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玉文[法官]

姜玉文,男,烈山法院刑事審判庭副庭長。堅持司法為民,以人為本,全方位化解各種社會矛盾。不斷豐富法律業務知識,提高自身素質,較好地完成了審判業務。

姜玉文,男,1966年12月生人,大學文化.共產黨員,烈山法院刑事審判庭副庭長。
姜玉文同志能夠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三個至上”,以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指導思想實踐,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積極踐行“公正司法、一心為民”的宗旨,不斷加強黨性修養,努力提高政治素質。堅持司法為民,以人為本;全方位化解各種社會矛盾;不斷豐富法律業務知識,提高自身素質,較好地完成了審判業務。同時,又按照司法為民的要求深入保障當事人的訴訟權利,較好地完成各類刑事案件的審判任務,嚴厲打擊了犯罪分子的氣焰,維護了社會的穩定。辦案之餘,積極參加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能嚴格遵守“政法幹警八不準”制度和“五條禁令”的規定,嚴格業外活動,艱苦奮鬥、勤儉樸素、克已奉公、清正廉潔。在遵守紀律方面,能嚴格遵守黨章規定的黨員義務,遵守法律法規和院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保密規定。牢固樹立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思想,堅持公正司法、一心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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