親這天最紅火
男家大體分兩套人馬:一為招待賓客的一班人,有司帳、司廚、下菜、拾饃、保管、招待、抹桌、洗碗等二三十人,統由總管安排,事先貼出執事名單,各司其職。一是迎親的一班人。盧氏選迎客比較講究,有“姑不迎,姨不送,圪撩妗子往前蹦”之說。一太早,先去女家數人,將陪嫁妝奩抬回,俗稱“抬箱”。之後,這班人陪新郎迎姑,新郎騎馬或坐轎(其中一空轎為新娘備用),前後兩個“引親”人,後邊兩個“娶姑”的(為年青婦女),俗稱“壓頭面”。起行時,爆竹震天,鑼鼓齊鳴,嗩吶班在前,打鑼的,牽馬的、扛雁牌的、夾拜匣(內放請柬)的,簇擁著花轎,前呼後擁,浩浩藹藹來到女家。新郎和壓頭面被迎進客屋,端上十碗菜餚款待,開始動筷前,由引親拿兩個饃,掏出饃瓤,夾一些肉萊,兩個饃合到一塊用紅布包上,紅繩綁住,要親人拿回,準備新婚夫婦入洞房後吃。
新郎飯後由引親人陪伴到女方祖先靈牌前進香
引親人先給新郎披紅、插花(帽插金花),新郎向靈牌作揖下跪,奠酒三盅。然後由牽馬人引新郎到院內,給女方父母、長輩行跪拜禮,禮畢回客房。此時,樂人吹打起來,新娘子頭戴鳳冠、蒙紅頭紗、著紅色綢襖,綠色綢褲,腰系絳紅或粉紅緞裙,腳穿花緞繡花鞋,雙手捧一鏡(俗稱照妖鏡),親哥或弟弟,將其抱人轎內。有的鄉村是由至親挽扶人轎。三聲炮響,即請新郎上馬,花轎抬起,所有迎娶人等按順序排列回歸。男方夾拜匣者,得扛女方陪之衣架,上搭門帘、毛巾之類;還有一人提油燈、水壺。女家有兩個送姑騎馬,其他送親人護轎同行。在路上遇喪仗隊或新墳,要以紅氈蓋轎頂。遇路邊井台,則以紅氈蓋井。進男家村時,三聲炮響。新娘花轎未落地,一人點燃鞭炮,繞轎一周,之後落轎,由娘家送親人挽新娘進院。一路上紅氈鋪地,男家人一人持五穀籃(內有草節、棗、核桃等)隨新娘邊撒邊走。俗稱撒五穀,進富門,又稱撤蓋頭。沒有紅氈的村子,用紅馬褥兩個,輪換向前方。新娘子進房,坐床上面向喜神(牆角)。接著開筵款待來客。
待客畢
新夫 婦出房,同立天地桌前,三聲炮響,樂人奏樂。唱札人(司儀)始唱:一拜天地,二拜高堂父母,三拜親屬來賓;按輩份大小,依次拜揖(親戚都給拜札錢)。拜罷天地,新夫婦進房吃合喜面,飲交杯酒。然後,同齡人聚集喜鬧,俗稱“鬧房”。同時間,男女雙方親家(親翁),(或雙方叔伯)到堂屋行換帖禮,女方是遞陪嫁妝奩紅喜帖,男方遞領謝帖。換帖畢,雙方送客,以輩份行作揖禮,表示感謝。客走後,男女兩家親人,再次入席飲宴,之後,女家人回歸。·
新婚夜鬧房
新婚夜鬧房時,青年及小孩們,擠滿新房,地下炕上都是人。有的叫新夫婦說繞口令,有的叫兩人推小車,有的叫兩人“過天橋”……詼諧逗鬧,也有惡作劇的。
陝縣、澠池結婚第二天,女方哥嫂到婿家去“梳頭”,第三天夫妻雙方去認親。多數縣是婚後第三天,女家來人接女“回門”。次天送回男家。也有第二天回門,第三天還男家。
婚媒
在中國傳統的婚姻文化中,婚媒的產生並不是伴隨人類社會組織的出現而出現的。《呂氏春秋恃君覽》說“:昔太古嘗無君矣,其民聚生群處,知母不知父,無親戚兄弟夫妻男女之別,無上下長幼之道。”《列子.湯問》也道“:男女雜游,不媒不聘。”不過,即使在那樣的“太古”時代,人們的婚姻還是有中介的,這箇中介就是“禖”。
在中國傳統的婚姻文化中,媒人是不可不提的。媒人,以古代又稱為“冰人”。古俗中春秋為嫁娶吉時,而冰天雪地的冬季才是媒人為男女撮合牽線之時,幫媒人才有冰人之稱,又稱“媒妁”,民間俗稱“媒婆”、“紅娘”、“月老”。媒人所司職責,文雅的說法,是“通二姓之好,定家室之道”,通俗講來就是男女婚事。
中國社會中有一句婦孺皆知的話表明了媒人在傳統婚姻制度中重要角色:“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凡婚姻必須有媒人存在,“無媒不成婚”。《詩經》中有詩句:“伐柯如之何?匪斧不克,娶妻如之可?匪媒不得。”所以後來人們便以“伐柯”。“執柯”來代稱做媒,“伐柯人”來稱呼媒人。
中國古代社會,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是相併重的婚姻條件之一,沒有媒妁的是不能成立的,這一點不公上升到冖的高度,而且被法律所規範。《唐律.為婚女家妄冒條說》“為婚之法,必有行媒”。元明清時期的法律中也有類似的規定。
新婚俗
解放後,廢除舊婚姻一切陋習,實行男女婚姻自由。1950年,國家頒布《婚姻法》,男女婚姻受到法律保護,父母、親屬不得干預兒女婚事。但是,舊的婚俗時有沿襲,或改頭換面,比如昔日的媒人,改稱介紹人;相親為男女見面,比舊俗前進了一步。
新婚俗程式是:
