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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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威特·休默
生卒:?—1861
描述:
籍貫:英國
個人概述
又譯作曉吾。英國人。生年不詳。香港開埠初期港府重要官員之一。
職業生涯
1844年5月被委任為香港首任正按察司(即大法官),立法局議員,在職15年,在港執掌司法大任。1847年因“甘頓案”與港督戴維斯意見不合,被以嗜酒之名免職。此事引起了香港英籍居民的不滿,都對大法官表示同情,並聯名簽字,向他致敬,在香港的中國商人也表示了同樣的態度。英屬東方殖民地各地亦紛紛指責戴維斯這種假公濟私的行徑,鬧得滿城風雨,戴維斯被迫辭職。休默很快復職回港,到1859年4月才卸任回國。1861年逝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