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簡介
威海市環翠區人民法院的前身是威海市人民法院。是1987年9月建立地級威海市由原縣級威海市人民法院改稱的。1951年3月,威海衛市政府司法科改為威海縣人民法院,1952年改為威海市人民法院。全院有人員166人,正式在編人員中,本科以上學歷占總人數的72.3%,其中博士1人,碩士17人,占總人數的10.8%。法院隊伍呈現出知識化、年輕化、專業化的特點。
機構設定
立案庭、刑事審判庭、少年刑事審判庭、民事審判第一庭、民事審判第二庭、民事審判第三庭、民事審判第四庭、行政庭、羊亭、張村、溫泉、工業新區4個人民法庭、審判委員會辦公室、辦公室、政治處、研究室、紀檢監察室、技術室、司法警察大隊、審管局(含信訪室、審判監督庭、立案庭)、執行局(含執行一庭、執行二庭、執行三庭、執行四庭)
法院建設
近年來,環翠區法院年收案數量在6000件左右。環翠區法院立足於審判職能的充分發揮,著力做好服務大局、司法為民、文化建院和人才強院四方面的工作,打造“以德立院、厚德崇法,做親民法院”司法品牌。服務大局方面,積極拓展社會矛盾化解新渠道,聯合司法局、律師協會等組織在社區、鄉鎮設立以律師為主參與糾紛化解的訴前調解中心。推進院校合作,成立由法學教授組成的審判專家諮詢委員會,對重大、疑難複雜以及社會關注度高、影響面廣的案件,提供“專家法律意見書”,為正確適用法律提供理論上的支持。司法為民方面,深化司法公開與民主,通過加快推進審判流程、裁判文書、執行信息三大公開平台建設、舉辦法院開放日活動等措施,拓展司法公開的廣度和深度。進一步加強人民陪審員工作,建立完善陪審員培訓工作機制,切實提升陪審員履職能力;成立人民陪審員自律委員會,作為陪審員自我管理、自我規範平台,以促進人民陪審員工作的規範化。文化建院方面,加強以“德”文化為核心的法院文化建設,討論確定了將“以德立院、厚德崇法、做親民法院”作為環法精神,通過發揮幹警的主體作用,尤其是青年幹警在法院文化建設的主導力量,使“德”文化成為全體幹警自覺堅守的共同價值取向,並以此對照、檢視自己,逐步將“德”文化內化於內心深處,外化於司法辦案行為之中。人才強院方面,探索試行人員分類管理機制,將全院幹警分為法官、執行員、書記員、法警和司法輔助人員五個序列,形成崗位明確、職責清晰、配置合理的人事管理格局,最大限度地激發每位幹警履職創優新潛能。
所獲榮譽
近年來,環翠區法院共榮立山東省高院集體一等功一個、二等功三個,個人二等功五人次;先後湧現出“全國維護婦女兒童權益先進個人”、“全國辦案標兵”、“全國黨建工作先進個人”等先進典型。2010年10月,環翠區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確定為首批司法公開示範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