由介紹 人穿針引線,男女見面相親,雙方沒有意見,即商定吉日舉行定婚儀式。此間,男家必備厚禮(俗稱彩禮)給女家,禮物包括衣服、物品(腳踏車、縫紉機、手錶、收錄機等)。一般是冬、春各置全套衣服,直至結婚。結婚日期由雙方商定後,男女各持介紹信,到鄉政府或街道辦事處辦理結婚登記,領取結婚證書。結婚日子,多選擇在重大節日或三、六;九日。·見面——城鄉的新婚俗,是經中間人介紹後,青年男女雙方,彼此要進行見面交談。見面地點一般設在介紹人家裡,或集市上某個地點。通過交談,或吃上一餐飯,雙方有好感,沒意見,可繼續進行二次、三次接觸。第一次見面後交談,一般介紹人不再介入,由男女雙方自便。此間,雙方還可到對方家裡走訪。男去女家時,必須帶禮品;女去男家時,一般由男方相引,男方父母必須給姑娘“見面禮”,衣物或紅包(封錢)。如女方慨然受之,則視為沒意見,下步可行“定婚禮’。
定婚
以及家裡人互相了解沒意見後,由介紹人同兩家商定地點(男家或女家;或城鎮市上飯館)舉行定婚禮儀,男家購置定婚衣物,禮品,並負責辦宴席,女家通知至親屆時到場。定婚這天,氣氛既嚴肅又熱烈,雙方兒女參加接待。席間給雙方父母及介紹人敬禮,雙方父母及至親,給兒女贈物或贈錢。
行禮
兩家定婚後數月或幾年,男女達到法定結婚年齡,男家同女家議定結婚日期,在婚前一月左右,男家同介紹人一起,到女家“行禮”。主要禮品是結婚衣物、首飾等。女家設宴招待,邀請至親作陪,如禮品不稱心,介紹人從中調解商定補充事宜。如沒意見,席間就議定婚前急辦事項與有關手續。
結婚
結婚日,女家準備的陪嫁被褥、衣物,由男方派人一早抬回。新郎騎腳踏車或乘汽車、拖拉機、迎親同伴8至12人(內必須有迎姑2人),車上披紅戴花,貼雙喜字,一路鞭炮齊鳴,或播放錄音,浩浩蕩蕩來到女家。女家設小宴招待。宴畢,新郎向女家長輩行鞠躬禮,到內室向新娘行鞠躬禮,請新娘登喜車起程。新娘懷抱梳妝鏡,胸前披戴紅花。由送姑工人扶持,迎姑伴隨,伺新郎登車上路。女家六親陪送,一路過村放炮。到男家後,播放樂曲迎新娘下車。迎姑攙扶新娘;同其他相迎的中年婦女,簇擁新娘進入新房,上床,朝喜字而坐。新郎請賓客人席,招待女家及其他賓客。同時,舉行結婚典禮,司儀人“唱禮”。新郎新娘向男方長輩、至親行禮時,長輩贈紅包(封錢)。新人人洞房後,舉行晚宴,酒菜八道,飯菜八道。宴間,新郎向各席賓客行鞠躬禮“謝席”。娘家六親飯畢,婆母陪同到新房內稍坐,就定回歸日子;然後辭別返回,是夜,新郎向同輩人再開宴席(在洞房裡)划拳行令,嬉笑鬧房。次日,娘家來親人接新娘回門。第三日送回。一場結婚禮,男方開支少則千元,多至萬元。
市區職工婚禮,集體舉辦漸多,旅行結婚漸多,儀式從簡,宴會範圍小。
農村有男到女家落戶,其新生兒女隨母姓,或隨父姓。
婦女再嫁,儀式從簡,娘家六親不再送禮,當家人多不參加婚禮。
原始婚姻
神禖
《禮記 月令》“:以太牢祠於高禖。”鄭玄注“:高辛氏之世,玄鳥遺卵,娀簡吞之而生契,後王以為禖官嘉祥而立其祠焉。變媒言禖,神之也。”
《詩.商頌.玄鳥》有“天反映。《天命玄鳥,降而生商》之語。可是,不取讖緯之說的毛傳卻說“:春分玄鳥降,湯之祖先有娀氏女簡狄,配高辛氏帝,帝率與之
祈於郊禖而生契。”
自從母系氏族產生後,人們明確了子女與母親的關係,相信母親與氏族圖騰相結合生育了自己。不僅相信求神可以受孕得子,而且也相信吞下帶有神性的玄鳥卵也能夠生子。當然,據鄭注和毛傳所言,這兩種得子的方法都與高禖神有關係。正是基於這種圖騰生育觀念,在先秦古籍中我們不難看到類似上述神話傳說那樣的神奇記述。
《詩.大雅.生民》“:厥初生民,時維姜嫄。生民如何?大雅克禋克祀,以弗無子。攸介攸止,載震載夙,載生載育,時維后稷。”毛傳“:弗,去也。去無子,求有子,古者必立郊禖焉。”朱熹《詩集傳》解釋這段詩章說“:姜嫄出祀郊禖,見大人跡而履其拇,遂歆歆然如有人道之感,於是即其所大所止之處而震動有娠,乃周人所由以生之始也。”是為周人始祖來源。例子在此不多舉,而且對於媒的產生和演變也是比較複雜的,相關資料可以參考《中國婚俗文化》
“媒”,古代作“謀”字解釋,即通過謀合而成之意。它最初是由巫覡擔任,後來巫風衰落,媒才逐漸普及了。
物媒
即以某種約定俗成的物品為中介,作為傳遞愛情的信物。從廣義上的婚姻中介來講,物禖作為一種補充形式,自古以來,就在各民族的婚姻生活中廣泛存在著。
先秦典籍《詩經》中就有不少篇章反映當時男女青年在節日交際活動中,互贈標緻物以定婚姻的情況。“投我以木瓜,報之以瓊琚,匪報也,永以為好也。” “維士與女,伊其相謔,贈之以芍藥。” 類似這種投瓜相約、以物傳情的中介在後世漢族中常見的有雁、繡球、鴛鴦、戒指、手巾等物品。中國少數民族婚姻中的物禖又各有不同:有的以佩飾,有的以花蕊,有的以檳榔等。用花作禖向心上人表達自己的一片深情,在西南少數民族中較為普遍。
