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讀懂經典

如何讀懂經典

《如何讀懂經典》是2017年中信出版社/楚塵文化出版的圖書,作者是亨利·希金斯。

編輯推薦

那些改變了世界的書,真的有那么難讀?

《荷馬史詩》到底寫了什麼?

但丁的《神曲》魅力何在?

莎翁陛下的經典段落有哪些?

為什麼大家這么喜愛《傲慢與偏見》?

《尤利西斯》在講什麼?

英倫才子絕妙風趣的經典導讀手冊:用最好玩的方式帶你讀經典。

面對大部頭不再望而生畏。本書手術刀般精細地剖析經典名著,理出其中最精華與有趣的內容。作品典故、名言警句、背景常識和經典橋段應有盡有

必讀經典一網打盡。從荷馬、喬叟、但丁、喬伊斯、博爾赫斯到《達·芬奇密碼》和《哈利·波特》,從經典作品到暢銷小說,兩千年經典文學的精華一網打盡。

情節摘要+角色說明,對於想讀總也沒時間的人、因沒讀過的書太多而有焦慮的人、每次翻不到10頁就不支倒地的人……本書無疑是雪中送炭之作。

梁文道《開卷八分鐘》推薦:“這本書教你怎么樣可以不用讀完,也能夠去討論經典。作者每一章都用心良苦,他希望讀者不只是看了這些就出去高談闊論,而應該讀完它們。”

很久沒讀書了,想重拾閱讀這件事,本書堪稱首選。

讀完本書:

a)世界上99%的人只知道書名的文學經典,你都已經能夠侃侃而談;

b)會遏制不住想讀莎士比亞的欲望;

c)上一句中的“莎士比亞”可以替換成任意一部經典名著,因為你已經掌握了獨一無二的閱讀技巧。

內容簡介

閱讀經典,我們從來不缺理由,缺的是方法。

希金斯選取了多數人熟知但幾乎不去讀的經典名著,一箭穿心道出書中要

旨,並通過挖掘作品能夠激發人興致的典故、名言、橋段、背景、冷門知識

等,向我們指出了閱讀經典的有效途徑。

在希金斯機智風趣的筆下,無論是迷宮般的但丁《神曲》、滔滔不盡的《追

憶逝水年華》,還是莎士比亞的皇皇巨著,這些以往令我們望而生畏的經

典,一下子變得親切起來。看完本書,我們會禁不住再次將手伸向它們。

作者簡介

亨利·希金斯(Henry Hitchings),生於1974年,畢業於牛津大學、倫敦大學,英國著名文學評論家、歷史評論家、語言學家。著有《詹森博士的詞典:一本勾畫世界的傳奇故事》《文字的秘密生活:揭秘英語發跡史》《語言戰爭:體面英語的歷史》等。

媒體專家評論

你是否曾談論其實沒怎么讀完的書,或覺得自己在文學和哲學上還能聊得更多?

這本妙趣橫生的經典閱讀指南正是為你而準備的。

——《衛報》

見解鮮明,生動有趣。讀完本書,會極為有效地引發讀者對閱讀的熱愛。

——《每日郵報》

這本書教你怎么樣可以不用讀完,也能夠去討論經典。作者每一章都用心良苦,他希望讀者不只是看了這些就出去高談闊論,而應該讀完它們。

——梁文道《開卷八分鐘》推薦語

閱讀使我們化身為旅人,帶我們遠離家鄉,但更重要的是,因為閱讀,我們在世界各地都能找到新的家園。

—— [英]簡·里斯(Jean Rhys)

“告訴我你讀了什麼書,我就可以說出你的為人。”此話所言甚是,但若要我更了解你,便得告訴我什麼書讓你一讀再讀。

—— [法] 莫里亞克(François Mauriac),1952年諾貝爾文學獎得主

文摘

《尤利西斯》在講什麼?

