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羅多[古代文藝理論家]

婆羅多[古代文藝理論家]
婆羅多[古代文藝理論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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婆羅多(約100~200),古代印度文藝理論家。 用梵文詩歌體寫的《樂舞論》(又譯《演劇論》)是印度藝術史上的重要著作。

婆羅多,古印度(約100~200),用梵文詩歌體寫的《樂舞論》(又譯《演劇論》)是印度藝術史上的重要著作。《樂舞論》系統地闡述了印度戲劇、音樂和舞蹈理論,並對舞台表演經驗進行了全面總結。全書共39章,第28~33章專談音樂。第28章論述音樂原理。婆羅多根據印度樂器維納的調弦法和品柱的音位,認為印度音階由22個稱為“什魯蒂”的微音程構成,並提出了純五度協和與純四度協和的理論。純四度由 9個什魯蒂構成。純五度由13個什魯蒂構成音階中的7個基本音稱為Sa Ri GaMa Pa Dha Ni,但各基本音之間的距離是不相等的,可以有2個到4個什魯蒂並根據不同的音階而有所變化由這7個音所組成的兩種基本音階,稱為“薩”音階和“瑪”音階。第29章介紹弦鳴樂器,第30章介紹管樂器。第31章論述節奏,第32章論述有關演唱方法,第33章介紹鼓的用法。在婆羅多之後,印度所有關於音樂藝術的著作,都以《樂舞論》為依據。該書有多種不同的抄本,互有異同,並混雜有後人的增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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