此外,“拋帛”求親在西南少數民族中也是常見的習俗。明朝時期,廣西橫州地區的一些少數民族就有這種習俗。及至近代,居住在雲南的藍靛瑤,還保留著“丟彩包”的習俗。一男一女將四個彩包相互拋置,雙方視線相投,互遞秋波,爾後席地而坐,傾吐情懷,情投意合時便對起情歌。然後男女野合,不久結成夫妻。
冥婚
等變態婚姻中也有通過物禖而成婚的現象。在近代台灣,當地人稱之為“拋物求親”。一般來說,“這些物品,或是用紙條書著殤女生死年月日時,裹有金錢的紅包,或是件女人衣飾,一隻戒指或金鐲,等等。將這些物品拋置在大路上,凡是拾金而昧的人,便被認為是冥婚夫。這時躲藏在暗地裡的殤女親屬立即迎上前來向其人道賀”。不難看出,這些紅包、衣飾、戒指、金鐲等物品,正是結合殤女與冥婚夫的中介,實質上起著媒的作用,只是不能通之以情,言之以意罷了。
歌媒
歌禖通過男女對歌,以此擇偶的古老婚俗。以歌為媒締結婚姻的習俗在秦漢以後的漢族地區由於生產的發展和受封建禮教束縛及其媒妁婚的盛行而趨於消失,然後在中國邊遠地區的少數民族中卻較為完整地傳承了下來。《三朝北盟會編》卷三引《女真傳》記載女真人習俗時說“:其婚嫁,富者則以牛馬為幣,貧者則女年及笄,行歌於途。其歌也,乃自敘家世,婦工、容色,以伸求侶之意。聽者有求娶欲納之者,即攜而歸。其後方具禮,偕女來家以告父母。”《赤雅》記明朝時期侗族婚俗時寫道“:峒女於春秋時,布花果簫笙於名山。五絲刺同心結百鈕鴛鴦囊,選峒中之少好者,伴峒官之女,名曰天姬隊。余則三三五五,采芳拾翠,于山椒水湄,歌唱為樂。男亦三五群,歌而赴之。相得則唱和競日,解衣結帶,相贈以去。”
粵西婚俗
“狼人…… 俗亦善歌。女子及笄,父母縱之山野間少年從之歌者且數十,視女答歌之意為去留。一人留則眾人散。男子鐫其歌詞贈女,女則繡囊錦帶以答男。”
另,趙翼《檐曝雜記》載粵西邊地風俗也說“:每春月趁墟場唱歌,男女各坐一邊,……若兩相悅,則歌畢攜手就酒棚並坐而飲。彼此各贈物以定情,訂期相會。”又,廣西太平地區,男女“婚姻以唱歌踏青為媒”。再,廣西瑤族,“少年男女唱歌山坳,其歌男炫以富,女夸以巧,相悅訂婚,宿於荒野,或會度衫帶長短相同,遂為婚。次日告父母,方請媒行定。”台灣高山族中亦有“男女于山間彈口琴,歌唱相和,意投則野合”的風俗。
習俗變化
隨著社會的發展,近代以來一些地區這種習俗已發生了變化。如現代壯歌的歌圩,已經不完全是古代社會那種面貌。一般相邀對歌,都有邀請歌、詢問歌、愛慕歌、交情歌、深情歌、送別歌等程式。往往第一次歌圩只是初交,到第二次、第三次歌圩時,互相進一步了解後才能到“深交”,而誓約終身。
此外,一些少數民族吹笙跳月、連歌躂舞而定終
身也帶有這類性質。
《虞初續志》載“:苗人之婚禮曰跳月,跳月者及春月而跳,跳舞求偶也。”若跳月之時,男女相悅,則“渡澗越溪,選幽而合。解錦帶而互系焉。……而後議 聘”
滇黔土司婚禮記
《滇黔土司婚禮記》載貴州苗族婚俗“:以跳月為婚天夕立標於野,大會男女,男吹蘆笙於前,女振金鐸於後,盤旋起舞,各有行列,謳歌互答。有洽於心即奔之。越日,送歸母家,然後遣媒妁。”《雲南方誌》載雲南楚雄地區,男女“婚姻不先媒妁,於每歲正月擇地樹芭蕉一株,集群少吹蘆笙月下。婆娑起舞。各擇所配,名曰扎山。兩意諧和,歸告父母,始通媒焉。可見,以上這類婚姻在通媒之前男女已通過跳月選定了終身。在這裡,真正成為結合男女之中介。物是“歌”,而後來的媒妁只不過是形式而已。依歌擇偶,通過對歌表達愛情是一種原始自由婚的表現,它可能源於古代山澗田野採集時人們所唱的山歌。
婚齡
古代成婚的年齡各朝代並不相同。春秋時期,男子20加冠,女子16及笄,即可結婚;又謂“男30而娶,女20而嫁”,是為不失時。《漢書·惠帝紀》中就明文記載:“女子年十五以上至三十不嫁,五算。”“五算”就是罰她繳納五倍的賦稅。其實,中國古代早婚的現象也很嚴重,宋代曾有“凡男年15,女年13,並聽婚嫁”的規定。《後漢書·班昭傳》中就記載:班昭“年十有四,執箕帚於曹氏”。《漢書·上官皇后傳》中甚至有“月余遂立為皇后,年甫六歲”的記載。但一般都是在20歲前後。
其實關於婚齡古代是呈現一種轉變的趨勢,但是大致都回歸到了20歲左右,而關於成婚年齡的利弊古書上有一段講述得很好,引用如下
“人之男女不可於幼小之時便議婚姻。大抵女欲得托,男欲得偶。蓋富貴盛衰,更迭不常,男女之賢否須年長乃可見。若早議婚姻,事無變易固為甚善。或昔富而今貧,或昔貴而今賤,或所議之婿盪浪不肖,或所議之女狼戾不檢。從其前約則難保家,背其前約則為薄義。而爭訟由之而興,可不戒哉?”