“歷史是一場噩夢,我們都很想從夢中醒來。”計程車司機這么說,他轉過頭來用他那雙藍眼珠盯著我瞧,說:“就是他!這是詹姆斯·喬伊斯說的!他說過的還不只這個咧!”他頓了一下,做做樣子,接著又開口了,這回說得飛快:“還有一句很棒:你知道英國人的八福嗎?牛肉、啤酒、生意、《聖經》、牛頭犬、戰艦、雞姦和主教。”

我一上他的車就注意到他的手剎旁塞了本翻得破破爛爛的《尤利西斯》。我請他把我載到上加德納街,剛說完,他臉上就浮現了一抹微笑:“說巧不巧!”他隨即又說:“來自上加德納街聖弗朗西斯澤維爾大教堂的約翰·康米牧師,踏上一班準備出發的電車。”(我猜他在引述書中的句子)“真是本巨作呀!這位大師,把東西全寫在裡面了,以備我不時之需!”

我在前幾章提過喬伊斯,他是愛爾蘭最受喜愛的歐裔文學作家,他筆下的《芬尼根守靈夜》是少數連治學嚴謹的學者都大嘆難解的書。但較早完成的《尤利西斯》卻完全不同,提供了大量可讓人旁徵博引的資源,只要有點印象就能拿來說嘴,而且不只是都柏林的計程車司機會這樣,還有早熟的青少年,怪裡怪氣的流亡移民,酒館的討厭鬼(特別是那種自以為博學、愛嚷嚷、大口灌威士忌的傢伙),沒事愛閒晃的人,醉心愛爾蘭文化的人,滿口髒話的書商,念英國文學出身的記者,好拾人牙慧的文學寫手,等等,都能來上一段。

《尤利西斯》是“一書一世界”,包羅萬象的體驗和國族史詩全部濃縮在都柏林的一天之中。公元1904年6月10 日,喬伊斯走在都柏林的拿騷街上,看到一個身材高大、一頭紅褐色長髮的女子。他著迷不已,於是上前攀談,才發現她在附近的旅館工作。六天后,兩人正式約會,前往南郊的林森德散步。這個年輕女子的名字很特別,叫作諾拉·巴納克爾(Nora Barnacle),而為喬伊斯作傳的理察·艾爾曼(Richard Ellmann)對此提出巧妙的觀察:這也可解讀為“幸福相依的徵兆”。事後也證明了,喬伊斯決定將《尤利西斯》背景設定在兩人散步的那天,便是要紀念諾拉點燃他心中愛欲的火種。

這本小說有什麼特別嗎?

《尤利西斯》和你在機場讀的那種驚悚小說比起來,可能沒什麼特別。小說兩位主角分別是胸懷大志、二十歲出頭的史蒂芬·德迪勒斯,以及廣告業務員利奧波德·布盧姆,而史蒂芬同時也是喬伊斯早期作品《一個青年藝術家的畫像》的主人翁。在《尤利西斯》的一天中,史蒂芬和室友共進早餐,接著給一群不知好歹的小男生上幾堂課,然後到沙灘閒晃,開始沉浸在往事的回憶中,並隨手寫下一些詩的靈感,順便摳摳鼻子。在國家圖書館裡,他和朋友進行了一場文學論戰。幾杯黃湯下肚後,便向“夜城”前進,也就是都柏林的紅燈區。史蒂芬說:“生活就是很多日子的集合,日復一日。”還說:“我們走過自己,”遇到許多人,“但最後遇到的都是自己。”另一個相似的概念是社會像一本書:沉浸在書中世界,等於在探索自己的內在本質。

