姬生強

姬生強,男,1963年生,滑縣上官鎮人,1982年河南省政法幹部學校畢業,擔任中原油田、中原乙烯和河南省中原化肥廠等常年法律顧問,被譽為年輕的"護法使者"、"首屆濮陽市十大傑出青年"。

基本信息

簡介

姬生強滑縣上官鎮人,1963年生,九三學社社員。

履歷

1982年河南省政法幹部學校司法中專班畢業,1986年鄭州大學中文函授大專畢業,1996年中央黨校經濟管理本科畢業。1982年8月被分配在安陽地區法律顧問處從事專職律師工作以來,歷任安陽地區法律顧問處實習律師、濮陽市法律顧問處律師、市律師事務所副主任律師、濮陽市第一律師事務所(後更名為濮陽優誠律師事務所)副主任。1995年10月受市委組織部指派在市中原啤酒廠(後更名為河南三利釀酒有限公司)掛職鍛鍊擔任副廠長。任市第三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市青年聯合會第二屆委員會常務委員、市工商業聯合會第二屆會員代表大會常務委員和執行委員、九三學社濮陽市委員會委員、市控制吸菸協會理事、全市公安機關警風警紀監督員、市法院執法執紀廉政監督員。

成就及榮譽

姬生強從事專職律師14年,勤勤懇懇、認真負責,多次承辦影響較大的各類案件,積極維護聘請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為社會政局穩定、國家長治久安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健康有序發展做出了貢獻;他先後擔任中原油田、中原乙烯和河南省中原化肥廠等百餘家大中型企業和行政機關、事業單位的常年法律顧問,被譽為年輕的"護法使者",1995年5月當選為"首屆濮陽市十大傑出青年"。他積極參政、議政,多次提出有超前意識的議案和建議,1995年9月被市人大、政府、政協辦公室命名為"優秀建設者";他積極撰寫對經濟司法工作和公民生活有普遍指導意義的文章,最早提出了"經營型法律顧問"的觀點,概括性地總結了企業開辦單位應承擔的四個方面24個字的責任等,其中的《加強法制建設,服務經濟發展》已被編入《中國跨世紀戰略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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