婚期
就中國古代的婚期來看,主要表現為兩種類型。
春天為婚
《周禮》引《夏小正》曰:“二月,冠子嫁女之時。”
《周禮》亦載“:仲春之月,令會男女,於是時也,奔者不禁。”
《詩》曰“:桃之夭夭,灼灼其華,之摽有梅,頃筐暨之,求子于歸,宜其室家。”我庶士,迨其謂兮。”
仲春之月,即夏曆二月,屬於春天;桃梅季節,亦應屬於春天。秦漢以後,春天為婚期的記載也不乏於史。南宋時期金人習俗:“正月旦日,……是日其地男女合婚,各以高低色澤相等者為配偶,男自負女而歸。”清代苗人婚俗“:跳月者,及春月而跳,舞求偶也。”是日,男女“選幽而合,解錦帶而互系焉,相攜以還跳月之所,各隨父母以還,而後議聘”。
秋冬為婚
《詩》曰:“厭浥行露,豈不夙夜,謂行多露。”衛風霜降季節,屬於秋冬。《詩.氓》“:送子涉淇,至於頓丘,匪我衍期,子無良媒,將子無怒,秋以為期。”又,《孔子家語》 “霜降而婦功成,嫁娶者行焉。”王肅《聖證論》說“:孫卿曰:霜降逆女,冰泮殺止。’”韓詩外傳亦說“:古者霜降逆女,冰泮殺止,士如歸期 ”在上層貴族中,秋冬為婚期事例不少。漢以後,秋冬為婚期的情況也時常出各代史籍之中。《酉陽雜俎》載唐人婚期“:臘月娶婦不見姑宋人周去非在《嶺外代答》一書中記當時瑤族婚期時寫道:“瑤人,每歲十月旦,舉山同祭都貝大王,於其廟前會男女之無夫家者,男女各群,聯袂而舞,謂之踏搖。男女意相得,則男咿嚶奮躍,入女群中負所愛而歸,於是夫婦定矣。”清代,廣西賓州地區“春秋二社,士女畢集,男女未婚嫁者以歌詩相應和,自擇配偶,各以所執扇帕相博,謂之博扇。歸日,父母即與成禮”
此外,亦有夏季為婚期的情況。不過考慮到古代道路雨後多泥濘而且酷暑則難耐,應該是不多見的(個人猜測,呵呵)。
婚時
古時男家去女家迎親時,均在夜間。《儀禮·士昏禮》謂:“昏禮下達。”鄭玄注曰:“士娶妻之禮,以昏為期,因而名焉。陽往而陰來,日入三商為昏。”並且,“主人爵弁、 裳、緇 ,從者畢玄端,乘墨車,從車二乘,執燭前馬”。亦即迎親的人均穿黑衣,車馬也用黑色。此俗與後世以白天迎親、穿紅色服飾的婚俗,迥然不同。自唐代開始,始將迎親的時間改為早晨。據唐·段成式的《酉陽雜俎》記載:“禮,婚禮必用昏,以其陽往而陰來也。今行禮於曉。”曉即拂曉。此後相沿至今。
六禮
此詞條中多多疏漏,之後會繼續完善六禮的相關條目
儀態
古代對剛入門新婦的姿態也很有講究。據《呂氏春秋》記載:“惠子出,白圭告人曰:‘人有新娶婦者,婦至,宜安矜煙視媚行。’”所謂“安矜煙視媚行”,尚秉和注曰:“安矜煙視媚行,形容新婦之狀態,可謂入微矣。然可意會,難以言詮。安者,從容;矜者,謹慎;煙視者,眼波流動不直睨;媚行者,動止羞縮柔媚安徐也。是皆新婦初入門之狀態,反是則失身份。”
聽房
漢代結婚時,均以青布幔搭成帳篷,用以舉行交拜之禮。《世說新語·假譎》篇記載:“魏武少時,嘗與袁紹好為遊俠。觀人新婚,因潛入主人園中,夜叫呼云:‘有偷兒賊!’青廬中人皆出觀。魏武乃入,抽刃劫新婦。”這種在青廬中成婚的習俗,一直沿續到清代,蒲松齡的《聊齋志異》中就多處提到。
又據史料記載,兩漢之際,已經有了賀婚的習俗和新婚之夜聽房的習俗。據《漢書·宣帝紀》記載:“五鳳二年詔曰:‘夫婚姻之禮,人倫之大者也。酒食之會,所以行禮樂也。今郡國二千石或擅為苛禁,禁民嫁娶不得具酒食相賀召,由是廢鄉黨之禮,令民無所樂,非所以導民也。”漢宣帝這一詔書的目的,就在於提倡老百姓在婚禮上設酒宴慶賀。又據《漢書·袁隗妻傳》記載:
袁隗與妻子進入洞房後,夫妻倆在說悄悄話:
隗又曰:“弟先兄舉,世以為笑。令處姊未適,先行可乎?”對曰:“妾姊高行殊邈,未遭良匹,不似鄙薄,苟然而已。”又問曰:“南郡君學窮道奧,文為詞宗,而所在之職,輒以貨財為損,何邪?”對曰:“孔子大聖,不免武叔之毀;子路至賢,猶有伯寮之。家君獲此,固其宜耳。”隗默然不能屈。帳外聽者為慚。
改嫁
另外,古代婚俗中與後世不同的一個習俗是:古代婦女都不忌諱再嫁,並且從周朝至北宋一直如此。據《禮·檀弓》記載:孔子的兒子伯魚死後,“其妻嫁於衛”又載:“子思之母死於衛,赴於子思,子思哭於廟。門人至曰:‘庶氏之母死,何為哭於孔氏之廟乎?’子思曰:‘吾過矣!吾過矣!’乃哭於他室。”可見,聖人後代的子婦也不免於再嫁。而魏晉、唐宋時名門之女再嫁之事,也屢見不鮮。《三國志·吳志·步夫人傳》中記載:步夫人“生二女,長曰魯班,字大虎,前配周瑜子循,後配全琮;少曰魯育,字小虎,前配朱據,後配劉纂。”尚秉和《歷代社會風俗事物考》引《隨園隨筆》謂:“唐時公主再嫁者二十三,三嫁者四。”並且,當時不論是前夫見到後夫,或是後夫見到前夫,均不用迴避。宋代詩人陸游與前妻唐琬離婚後,有一次游沈園,巧遇唐琬及其後夫趙士程,唐、趙還將酒菜送給陸游,結果感動得陸游當場在牆上寫了一篇《釵頭鳳》詞。(事見《癸辛雜識》)可見,唐宋時婦女改嫁還是很正常的事情。直到明清時期,婦女改嫁方為禮教所不容,因此有了守節、牌坊之說。
婚俗
過去在關中,婚姻全賴父母之命,煤灼之言。"娃娃親"特別盛行。父母在娃娃長到十二三歲時,就托媒人給娃訂了婚(當地男娃叫"占媳婦"、女娃叫"尋主兒"),娃娃親-旦訂妥,雙方就不能隨便翻悔。隨著社會的發展,娃娃親愈來愈少。
娃娃長大後。自由 戀愛,只不過還要有箇中間人"介紹"一下。定婚之後,雙方商定一個"吉日"準備結婚。男方修整布置新房,女方準備嫁妝。
過去結婚,儀式繁瑣。迎娶時,男方去7人(6男1女),拉著箱子,提著籃子,內裝豬肉5斤,公雞一隻,酒一瓶,紅帖一個,到女家後送上紅帖,女方以酒席招待。
