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楚雄彝族山區的青年,談戀愛有規定的場所即姑娘房。姑娘長到十六、七歲時,就要離開父母,搬到姑娘房去住,白天回家幹活,晚上就在姑娘房織麻紡線,挑花繡朵。有小伙子來相會時,陪坐談天。楚雄彝族認為在家中談情說愛是不禮貌的,必須在姑娘房進行。
青年們在歌會上互相認識後,如果男方中意,很快就派人來提親,若是男方在短期內沒有動靜,那就算吹了。男方提親,女方可以拒絕。無論哪方不願意,都只有等到下一次跳歌會上再另作選擇。
按照風俗,適齡女青年參加跳歌會必須領一個小伙子回家,才算有本事。同樣,男青年參加歌會也以被姑娘約走為榮。倘若一個人去,一個人回,全家都不愉快,旁人也看不起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