與此同時,我們看到布盧姆準備早餐,裡面有新鮮的腰子,然後他讀女兒的來信,再到屋外的廁所上個大號。他接著出門去,留妻子莫莉在家,到郵局領另一封信,這封神秘信件是他的外遇對象瑪莎·克利弗德寄來的,兩人正談一場柏拉圖式的戀愛。之後他洗了土耳其浴,參加喪禮,準備在《自由人期刊》刊登廣告,午餐吃乳酪三明治和勃艮第葡萄酒,去國家圖書館看雕像,和史蒂芬的叔叔吃了頓飯,遭到一個“反閃族市民”的言語侮辱,還邂逅了一個年輕女子,他後來便以自慰來宣洩欲望。布盧姆也很擔心莫莉會出軌,卻儘量讓自己不要去想這件事。但其實,莫莉那天下午的確和幫她籌劃貝爾法斯特音樂會的經紀人博伊蘭私通款曲。接著,布盧姆去探視醫院的友人,恰巧碰到史蒂芬,兩人便結伴去夜城。史蒂芬在妓院弄壞了吊燈,布盧姆還幫他說話。兩人之後到計程車司機休息所,喝了杯咖啡吃了點麵包,就回到布盧姆的家喝可可。他們聊了一下彼此大同小異的一天,就相互道別。布盧姆上樓找莫莉,親了她(屁股),把她弄醒之後,便向她報告了自己一天的行程(省略了一些部分)。本書結尾是莫莉在她丈夫身旁輾轉難眠,心中千頭萬緒。最後這部分是極長的八個句子,中間完全沒有句讀,莫莉滔滔不絕地表達自己的失落和赤裸裸的情慾——也啟發凱特·布希寫出《感官世界》這首歌。早期有位評論家將莫莉的思緒比喻作“水溝破裂、污水漫流”,但我倒是覺得那段自白寫得挺美的。

那這本小說難在哪裡?

這本小說的文體是出名的難,這也正是作者的本意。喬伊斯的主要目的,就是想表達人們思緒的本質是由片段所組成。同時,他也以史詩的手法來寫這本小說——或者說是以當代的角度,對遠古史詩進行新的想像。喬伊斯除了把《奧德賽》視為寫作的模本,也仿效但丁的《神曲》。相較於荷馬頌揚英雄的偉大事跡,喬伊斯則指出展現在日常生活中的英雄面向。有一種解讀是,布盧姆即奧德修斯,也就是浪跡各地的尤利西斯(奧德修斯的拉丁名)。史蒂芬則是忒勒馬科斯的化身,憂心祖國將亡。莫莉是珀涅羅珀,身邊總不乏追求者。另一種解讀則把讀者當作奧德修斯,在書中旅行並尋找意義。小說里,喬伊斯經常挑戰語言的彈性,藉由不停的伸展變化,測試他傳遞給讀者的生活面貌能比其他作家所捕捉的多出多少。他也挑戰閱讀方式,讓讀者非得慢慢讀。你不一定要大聲朗讀《尤利西斯》,也不一定要聽別人朗讀,但兩種方式都能增進自己的理解。

這本小說的難度之一,就是充滿了各種典故。除了荷馬和但丁之外,還有莎士比亞、《聖經》、流行歌曲、愛爾蘭政治等不計其數的出處。不只有喬伊斯會在小說中提及其他作家的作品,因為透過典故,往往有助於界定人物的特質和書的架構。不過,這樣也可能讓人費解。我有個朋友的抱怨頗有道理,他那時邊灌著捷克皮爾森啤酒邊說:“最糟糕的是,明明知道有典故在裡面,卻不知道引用了什麼東西,甚至哪裡有典故都找不到。如果我壓根不知道哪部分可能會有玄機,或哪部分真的有玄機,怎么能體會到故事的弦外之音咧?”