新娘上花車,多由平輩兄長背到車上,鞋不著地,腳不沾土,上路後撒"路帖",(用紅帖紙剪成碎片邊走邊撒以之引路),女方家有送女客人,一般視親戚多少定人數。大多數在40~50人之間。花車到達男家時,大放鞭炮,再端一碗醋繞花車澆灑一圈,名為避邪。此時新郎出門迎車。
新娘下車後由執事人撒麥草節於新娘蓋頭布上,隨撒口中隨念:"一撒草二撒草,三撒媳婦下了轎";"一撒金,二撒銀,三撒媳婦進了門"。新娘下花車,踩著蘆席,由男方嫂子陪送到洞房。然後男方開早飯請親戚朋友吃臊子麵。
中午時分,幾聲炮響之後,新媳婦在嫂子陪送下,行至堂前,行拜堂禮。一般一拜天地,二拜父母,三拜夫妻,四拜親戚服友。拜完堂即開午飯,以酒菜為主。
飯後,新郎新娘進人洞房,由一位能說會道的中年婦女鋪床,邊鋪邊說:"鋪床鋪床,兒孫滿堂,先生貴子,後生女郎;富貴雙全,永遠吉祥。"
結婚,儀式大大簡化。男方帶上紅包(內裝多少不等的錢),用車去接新娘子。經過一番熱鬧的媳鬧,新娘和女方客人來到男方家裡,然後舉行"文明婚禮":放鞭炮,證婚人宣讀結婚證書,向雙方父母,來賓鞠躬,雙方家長,來賓講話,新人介紹戀愛經過,送新人入洞房等。
大家喜歡在新人介紹戀愛經過時,故意提出一些刁鑽古怪、引人發笑的問題讓回答,使氣氛更加歡樂熱烈。
結婚三天后,新娘要回娘家,稱為回門。由新郎陪同,提一籃子20個禮饃。
中午吃飯時,嫂子身份的婦女故意刁難新郎,第一碗臊子麵做得十分鹹,放在新郎面前,老實的端起就吃,再鹹也得硬著頭皮吃下去,而機靈的便會找話題把這一碗遞給岳父。
岳父一吃感到很鹹便叫女兒瑞走,嫂子的計謀也就落空了。
吃完飯,村里婦女開始要女婿。那些嫂子,每人手裡拿一草圈往新郎頭上套,新郎既要親熱地笑,也要機智地躲。老實的,往往頭上套了四五個。這個風俗帶有檢驗新郎是否聰明伶俐的目的。
綜述
陝西關中的結婚風俗.可能很多人不知道陝西和關中的區別,陝西的版圖承不規則形狀,南北長,東西短.將陝西可以分為三塊即陝北,關中,陝南.大體分界如下:309國道及沿線地區以北稱為陝北;所屬城市有延安,榆林,神木,銅川等等.309國道以南,秦嶺以北成為關中;所屬城市有西安,鹹陽,寶雞,渭南等等.秦嶺以南稱為陝南;所屬城市有漢中,商洛,安康等等.就好象我們國家的北方和南方一樣,大體以長江為分界。
其實,就算在關中婚俗也各不相同.但是大體差不多.這裡介紹的是鹹陽農村的結婚習俗。
把結婚一整天的情況可以分為三部分,娶新娘,待賓朋,鬧洞房。
娶新娘
一大早迎親的車隊已經在門外等候(一般迎親的車隊車輛數目為單數且有一輛裝扮漂亮的花車,只等打扮帥氣的新郎及隨行人員上車,就可以直奔新娘家而去了.出發時間一般在6,7點左右,就是一大早了,出發前須放爆竹一響,一是圖個吉利,二有告知公眾的意思(迎親隊伍已出發).到新娘家村口放爆竹一響,意為(迎親隊伍已到),這時,新娘的親戚朋友就會大門緊閉,二門不開,等著要份子.車隊到新娘家門口再放爆竹一響,便開始想辦法開門了,說笑話的,叫丈母娘開門的,給份子的,亂作一團,一會兒大門開了,但是新娘的房門還沒有開,還得去給份子,說好話.打打鬧鬧的叫開門的好不熱鬧.另一邊新娘家裡準備的簡單的早飯已經開始了,迎親的人吃幾個小菜,喝幾口小酒,就等著開了門新娘上花車.通常新娘是被新郎抱上車的,當然也有走著上車的,有的地方可能有新娘從出門到進門腳不著地的說法.到這裡,新娘已經接到,只剩下回家進門了,車隊回到新郎家門口,就開始熱鬧了,爆竹聲大作,門口看熱鬧的人圍的到處都是,新娘一般不會輕易下車,要份子,而且可能還是大份子500塊,1000塊的那種.這時新郎的朋友們,早已準備好,有堵著大門不讓進的,有嬉皮笑臉等著脫新郎鞋子的,還有等著撒禮花的.新娘在下車後,門口會生一個小火堆,新娘要從上面跳過去(過火),寓意為日子過的紅紅火火,女孩子都很聰明,等火小了,甚至沒火了,才往過跳,更有甚者,新郎直接就抱著過去了.直到新娘坐到新房的床上,OK,迎親結束。
待賓朋
按 照當地的習俗,新娘家的親朋好友都要到新郎家來吃酒席,所以,迎親完後,一會兒就要去接親家了,一般新郎肯定是要去的.小轎車也換成了大巴,通常新娘的陪嫁品里比較貴重的或者不好拿的都會提前拿到新郎家裡(比如洗衣機等等),等到結婚那天都是空紙箱子,在關中基本上結婚的家具都是新郎家買,而電器都是新娘家買.您肯定很好奇,空紙箱拿著有什麼用呢?這就不得不提到另一個習俗了,關中八怪中有一怪是手帕頭上帶,長久以來,老祖先留下了"耍手帕"的習俗,就是接娘家人的車來了後,都會有嫁妝(包括空紙箱子),大家都會去"搶",然後等中午吃酒席前,娘家人就會用手帕來贖回.其間,不乏能說之人,可以在喜慶之餘,一飽耳福.這個不太好說只能到現場去感受氣氛.開飯前新娘子會換裝,並且會上廁所(其實就是去轉一下),回來的時候一般都會經過一道門,這時,新郎的弟弟(不是親弟弟也可以,其他朋友也可以)就會拿一把筷子撒在地上,讓新娘撿,這叫"勤快",撿完筷子要翻盤子,在一個大盤子裡扣著3個碗,一個裡面是饅頭(寓意:一輩子不缺吃),一個裡面是肉(寓意:一輩子能吃上好的),一個裡面是錢(寓意:一輩子不缺錢花),一些搗蛋的就在碗底抹點兒油,用手肯定是翻不起來,太滑了,當然,這也不算什麼,女孩子都有卡子,用卡子挑一下就翻起來了,然後就是吃飯,敬酒.送客。
鬧洞房
基本上從太陽落山就可以開始,其實也沒什麼,大家來看看新房,說說笑笑,年輕人多了就熱鬧,各種花招也層出不窮,不在細說。如果您有同學和朋友在陝西的,也可以去看看熱鬧,挺有意思的。
