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殺人犯罪心理

女性殺人犯罪心理

任何犯罪行為都是在一定的心理狀態支配下實施的,女性殺人犯罪也不例外。女性殺人犯罪的心理特徵主要有下列幾方面。

(一)殘忍性

人們一般認為,溫和、善良、膽小、軟弱是女性的主要心理特徵。但在殺人犯罪的女性身上,人們只能得到出相反的結論。當然,在外觀的表現形式上,女性殺人犯並沒有給人以兇狠殘忍的視覺形象,但在其犯罪行為、犯罪手段或在犯罪中的意志表現中,卻能反映出這一特點。女性殺人犯罪分子為了滿足個人的私慾,或殺害丈夫,毀滅自己和別人的家庭;或報復泄恨,即使以剝奪他人生命為代價也不在乎。在行為中表現出任意放縱、兇狠殘忍的個性特點,當社會利益或他人利益與她們的欲求發生矛盾時,既可能形成殺人犯罪的動機。

在女性殺人犯罪的手段時,幾乎包括了所有殺人犯罪中可能使用的兇器、形成,為了達到殺人目的,不惜一切手段,這也反映了女性殺人犯近似於歇斯底里的心理狀態。

女性殺人犯的心理殘忍性,還表現在與被害人的情感因素上。據有關調查材料的分析,女性殺犯罪的被害大,大多數為其配偶、血親、姻親或鄰居。女性殺人犯的心理殘忍性,還表現在其殺人犯罪動機一旦形成後,即會在激情狀態的控制下,利用各種機會、各種手段,排除一切主觀困難,達到殺人目的;其犯罪中的意志頑強性比較突出,一次謀殺不成,會繼續準備第二次,很少有中止犯罪的。

(二)突發性

女性殺人罪犯心理上的突發性,是指女性在具有重大意義的突發時間的強烈刺激下,或在事件發展過程中某種因素的觸發下,心理活動會突然劇烈發展,在暴怒、激憤、絕望等激情狀態下實施殺人犯罪行為。這在女性報復殺人和遷怒殺人中表現的尤為明顯。

突發性是女性殺人犯罪的重要的心理轉折,它在整個犯罪行為中以外在形式表現出來,但又是以不良情緒的積累為基礎的,因此也可以將女性報復殺人和遷怒殺人為積蓄性的激情犯罪。在這些犯罪行為產生之前,犯罪分子與被害人是有衝突和矛盾的,但還沒有達到你死我活的程度,當犯罪分子遭到被害人的侵害或受到某種強烈刺激時,她所採取的行為性質也會隨著情感的變化而發生變化,在激情的衝動下殺人犯罪。因此,著者認為,突變僅僅是指女性在殺人犯罪中,某個具體的客觀現實成為行兇殺人的導火線,但從女性心理的發展變化的整個過程而言,又是比較長說的。

(三)性格、氣質中的消極性

據上海某調查資料分析,女性殺人犯中屬於膽汁質氣質、性格明顯外傾的占總數的51.28%。這些女性犯罪分子精力比較充沛,脾氣急躁,易激動,有時會失去自我控制,在情緒的作用下,一般不考慮行為的嚴重後果,而在作案後,會出現後悔、痛恨等心理表現。在這些女性殺人犯中,屬於粘液質氣質、性格內傾的約占總數的28·21%這類犯罪分子態度矜持,易抑鬱,情感體驗根偉深刻,在實施犯罪中也知道其行為的性質惡劣、後果嚴重,但在其他因素的作用下,如他人的慫恿、教唆、脅迫或因感情衝動、沉浸於某種幻想中時,就不容易控制自己的欲望,從而導致殺人犯罪。她們在作案後,一般會表現出毫不後悔的心理特點,內心感到滿足和暢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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