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履歷
1998年3月至1999年8月,任江門市公安局蓬江分局經保科科長;
1999年8月至2002年9月,任江門市蓬江公安分局經偵大隊大隊長;
2002年9月至2004年5月,任江門市蓬江公安分局堤東派出所所長;
2004年5月至2005年2月,任江門市公安局監管科科長;
2005年2月至2006年9月,任江門市公安局新會分局副局長,其中2005年5月至2006年9月任新會公安分局黨組成員;
2006年9月至2009年12月,任江門市蓬江公安分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2009年12月至2011年8月,任江門台山市委常委,其中2010年1月至2011年8月任江門台山市委政法委書記、公安局黨委書記,2010年3月至2011年8月任江門台山市公安局局長;
2011年8月至2014年9月,任江門市蓬江區政府黨組成員、公安分局黨委書記、局長,其中2011年9月至2014年9月任江門市蓬江區副區長,2011年10月至2014年9月任江門市蓬江區委政法委副書記;
2014年8月至2018年2月任江門市公安局黨委副書記;
2014年9月至2018年3月任江門市公安局常務副局長(正處職幹部);
2015年11月至2018年3月任江門市委政法委委員。
人物事件
涉嫌嚴重違紀
2018年1月,據江門市紀委監委訊息:經江門市委批准,江門市公安局黨委副書記、副局長姚亮涉嫌嚴重違紀,目前正接受組織審查。
依法雙開
2018年6月15日,據廣東紀委訊息:經江門市委批准,江門市紀委監委對江門市公安局原黨委副書記、常務副局長姚亮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姚亮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違反組織紀律,不如實向組織申報個人有關事項,利用職權違規選拔任用幹部;違反廉潔紀律,收受禮金,違規經商辦企業;違反工作紀律,充當惡勢力保護傘,違規干預和插手司法活動和經濟糾紛;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長期參與賭博活動,違反規定超計畫生育,涉嫌受賄和挪用公款犯罪。
姚亮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紀律法律意識淡漠,嚴重違反黨的紀律,並涉嫌違法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應予嚴肅處理。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江門市紀委常委會、監委委務會會議審議並報江門市委批准,決定給予姚亮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