畲族婚俗
畲族在送彩禮時,有一個儀式叫“考赤郎”。赤郎就是指送彩禮這天男家帶去女方做菜的廚師。
新娘的打扮是:頭梳髮髻,戴上銀飾,身穿花邊衫、花邊褲,腰圍自織三十二根線文字圖案的彩帶攔腰,腳穿繡花鞋,手戴銀鐲、銀戒指。
新娘到夫家大門,鞭炮迎接,新娘進中堂時,由一位父母雙全的姑娘接過傘,新娘遞過“接傘包”。新娘由赤娘帶領到香案前經過,再到廚師灶前坐一會兒,等祖宗香案擺好祭禮,新娘到中堂站在右邊,新郎站在左邊,進行拜堂。拜堂完畢,夫妻雙雙入新房。
第七天,新郎新娘辦一擔禮物去回門,在岳家住上二至四夜,回門後,夫妻雙雙開始勞動生產。
在畲村,如今還始存著古樸的畲嫁習俗,淳樸的畲族人民互敬互愛、和睦共處,用自己勤勞的雙手編織著美好生活的憧憬。
鄂西北婚俗
女方在婚期的頭一天待客。提前要準備嫁妝。過去的嫁妝通常是木製家具,如三門櫃、穿衣櫃、寫字檯、梳妝檯、火盆、木盆、餐具、被褥等,條件好了,一般的嫁妝是冰櫃、空調、洗衣機、電扇、組合家俱等。這天晚上,新娘同母親、嫂子同新娘話別。囑咐一些到了婆家要孝敬公婆、相夫教子、操持家務之類的基本常識。
男方要複雜得多。首先要請好兩個支客。一個內支客,一個路支客。路支客的最佳人選是:懂規矩,能說會道。內支客一般要在本地有威信,懂規矩,有組織指揮能力,(一般是當地幹部)內支客是男方操辦婚事的總指揮,連主人都得聽他的。還要請一個寫得好字的人掌禮櫃,若干個接親的(通常是女性)和幫忙的(借桌子板凳炊具的、廚師、燒開水的、抬嫁妝的、端條盤的、煨酒的等)
吃過早飯,路支客領著接親的、抬嫁妝的上路了。走到女家,路支客擺出男方的聘禮(通常是女方的全身衣服、鞋襪、頭巾、化妝品和給新娘父母買的衣物等)如果女方對聘禮辦的不如意,堅持不發親,路支客會用三寸不爛之舌說,這次辦的不好,以後你女婿孝敬一點就是了,再說生米都做成熟飯了,你不發親我們只好走人。女方只好同意發親,讓新娘同送親的一起上路。“十里不同俗”。竹山的規矩是新娘的哥哥把新娘背出門。排得長長的迎親隊伍出發了。通常是接親的派一人走在前頭引路,新娘走第二,後面依次是送親的、接親的、抬嫁妝的。
新娘到家,鞭炮迎接。上親客被安排在鄰居家迴避。“上親客”吃罷中飯“打道回府”。男家開始結婚典禮,自然少不了新郎新娘同啃一個蘋果的類似遊戲。禮畢,新娘被送入洞房,老表輩的年輕人湧進新房“鬧房”,有的向新娘討要果子點心,有的在被窩裡摸紅雞蛋,鬧夠了,擺上酒席喝“圓房酒”。房縣西鄉的規矩:一對新人端著酒壺依次為客人敬酒,當敬到某一個客人面前時,客人要為新郎新娘出一個題目,讓他們重複自已想好的“四言八句”。這“四言八句”多是跟“性”有關的暈玩笑,含蓄而不太露骨。目的還是讓新郎新娘去掉羞怯入洞房後儘快進入角色。新娘不說,客人就不喝酒。席上客人選出幾人組成“評酒委員會”根據“四言八句”“暈”的程度評估值幾碗酒,客人如果不喝,新娘就會扯著耳朵往嘴裡灌。直到客人們都酩酊大醉,主客都高興。
第二天早晨,要吃“頭道面”。親戚們端出預先準備好的果品讓新娘辨認,新娘說這是棗子(意味早生貴子)這是花生(意味生男又生女)還把吹火筒抹上鍋灰,讓新娘吹豬食缸,新娘的嘴上留下一道黑圈,惹得一陣大笑。當地的規矩是“新姑娘三天無大小”,誰都可以跟她開玩笑,而新娘是不能發惱的,只能聽人擺布。深山中的十堰人,有特別的習俗,其婚娶習俗更富有特色。這兒樹多人少,青年男女相識的機會不多,婚配主要靠媒人介紹。在選結婚日子的時候,男方要給女方家送"禮吊子"及其他禮物,包括給未來的岳父母送一、二匹布,稱為"父母布"。
婚期一般在秋後或春節期間舉行,習慣於半夜打鼓接新娘。探親那天,新郎要給新娘送香油糖麥餅,稱為"喜餅",還要專門為岳父母做一對"父母餅",以示孝敬。新娘則要帶自己縫製的布鞋送給新郎的父母及婆家主要親戚。新娘上轎前,將一把筷子撒在娘家堂屋地上,象徵早生貴子。舉行典禮,鬧房之後,新郎與新娘不能同床共枕,要陪坐到天明,據說這樣夫妻恩愛才能長久。第二天,新郎家置宴席,款待送親客人,喇叭高奏"送親曲"後,方告結束。
難辨新娘的婚俗
仫佬族青年男女歷來實行自由戀愛,除節日、集會和趕集時的交往相識之外,主要的戀愛方式就是在"走坡"中傳歌互答交友。"走坡"的季節是陽春三月和八月金秋,年輕人身穿盛裝,男女各自結伴,到集市上尋找對歌的夥伴。找到滿意的對手後,就邀到風景美麗的山坡草坪上開始對唱。以歌為媒,一問一答,相互滿意,互贈信物。最後托媒人通報家長,確定婚期成親。媒人先由男方拜託,女方家若同意,就把女兒的生辰八字交給媒人轉遞男方。男方父母收到女方八字後,認為與兒子的八字相合,這門親事基本大功告成。
接親的當天,許多地方都有設"歌卡"的習俗。男方一行人到女方村寨接親時,要唱答盤問方能通過"歌卡"進入新娘家。同樣,女方送親隊伍到男家村寨也得答出問歌才能進新郎的家門。有時從早一直唱到晚,圍觀看熱鬧的人擠得水泄不通。最後若答不上來,那就自問自答,或由家長出面唱"和解歌",宣告"欄門歌"結束。在長時間的對歌中,主人要供應好吃好喝給客人,以保證對歌時精力旺盛,情緒飽滿。
新娘進屋後,許多地方要"鬧歌堂",即在洞房內外擺擂台賽歌,男女唱答。高潮時,喝彩聲、歡笑聲、響成一片,成了青年人顯露才華的極好場所。
世界各地
國外婚俗
義大利人有一堆迷信,例如:
1坐在桌角的人永遠結不了婚;
2喝瓶中最後一滴酒或是吃最後一個小點心的人,在當年內會結婚;
3 義大利人不在星期二和星期五結婚.
4結婚當天早上,新郎的母親送一個金首飾給未來的媳婦.