喬伊斯寫的東西有時讓人怎么都參不透,於是有人將他歸類為現代主義作家,意思是他喜歡實驗新東西,對無意識的力量很感興趣,他很艱澀,屬精英分子。在《尤利西斯》中,他運用的是“意識流”的手法(這個詞是亨利·詹姆斯1的哥哥所創,而由梅·辛克萊首次用在文學創作上),也就是作者以文字將書中角色思想和情感變化的過程傳達給讀者。所以莫莉·布盧姆才會在心裡碎碎念:“之前買了新鮮漂亮的比目魚明天來買點魚好了還是今天禮拜五嗎沒錯我要買順便帶些牛奶凍上面要有黑莓果醬之前吃過但不是那種兩磅一罐混梅子和蘋果的醬那要到倫敦和新堡買想到威廉伍茲店距離遠兩倍到了只剩骨頭可以挑我討厭鰻魚鱈魚好了我明天買只好看的鱈魚每次都買三人份忘了算了我不想再跟那家賣肉的買肉了。”

《尤利西斯》里除了這樣的內心獨白,還處處可見許多對話。這本書里的話多得不行,證明了人是很會說故事的生物。在喬伊斯筆下,連普通物體都滔滔不絕:報紙分類機傳出sllt 的聲音,教堂鐘聲是heighho heighho,波浪好像會發出四種聲音seesoo、hrss、rsseeiss、ooos。消防車警鈴聲是pflaap !狗和山羊之類的動物也會說話,布盧姆的貓會先mkgnao 一聲,接著再激動大叫mrkrgnao。(可惜的是,我沒找到喬伊斯養貓或狗的文獻記載。但每次想到海明威有隻很能生的母貓叫Thruster,就覺得好笑。)母雞的叫聲是Klook,布盧姆放屁的聲音則是Pprrpffrrppffff,試著把這個音念出來,我敢說你絕對會笑出聲。對布盧姆來說,生命像是一個“極短的括弧”,要達到永恆的境界,方法就是和各式各樣的人混在一塊,儘量留下多一點生命的足跡。而這本小說在言語上尤其混雜,充斥著硬湊在一起的組合字,像Musemathematics5(音樂數學)這個字,布盧姆便認為是音樂的精髓所在。

然而《尤利西斯》另一項特別之處,是對周遭事物極為細膩的觀察和檢視:肥貓“左搖右擺”。蝙蝠“像藏在披風中的小人兒……有雙細小的手”。天空是“星斗交織的天堂樹,滿掛深藍夜色的濕潤果實”。煙火迸射讓人想起性高潮的快感,因為煙火火筒“彈起後砰一聲什麼都看不到……從中噴射出細流般的黃金雨絲,接著四散,啊!全都是綠色和金色露水般的星星落下,喔!多美妙啊!喔!真是酥軟又甜美又酥軟啊!”布盧姆午餐那杯勃艮第酒引發了這樣的聯想:“亮紅的酒在他的味蕾上逗留而後下肚……仿佛故作神秘地訴說著回憶。”這裡激起的回憶與性有關:布盧姆有次親吻一個女子,先把她“口中咀嚼的帶有她酸甜唾沫的無味果肉”取出,然後品味著她那“溫軟黏濕果凍般的唇”具有的“青春年華”。文中的幽默,也常來自作者運用雙關語時妙不可言的荒謬,所以布盧姆想像著做三明治時,腦中才會出現“哈姆和他的眾子孫聚集在那兒養育後代”(Ham and his descendants mustered and bred there)。

約翰·厄普代克談過小說家的角色,曾故作納悶道:“大小便、在酒吧醉著嚷嚷、每天小挫折不斷、疲倦不堪、向人妥協、夫妻房事種種,難道都是我們生存的一部分嗎?”然後自答說當然是,而且在《尤利西斯》里都找得到。喬伊斯宣稱:“我從沒碰過無聊的人。”的確,不管是政治家、軍人,甚至連銀行職員和餐廳服務生,他都能從他們的生活中挖掘出一些有趣的事。或許我們可以這么說:喬伊斯說明了活著的東西都很有意思,甚至越骯髒越有趣。喬伊斯有次在蘇黎世遇到一個青年和他攀談,那青年表示想親吻他寫《尤利西斯》的那隻手,喬伊斯答道這或許不太好,因為“那隻手還做過不少其他的事”。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