5婚禮之後,新婚夫婦送杏仁糖給賓客,但只能給單數.
各民族婚俗
緬甸勃歐族青年男子向姑娘求愛的方式有單獨進行的,也有結夥同行的。晚上,小伙子們三五成群地來到姑娘家屋子旁邊,或直接進姑娘家,邊吹彈樂器邊向姑娘求愛。這時姑娘拿出檳榔招待小伙子,小伙子也用自己隨身帶的檳榔贈與姑娘。如果姑娘接受了某個小伙子,其他的小伙子就自覺地離開,絕不打擾兩人談情說愛。
印度赫尼族男子若是愛上某位姑娘,就帶上一袋菸草,來到姑娘家,同她小侃一陣後,便將菸草交給她,自己動手幹家務,而姑娘便靜坐一旁,觀察其表現,並根據表一支自製菸捲上纏絲線來決定是否答應。藍色表示一見傾心,白色表示等等看,紅色表示拒絕,如果菸捲上纏上一根女孩自己的頭髮,則表示願意以身相許。男方要知道姑娘是否答應婚事,只看一下纏線的顏色便清楚了。
西西里島
男女求婚,主動權往往操縱在女子手裡。如果女子在一個男子面前把頭髮打了一個尖結,那就表明:“你被我獵取了。”
南美洲北部蘇利南的印第安人,把雪茄作為求婚的媒介物。如果小伙子愛上了一位姑娘,便告訴自己的父母,選定一個吉日良辰,親自到女家,把精心製作的雪茄贈送給女家,表示男方求婚的誠意。如果女方的父親欣然接受,這門親事就算成功了。
中國漢族婚俗
《禮記-昏義》中的“昏”,原文作“昬”,得名於先民的親迎禮於黃昏時進行,此時,日月漸替,含有“陽 往陰來”之意,講究天人合一的華夏先民選擇了這么一個微妙的時刻,巧妙地詮釋了婚義,同時也給這個儀式帶上了神聖虔敬的情愫。後來,當“昏”字加上了“女 ”字偏旁寫作“婚禮”的時候,親迎便不再限於靜謐的黃昏了,當然這一儀式的神聖意識也逐漸淡去。
昏禮屬於嘉禮之一,嘉禮以親萬民。周制昏禮是後世婚禮的範本,後世的婚禮在各種異族文化的交流中有所發展,也融合了不少新的習俗,不過從納采至親迎、合卺而入洞房,即使內涵風韻數易其容,但基本儀制的結構沒有明顯變化。
相傳中國最早的婚姻關係和婚禮儀式從伏羲氏制嫁娶、女媧立媒約開始。《通鑑外紀》載:“上古男女無別, 太昊始設嫁娶,以儷皮為禮。”從此,儷皮(成雙的鹿皮)就成了經典的婚禮聘禮之一。之後,除了“儷皮之禮”之外,還得“必告父母”;到了夏商,又出現了“ 親迎於庭”“親迎於堂”的儀節。周代是禮儀的集大成時代,彼時逐漸形成一套完整的婚姻禮儀,《儀禮》中有詳細規制,整套儀式合為“六禮”。六禮婚製作從此 為華夏傳統婚禮的模板,流傳至今。
義大利婚俗
義大利人實行婚姻自主,關於訂婚、結婚有不少傳說。古時沒有自由戀愛,有錢有勢的人常常強迫婦女成親,甚至出現搶親。義大利人習慣把婚期定在春、秋兩季,一般以3月、4月、7月、9月、10月為多。婚禮分為兩種,一種是民政婚禮,另一種是教堂婚禮。無論哪種形式都需要進行婚姻登記,按照婚姻法的規定辦理。
越南婚俗
居住在越南北部的康族人的婚姻都是由父母或者叔叔安排的。根據他們的民族習俗,男孩要到女方家中住上一段時間,至少是兩年,多者長達十二年,一直到女方家長同意他與女兒結婚。然後,男方必須再次帶著禮品到親家,告訴新郎和他的家人新娘有什麼本領以及身體健康狀況等。然後新娘就正式成為丈夫家的一名成員了,並且改隨丈夫的姓氏。
非洲婚俗
位於衣索比亞腹地的卡洛族在物質財富方面非常貧窮。卡洛族女子為了找到一個好人家,她們在進入青春期後,要在前身和腹部用刀片切割出一些口子,而後把大量竹籤插進傷口,並使它們呈現一定的圖案。據卡洛族的男子說,這樣做後,對男人們具有很大的誘惑力。斯瓦希里族居住在肯亞的拉莫地區。為了把新娘打扮更加美麗,新娘在出嫁的前幾天,要把除頭髮外,脖子以下身體各部位的體毛颳得乾乾淨淨;由女親戚往她的身上畫一些花紋。
芬蘭婚俗
在芬蘭,如果一個人將要做新娘或新郎就會被一群年輕的小伙子或姑娘拖著在公共場所溜達,而且要帶著面具,衣衫不整。初夏時節正是芬蘭人舉行婚禮的最佳季節,這些年輕人實際是在歡送他們即將結婚的朋友,結束單身生活,開始新的生活。這種風俗起初只有芬蘭某些市區極少的人了解,但是在上個世紀80年代突然開始流行於各地。從上個世紀70年代開始芬蘭人開始摒棄很多傳統儀式和風俗,這種做法持續了一些時間後,芬蘭人又開始追求傳統的風俗做法給人們帶來的樂趣。
尼泊爾
貝爾果婚 尼瓦爾人是尼泊爾的土著民族之一,也是最富有藝術創造力的民族,如今保留在加德滿都谷地的古代建築,大都來自尼瓦爾人之手。在尼瓦爾人家裡,從古至今沒有一個女人會成為“寡婦”。因為尼瓦爾族女孩成年之前(一般在7-9歲之間),會跟象徵著永恆婚姻的貝爾樹果實舉行婚禮,這個結婚儀式在尼泊爾語中叫“益喜”。貝爾果婚儀式在尼泊爾語中叫“益喜”。如今已演變為一個盛大節日。所有尼泊爾未成年女孩(據說是12歲之前),只要家境好有條件給孩子裝扮的都可以參與。這一天小姑娘們穿上鮮艷的衣裙,掛滿精緻的首飾,額頭中央點上吉祥紅痣,在祭司的主持下,由母親外婆等女性長輩的陪伴下對著貝爾果行禮。
很多尼泊爾人信仰印度教,而貝爾果婚的新郎就是印度教中的西瓦大神。他們相信,“益喜”後的女孩能夠一生擁有西瓦大神的辟佑。
阿聯
2001年6月,阿聯的一名男子用行動電話給妻子發了一條簡訊,向她提出離婚,經法院判定,這一離婚程式在法律上生效。這是該國第一起行動電話離婚案。
當地有關法律規定,在符合有關條件時,丈夫只要以口頭或書面形式表達“我要離婚”三次,他就可以主動和妻子離婚。但是,如果丈夫只表達了兩次或更少,那么,在三個月內,他還可以改變決定。但是作為妻子的女方卻沒有這種權利。
據報導,這位男子給妻子發了內容為“你為什麼遲到?我要跟你離婚”的簡訊後,夫婦倆跑到法院詢問,他們是否已經算是離婚了。該法院家庭諮詢人士稱,這種離婚案被確認為有效。
在印度
兒童新娘在印度,每年5月左右都是兒女們舉行“集體童婚”的傳統節日,許多父母都在為10歲左右的年幼兒女張羅婚禮,有的“新娘”甚至還在吃奶,有的甚至是被父母抱在懷裡完成結婚儀式的。
6歲出嫁,8歲被趕回娘家
現年11歲的馬尼瑪住在安得拉邦一個貧窮村莊中,她6歲就在父母安排下嫁給了一名20歲的男子。馬尼瑪說:“結婚時我根本不知道發生了什麼。惟一知道的就是必須離開家裡,我不停地哭泣,說我不想離開家,但最後仍然來到了一個陌生人的家裡。”然而,馬尼瑪的婚姻並沒能持續多久,兩年後丈夫就和她離了婚,將她趕回娘家,使她成了一名8歲就離過婚的女人。童婚的夢魘至今仍留在馬尼瑪的腦海中,當記者問她是否還想再結婚時,瑪尼瑪拚命地搖著頭。
每年5月都要舉行集體童婚
在每年5月的結婚旺季中,印度數百個地方都在舉行大型的兒童集體婚禮。許多父母在為10歲左右的兒女張羅婚禮,有的新娘甚至還在吃奶。14歲的簡格麗是眾多不幸兒童新娘中的一個,她11歲就嫁給了一名大她20歲的酒鬼貨車司機,可結婚3天丈夫就出車禍身亡。年僅11歲的她成了寡婦,由於婚禮沒登記,她無法獲得任何賠償。
摩梭人走婚
走婚走婚是摩梭人的一種婚姻模式
摩梭人是母系社會,在日間,男女很少單獨相處,只會聚會上以舞蹈、歌唱的方式對意中人表達心意。男子若是對女子傾心的話,在日間約好女子後,會在半夜的時候到女子的“花樓”(摩梭成年女性的房間,獨立於祖母屋即“家屋”外),傳統上會騎馬前往,但不能於正門進入花樓,而要爬窗,再把帽子之類的物品掛在門外,表示兩人正在約會,叫其他人不要打擾。然後在天不亮的時候就必須離開,這時可由正門離開。若於天亮或女方家長輩起床後才離開,會被視為無禮。
保加利亞
保加利亞首都索非亞210公里外的Ribnovo村以獨特的婚禮慶典而聞名,這座村莊雖然曾遭到數十年的迫害,但是村民還是保留了傳統的冬季結婚典禮習俗。婚禮的亮點就是畫在新娘臉上的妝容,出嫁的新娘面部塗抹著厚厚的白漆,並用彩色亮片點綴,乍看上去十分的嚇人,再加上冬天白雪茫茫,更突顯出婚禮的特別。Ribnovo村的村民認為婚禮是私人儀式,因此只允許成年男子參加婚禮。
雲南
摩梭人除了少數因為要增加家庭勞動人口而娶妻或招婿外,基本上沒有結婚制度。走婚是情投意合的男女透過男到女家走婚,維持感情與生養下一代的方式。由於母系社會中由女性當家,因此所生下的小孩歸母家生養,生父會在滿月時公開舉辦宴席,承認彼此的血緣關係,避免發生同父亂倫。男性稱女情人為“阿夏”,女性稱男情人為“阿注”。走婚的男女,維繫關係的要素是愛情,並沒有經濟聯繫,一旦發生感情轉淡或發現性格不合,隨時可以切斷關係,因此感情自由度較婚姻關係更純粹,但也因此而使得男女關係較為平等,不似其他民族的婚姻關係中牽繫極為複雜的經濟社會網路。但也有人認為這是一種不負責任的表現。
北海疍家婚俗
疍家,別稱疍民、疍族、疍人,在廣東地區,疍家還有“白水郎”等別稱,是世代在海里、江上棲息的漁民,主要聚居地在福建、廣東、廣西沿江濱海一帶。 這個以“舟楫為家,捕魚為業”的居民群落,因所居住的漁船外形極像蛋殼,因而被人稱為“蛋家”,後來可能是感覺這種稱呼不雅,改稱為“疍家”。新中國成立後,一律改稱“水上居民”。 疍家的新娘,是天底下最幸福的新娘了。 在北海僑港鎮,疍家漢子為了迎娶新娘,僅在婚禮的前夕,就會派出幾十名姐妹,每人手捧一份禮物,排成長長的送禮隊伍,一直送到女方家裡,其隆重熱烈,令人動容。 在婚禮的前兩天,男方家就在家門口搭起大棚,在大棚的出入口上方懸掛一面繡有吉祥圖案的"紅喜布",然後開始宴請親朋好友。據說這樣的宴請,要一直持續到婚禮後的第二天。
就在婚禮的前一天,男方家要給女方家送迎親的"大禮"。當天上午,吃完酒席,已經接近中午。移去餐桌,把凳子排成一排,男方家把38份禮物逐一擺在凳子上,38位姐妹也對號就位。 清點完畢,送禮的人從"紅喜布"下走過,長長的隊伍穿街過巷,張揚熱烈的禮儀,引得街坊鄰居和路人投來羨慕的眼光。 以前,疍家迎娶新娘,一般都在船上進行。將十幾隻,甚至數十隻小艇連在一起,用紅布搭起涼棚。經濟條件好的,還雇來樓船紫洞艇,張燈結彩,大擺筵席,熱鬧非常。後來疍家已經在陸地上有了產業有了房子,很少在船上舉行婚禮了。這種長長的送禮隊伍是不是由小艇演化而來的呢? 送禮的隊伍蜿蜒迤邐來到女方家,在女方家大棚懸掛的"紅喜布"前停了下來,女方也出動眾多姐妹排成長隊開始接禮。經過一番點算,然後回禮。按照疍家規矩,後面幾份禮物不能動,這叫做"有剩"。疍家人長年累月在海里討生活,這樣做是討個吉利。其餘的每份禮她們象徵性地取了一點,然後回給男方家。 男方將在第二天,前來迎娶新娘,一套更為隆重的婚禮儀式即將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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